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191711/202408-00068 | 信息分类: | 意见反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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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其他,卫生、体育、医疗,个人,企业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4-05-16 | 发布时间: | 2024-05-16 15:09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部门反馈】关于征求《宿州市埇桥区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区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反馈 | ||
审核人: | 初审:宋晓舒     复审:陈琰    终审: 李欣 |
《宿州市埇桥区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区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共征求15家单位意见建议。其中,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委编办、区文化和旅游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5家单位提出意见建议(具体见附件)。区科技局等10家单位无意见。
《宿州市埇桥区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区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反馈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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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单位 |
有无意见 |
具体意见 |
是否采纳 |
1 |
区政府办 |
无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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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无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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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无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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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区财政局 |
有意见 |
建议将原征求意见中五、工作要求、(二)职责与分工、区财政局:负责评审年度前3年中医药专项事业费和创建专项经费。负责中医药事业费用于中医药基础条件建设、服务能力建设、中医药人才培养等工作经费。修改为:区财政局:评审年度前连续3年县财政对卫生事业费、中医药专 项拨款明细。 |
否 |
5 |
区教育体育局 |
无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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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区科技局 |
无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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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区民政局 |
无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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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区农业农村局 |
无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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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有意见 |
职责与分工:1.“负责制定支持引进和培养全区中医药中、高端人才的政策。”因需省级层面制定和完善,建议删除。 2.“执行放宽长期服务基层的中医师职称晋升条件的有关政策。”因省、市无相关政策支持,建议删除。 3.“建立全区高年资中医师带徒制度,与职称评审,评优评先等挂钩。”因需省级层面制定和完善,建议删除。 4.“完善公立中医医疗机构和公立基层医疗机构薪酬制度相关政策文件。”因薪酬制度相关政策文件,需由省级层面制定和完善,建议删除。 |
否 |
10 |
区数据资源管理局 |
无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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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区委编办 |
有意见 |
建议将“职责与分工中区委编办:负责规范设立中医药管理机构,明确其相关职责,核实中医药人员编制使用计划。”修改为“区委编办:按照省、市部署,规范设置区中医药管理机构。 |
否 |
12 |
区委宣传部 |
无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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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区文化和旅游局 |
有意见 |
建议区文旅局职责改成:负责组织开发全区中医药文化旅游项目,依托具备条件的文保单位,积极配合开发专业中药机构。 |
否 |
14 |
区医疗保障局 |
无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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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有意见 |
建议将五、工作要求(二)职责与分工“区自然规划局:负责落实中医医疗机构建设和政府投入的相关工作。”调整为“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落实中医医疗机构规划、用地保障的相关工作。” |
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