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191850/202403-00003 | 信息分类: | 其他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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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其他,其它,个人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公安局埇桥分局 |
成文日期: | 2024-04-10 | 发布时间: | 2024-04-10 11:25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部门专家解读:《宿州市公安局埇桥分局办理集体土地户口迁移工作规定》 | ||
审核人: | 初审:司静     复审:司静    终审: 杨晓冬 |
一、制定背景
依据《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安徽省户政业务办理标准》《宿州市公安局农村集体土地户籍业务办理标准》,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为规范我区农村集体土地户籍业务办理,提升全区户政窗口服务水平,提高群众对农村集体土地户籍业务办理的满意度,优化农村集体土地户籍业务办理流程,制定本规定。
三、起草过程
(一)起草初稿。2月初埇桥公安分局结合市公安局上级相关文件要求和会议精神,结合埇桥区自身特点,组织专人起草。
(二)征求意见建议。2月15日文件起草完成后向社会公众、各科、室、所、队有关单位征求意见建议,并多次对文稿进行修改完善,形成送审稿。
(三)审定核发。3月13日修改完善后,经治安大队会议决定由埇桥公安分局治安大队下发。
四、工作目标
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建立完善城乡人口有序流动的户口迁移政策,扎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积极促进城乡一体化、高质量融合发展,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
五、主要内容
(一)加强组织领导。农村户口迁移是户籍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城乡融合发展和促进乡村振兴,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和谐稳定,要高度重视,既要考虑区域农村地区发展实际,也要考虑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协同当地农业农村部门,积极稳妥推进工作落实。
(二)坚决依规办理。公安机关要通过多种渠道全面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和解读,精准分析把握准予办理的具体情形,认真逐项审核所需证明材料,严格按照政策要求和相关流程办理农村户口迁移,坚决防止打折扣、搞变通等违规操作。
(三)坚持便民高效。对符合迁农条件且手续材料齐全规范的,不得加设门槛、制造障碍,须在规定时限内办结。最大限度提升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四)做好沟通协调。农村户籍派出所应将政策报送辖区农村自治组织,做好政策解读,加强沟通协调与密切配合,确保政策执行有力有序。
六、创新举措
加强政策落实的督导检查,对政策实施情况进行常态化跟踪监测,及时发现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对违规办理农村户口迁入的,一经发现查实,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七、下一步工作安排
在今后的工作中坚持从实际出发,以人为本,因地制宜。坚持稳中求进,以维护农村地区和谐稳定为前提,尊重和保障公民意愿和期盼。坚持统筹兼顾,充分考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演变历史,逐步稳妥有序实行城乡人口双向流动。
解读人:治安大队中队长李晶晶
咨询电话:2553197
(埇桥公安分局办公室)
宿州市公安局埇桥分局
202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