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191914/202206-00025 | 信息分类: | 其他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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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其他,民政、扶贫、救灾、优抚,个人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埇桥区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2-06-03 | 发布时间: | 2022-06-03 15:11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部门解读】关于《埇桥区家庭养老床位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 ||
审核人: | 初审:刘妮娜     复审:尹成花    终审: 朱志伦 |
根据安排,现将《埇桥区家庭养老床位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解读如下:
一、文件制定的背景
居家养老一直是传统和当前的主流。多数老弱因观念等原因不愿去养老机构生活,选择居家养老。家庭养老床位是指依托养老服务机构,为老年人的居住环境和生活空间进行必要的适老化与智能化家居改造,根据其意愿和需求提供医疗护理、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医疗保健、助餐送餐、精神慰藉、助洁助浴等专业服务的床位。为为埇桥区家庭养老床位工作规范开展,特制定此实施方案。
二、文件起草过程
为贯彻落实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宿州市家庭养老床位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宿民发〔2022〕27号)精神,促进我区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区实际,起草了《埇桥区家庭养老床位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修订稿)》,随后区民政局书面征求了其他单位反馈了意见,区民政局采纳各单位反馈意见,对《预案(修订稿)》进行了相应的修改,对文字表述进行适当调整,制定本实施方案。
三、主要目标
试点从方案下发起至2023年12月31日。2022年埇桥区试行家庭养老床位20张,2023年试点任务根据试点情况再行确定。
1.适老化改造。对老年人住所的卧室、卫生间等关键位置进行适老化改造,改善老年人的居住环境,营造无障碍空间,为老年人居家安全和上门服务人员有效开展工作提供物质保障。
2.智能化改造。为老年人住所安装必要的网络信息服务系统和电子信息化服务设备,通过无感式监测实时掌握老年人身体变化和上门服务情况,增强老年人居家生活的安全性、便利性和舒适性。鼓励对可移动设施设备采用租赁回收方式循环使用,降低用户成本,提高资源利用率。
3.照护服务。提供照护计划制定、身体护理、生活照料、营养咨询与膳食服务、个人清洁卫生、心理慰藉、康复训练、医疗护理以及远程响应、紧急救援等服务。
4.共享服务。利用已有设施、共享资源提供相关服务,为有意愿入住机构的老年人提供转介服务。
5.支持服务。对家庭照护者进行照护理念介绍、照护知识讲解、实操培训与日常照护指导等。
四、文件的核心内容
文件共分服务机构、建设内容、主要项目、办理流程、补助政策5部分。
第一部分为服务机构。明确服务机构的具体要求且需经区民政部门结合实际遴选确定,以提高服务机构的准入门槛,确保服务质量。
第二部分为建设内容。明确适老化和智能化改造内容,通过改造,增强老年人居家生活的安全性、便利性和舒适性。
第三部分为主要项目。明确照护服务、共享服务、支持服务的具体内容,提高服务机构在提供服务的精准度。
第四部分为办理流程。明确养老服务机构在为提出设立家庭养老床位及提供服务全流程。
第五部分为补助政策。明确改造养老床位的补助标准及运营补贴,提高养老服务机构的积极性。
最后明确了按职能分别由区民政局、区财政局解释。
五、创新举措
将养老服务、养老床位延伸至家庭。让中、重度失能老年人在家满足养老服务需求。
六、下一步计划
1.持续推进养老智慧化建设。埇桥区建立以居家养老为主的智慧养老系统并积极与市级平台对接。
2.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养老从业人员素质和能力。委托第三方对养老服务机构护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他们为老人服务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