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191850/202306-00005 | 信息分类: | 其他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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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其他,其它,个人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公安局埇桥分局 |
成文日期: | 2023-05-28 | 发布时间: | 2023-05-28 09:50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部门解读:关于印发《宿州市公安局埇桥分局2023年秸秆禁烧工作方案》的通知 | ||
审核人: | 初审:司静     复审:司静    终审: 杨晓冬 |
一、制定背景
为切实做好全区秸秆禁烧管控工作,根据《宿州市埇桥区2023年秸秆禁烧暨落实河长令工作方案》部署和要求,结合分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为全面抓好2023年秸秆禁烧和管控工作,切实提升秸秆综合利用水平,根据《宿州市埇桥区2023年秸秆禁烧暨落实河长令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确保我区范围内秸秆禁烧工作取得实效。
三、起草过程
(一)起草初稿。埇桥公安分局结合市公安局上级相关文件要求和会议精神,结合埇桥区自身特点,组织专人起草《方案》。
(二)征求意见建议。文件起草完成后向各科、室、所、队有关单位征求意见建议,并多次对文稿进行修改完善,形成了《方案(送审稿)》。
(三)审定核发。征求分局党委、办公室、政治处、法制大队、装备财务科意见后,由埇桥公安分局治安大队下发。
四、工作目标
按照《宿州市埇桥区2023年秸秆禁烧暨落实河长令工作方案》要求,充分发挥各级公安机关的职能作用,突出重点、落实措施,认真完成秸秆禁烧各项目标任务。
五、主要内容
建立巡查联动机制,加大对恶意焚烧秸秆行为的打击力度。对擅自焚烧秸秆的行为责令其立即停止焚烧,并按规定对直接责任人予以处罚;对恶意纵火的相关责任人,依法严查重处;对暴力抗法、焚烧情节严重,造成大气污染事故,导致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人身伤亡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创新举措
分局成立应急小组,配备必要的器械装备,随时待命处置因秸秆焚烧引起的各类突发事件。城区8个派出所每所组织由干警带队的20人机动队,随时做好驰援重点地区准备;特巡警大队要制定落实应急预案,明确具体责任人,确定3名带队民警,组建3队50人的应急小组,实行禁烧期间全天候值班、备勤制度。要重点关注大店、夹沟、符离等禁烧重点地区,确保一旦出现情况,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及时有效处置。
七、下一步工作安排
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安排部署,按照“属地管理、党政同责、堵疏结合、源头管控”的原则,坚持全面防控与重点督查相结合,强化管控,狠抓落实,务求成效,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生态环境安全,持续改善全区环境空气质量。
咨询电话:2553197
宿州市公安局埇桥分局
2023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