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3191711/202512-00003 | 信息分类: | 清单公开 |
|---|---|---|---|
| 内容分类: | 通知,其它,个人 | 发布机构: | 区委 |
| 成文日期: | 2025-12-16 | 发布时间: | 2025-12-23 16:12 |
| 文号: | 埇政秘〔2025〕25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 名称: | 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区级政府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及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2025年版)的通知 | ||
| 审核人: | 初审:杨帆     复审:吴非    终审: 李冕 | ||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园区,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机构改革职责事项归属变化等情况,区政府对区级政府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进行了修订。现将新修订的《宿州市埇桥区区级政府权责清单(2025年版)》《宿州市埇桥区区级公共服务清单(2025年版)》《宿州市埇桥区区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2025年版)》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进清单规范高效运行。各部门要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三定”规定等,运用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厘清职责边界,明确责任归属,优化人员配置,完善工作举措,推动工作落实。要严格执行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及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不得以备案、证明、指定、认证、年检等名义实施变相许可,不得随意增加办理条件、申请材料、办事环节、中介服务、收费项目等,及时修订完善办事指南、运行流程图、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防止权力运行越位、缺位、错位。
二、做好有关清单有效衔接。区级政府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以及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政务服务事项清单、“互联网+监管”事项清单、投资项目审批事项清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等清单,应当与权责清单“全省一单”管理系统所列事项保持一致。相关部门要做好权责清单“全省一单”管理系统事项认领、更新等工作。
三、落实清单动态调整机制。按照清单动态调整有关规定,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放管服”改革和上级清单调整等情况,落实清单“即时动态与年度集中调整相结合”的调整机制,及时更新本级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及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确保清单时效性、准确性、权威性。
清单公布后,《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宿州市埇桥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区级政府权责清单 公共服务清单及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埇政发〔2023〕6号)即行废止。
附件:
1.宿州市埇桥区区级政府权责清单(2025年版).docx
3.宿州市埇桥区区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2025年版).docx
2025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