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192167/202004-00042 | 信息分类: | 其他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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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埇桥区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 2020-04-24 | 发布时间: | 2020-04-24 11:25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政策解读】关于《2020年“四带一自”产业扶贫实施方案》的解读 | ||
审核人: | 初审:潘双云     复审:孙敏建    终审: 黄家军 |
【政策解读】关于《2020年“四带一自”产业扶贫实施方案》的解读
一、出台背景:根据《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皖发〔2015〕26号)、《安徽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全面推广“四带一自”产业扶贫模式的指导意见》(皖扶组〔2018〕18号)、安徽省《“四带一自”产业扶贫实施方案》、宿州市《“四带一自”产业扶贫实施方案》等文件的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出台目的:全面推广“四带一自”产业扶贫模式,支持农业特色产业扶贫园区等各类园区建设,支持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能人大户(家庭农场)带动贫困村、贫困户发展特色产业,支持贫困户自主调整种养业结构发展特色产业或以其他方式参与产业发展,建立利益联结机制、主体带贫激励机制、带贫减贫长效机制,促进贫困村集体经济和贫困户增收,为我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乡村振兴奠定坚实基础。
三、实施对象:具备条件的贫困村,有参与意愿的具备特色产业扶贫条件的贫困户。适度扩大到贫困发生率较高的非贫困村和“边缘户”。
四、重点工作:(一)深入开展农业特色产业扶贫园区建设(二)深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能人大户(家庭农场)带贫。(三)深入支持贫困户自主调整种养结构发展特色产业。
五、实施步骤:1.落实项目。1—3月,研究落实特色产业扶贫项目,筹措项目资金,开展项目申报、审批。2.组织实施。3—10月,按照项目实施方案组织实施,10月底前完成项目验收,资金拨付。3.定期调度。4月份起,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启动调度制度,按时统计及报送进展情况。4.绩效评价。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四带一自”产业扶贫民生工程绩效评价方案要求,做好省级评价工作。
六、资金安排:对接区扶贫局、区财政局等部门,按规定从专项扶贫资金和涉农资金中统筹安排,保障“四带一自”产业扶贫工程资金投入力度。
七、有关要求:加强组织领导、风险防范和项目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