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191949/202305-00015 | 信息分类: | 其他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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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其他,其它,企业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埇桥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
成文日期: | 2023-04-14 | 发布时间: | 2023-04-14 15:48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文字解读】解读《关于工业企业亩均效益评价工作的实施意见(修订版)》 | ||
审核人: | 初审:黄宇齐     复审:潘广芝    终审: 朱兵 |
2023年4月6日,区工业企业亩均效益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工业企业亩均效益评价工作的实施意见(修订版)》(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现将《实施意见》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亩均论英雄”改革决策部署,根据《2023年全省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要点》及任务清单,结合《2023年全市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要点》及任务清单文件精神,区亩均办根据埇桥区实际制定《实施意见》。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省市有关指示要求,进一步树立“亩均论英雄”改革导向,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深入推进亩均效益评价和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亩均论英雄”改革取得实效,助推埇桥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2023年2月,区亩均办着手起草《实施意见》,参照《2023年全市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要点”》及任务清单,初稿完成后,广泛征求各镇街道园区、部分区直部门的意见建议,反复修改完善。2023年3月,经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4月6日,《实施意见》正式印发实施。
四、工作目标
通过对2022年规上工业企业及占地五亩以上的规下工业企业开展亩均评价,以企业综合评价结果为依据,分类指导,有步骤、分阶段地实施差别化政策。坚持正向引导为主,推动要素向高效益、高产出、高成长、高质量企业集聚。
五、主要任务
《实施意见》明确了评价主体为区亩均办,详细解读了评价办法,规定了评价程序,要求围绕提高企业亩均效益这一总目标,力争规上工业企业亩均税收增速、亩均营收增速均超过10%。持续开展规上工业企业评价,探索推进占地5亩以上规下工业企业评价,确保覆盖面达50%以上,力争应评尽评,实现全覆盖。实现财政奖补差别化政策全覆盖,引导金融机构扩大发放“亩均英雄贷”力度,进一步出台完善要素资源差别化配置政策。创新服务体系,全链条、全要素、全生命周期实施分领域、分行业精准服务,提高服务企业质效,助力企业发展。
六、创新举措
一是扩大评价范围。将评价范围从2022年度规上工业企业扩大到占地五亩以上规下工业企业。二是新增评价指标。新增了研发经费投入强度、单位能耗营业收入、全员劳动生产率三个主要评价指标。
七、保障措施
一是成立了区工业企业亩均效益评价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经信局。多次召开亩均效益评价领导小组会议及工作推进会,总结阶段性工作,协调解决存在问题。各成员单位根据职责要求,做好配套政策的研究制定和工作协同。二是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做好宣传引导,加强与主流媒体对接,加大最佳实践和典型案例宣传推广,做好差别化政策解读,形成正面引导,转变企业发展理念,为改革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三是发挥“亩均论英雄”改革在经济高质量发展中的引领作用,加大对亩均效益评价工作的跟踪督查。加强“亩均论英雄”改革督查激励,争取“亩均论英雄”改革督查激励县(区)。在区政府各类考核中加强亩均效益评价结果运用,有效激活区亩均办各成员单位改革积极性、主动性。
八、政策咨询渠道
咨询科室:经济运行股;联系电话: 0557-3023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