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191949/202310-00017 | 信息分类: | 负责人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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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其他,其它,企业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埇桥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
成文日期: | 2023-04-14 | 发布时间: | 2023-04-14 11:06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政策问答】区经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宁贵宏解读《关于埇桥区工业企业亩均效益评价工作的实施意见(修订版)》 | ||
审核人: | 初审:黄宇齐     复审:潘广芝    终审: 朱兵 |
1、亩均效益评价结果每年什么时候出炉?
答:根据省亩均办安排,每年的六月底会公示亩均效益评价结果。
2、亩均效益评价A类企业能得到哪些政策扶持?
答:按照亩均效益评价结果,对优先发展类(A类)企业的新增项目用地予以优先保障;对鼓励提升类(B类)、规范转型类(C类)企业给予适当用地支持,鼓励企业进行土地“二次开发”,充分利用现有土地、厂房、设备资源实施“零增地”技改,对调控帮扶类(D类)企业的新增项目用地原则上不予安排。上年度评价结果为AB类的规上企业列入白名单,鼓励金融机构对列入白名单的企业,实施差别化的信贷政策,在贷款准入、授信额度、还款方式、利率优惠、抵质押方式、贷款期限等方面予以重点支持、适度倾斜。其中,对亩均效益评价A类企业可给予纯信用贷款支持。在工业企业项目申报、扶持、选优方面优先推荐AB类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