索引号: | 003191711/202301-00079 | 信息分类: | 意见反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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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其他,综合政务,其它,个人,企业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3-01-12 | 发布时间: | 2023-01-12 17:54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部门反馈】关于征求《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征求2023年区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和责任分工方案》意见建议的反馈 | ||
审核人: | 初审:王影影     复审:张紫芳    终审: 李欣 |
《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征求2023年区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和责任分工方案》(征求意见稿)共征求46家单位意见建议。其中,区发改委、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区人居办、区精神文明建设推进中心等5家单位提出意见建议(具体见附件)。区教体局、区财政局等41家单位无意见。
2023年1月12日
单位 |
反馈意见 |
理由 |
是否采纳 |
区发改委 |
建议第24项增加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
无 |
采纳 |
区民政局 |
建议第77项修改为:聚焦老有所养,推深做实“老年助餐”“老有所学”“智慧养老”行动,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加强养老机构等级化管理,让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 |
无 |
采纳 |
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建议第79项增加责任单位区教体局。 |
无 |
采纳 |
区人居办 |
建议第37项修改为“完成2022年度8个省级美丽乡村中心村建设,序时推进2023年度9个省级美丽乡村中心村建设” |
无 |
采纳 |
区精神文明建设推进中心 |
建议第29项“强化移风易俗宣传引导”工作任务的责任单位为区农业农村局;“发挥基层群众组织和村规民约作用”的责任单位为区民政局;“不断提升文明村镇创建水平”责任单位为区文明办。 |
无 |
采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