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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 003192167/202007-00016  信息分类: 负责人解读
 内容分类: 发布机构: 宿州市埇桥区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2020-07-02  发布时间: 2020-07-02 0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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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 【领导解读】区农业农村局局长赵忠良对《埇桥区2020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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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解读】区农业农村局局长赵忠良对《埇桥区2020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解读

文章来源: 宿州市埇桥区农业农村局发表时间:2020-07-02 09:54 责任编辑: 埇桥农业农村局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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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解读】区农业农村局局长赵忠良对《埇桥区2020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解读

为加强环境保护,推进农作物秸秆资源综合利用,彻底解决秸秆焚烧问题,破解秸秆禁烧难题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埇桥区2020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加快推进全区秸秆收储体系建设,大力发展秸秆“五化”利用,全面提升全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有效促进生态环境改善、农民增收和农业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实现全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91%以上,产业化利用量占秸秆综合利用总量比例达到42%以上,能源化和原料化利用量占秸秆综合利用总量比例达到35%以上。

三、投资概算

项目总投资7060万元,其中,从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奖补资金中安排3140万元财政资金,其余3920万元由企业自筹。

四、实施内容

(一)秸秆饲料化利用项目

(二)秸秆工业原料化利用项目

(三)秸秆能源化利用项目

(四)秸秆肥料化利用项目

(五)秸秆收储体系建设

(六)机械设备类补贴

(七)项目组织验收、第三方评审、审计等

五、实施程序

(一)项目申报

1.申报主体

2.申报材料

A.机械设备类补贴申报需要提供的材料为

B.其他项目类申报需要提供的材料

3.申报材料递交时间

(一)机械设备类补贴申报资料递交时间自文件印发之日起至2020年11月30日止,其他项目类申报材料递交时间至2020年6月20日止,材料递交到区农业农村局,逾期不予办理。

(二)项目审批

(三)项目实施

(四)验收审计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

(二)规范资金使用,加大政策支持。

(三)严格督查评价,加强结果运用。

(四)营造舆论氛围,发挥示范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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