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192167/202012-00026 | 信息分类: | 专项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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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报告,农业、林业、水利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埇桥区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 2020-12-11 | 发布时间: | 2020-12-11 11:02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埇桥区2020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民生工程绩效自评报告 | ||
审核人: | 初审:冯媛媛     复审:王涛    终审: 郝彩侠 |
宿州市埇桥区2020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
民生工程绩效自评报告
2020年,埇桥区严格按照农业部、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及市农业农村局等上级主管部门相关部署,深入贯彻落实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0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通知》(皖农科函〔2020〕340号)等文件精神,以加快培训发展壮大农业经营主体为主线,以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为核心,以培训有文化、有技能、懂经营、会管理的现代新型职业农民为目标,根据乡村振兴各类型人才的需要,以提高农民综合素质、职业技能和生产经营能力为目标,加强统筹谋划、完善政策措施、健全培训体系、改进培训内容、创新培训方式、强化指导服务,顺利完成了200人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民生工程培训任务。按照上级相关部门要求,我区对照安徽省2020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民生工程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了绩效自评,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年度项目实施情况
(一)项目任务
按照省市相关文件,下达埇桥区2020年新型职业农民
培训民生工程培训任务200人,均为经营管理型,其中: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100人,产业扶贫带头100人,培训合格率达到90%以上。
(二)经费投入
埇桥区2020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项目补助资金共计7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70%,省财政资金30%。
(三)实施范围及培训机构
根据实施方案要求,我区通过评审认定,确定了埇桥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为2020年培训机构,经公示无异议后,埇桥区农业农村局与培训机构签订合同,并将培训任务承担情况上报上级农业农村部门备案。
(四)任务完成
截至11月底,2020年培训任务已按计划全部完成。全年累计共开设培训班4个,完成新型职业农民(高素质农民)培训200人,其中,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100人,产业扶贫带头100人,培训任务完成率100%,培训合格率100%。项目财政补助资金累计支出64.5553万元,资金支出率为92.22%。通过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和云上智农APP对培训效果、组织管理、教师课程、实训基地等开展满意度评价,培育对象参评率93.5%,满意率100%。
(五)年度绩效管理工作
我区高度重视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民生工程工作,按照省市区各级实施方案要求,及早谋划、精心组织,全程监管培训过程、切实提升质量效能,按照合同约定,顺利完成了2020年培训任务,在埇桥区培养了一支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农民队伍,提升了我区农民的综合素质、职业技能和创业发展能力,为加快推进埇桥区乡村振兴和农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人才支撑。
(六)年度自评得分
按照绩效评价指标,经客观认真进行评价赋分,自评得分总分110分。
二、绩效自评情况
该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共设置4个一级指标、6个二级指标,18个三级指标,各指标自评情况如下:
(一)投入(满分25分,自评25分)
1.组织保障(满分15分,自评15分)
(1)目标管理(满分5分,自评5分)
为摸清农民培训需求,我区在制定实施方案前,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摸底调研,摸清产业发展需求、农民理念知识技能需求,力求培训真正以农民为中心,与产业需求相适应,与农村发展相协调。在省实施方案下达后,区农业农村局就会同财政局共同制定了项目实施方案,同时区农业农村局还针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和产业扶贫带头人两个培训专业制定了内容具体、针对性强的分专业培训方案,并都及时上报上级相关部门备案。针对项目实施,培训方案要求,在11月30日之前,完成培训任务200人,培训合格率达到90%以上。
(2)申报审核(满分5分,自评5分)
按照实施方案培训对象的遴选要求,按照个人申请,村委、乡(镇)逐级推荐,优先遴选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较重地区原则,区农业农村局审核确定200名农民作为参训对象,并填写了遴选对象登记表。区农业农村局对每期培训班教学计划、课程表等开班申请进行审核,批复后,培训机构方可开班。
(3)工作部署推动(满分5分,自评5分)
2020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作启动后,为积极推动项目实施,区新型农民培训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区政府扶疏亭会议室召开了由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区畜牧局、区民生办等新型农民培训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参加的专题会议,全面部署2020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民生工程相关工作,并细化工作要求,形成会议纪要后下达到培训机构贯彻执行。
完善多方力量参与的农民教育培训体系。统筹利用各类教育培训资源,充分依托宿州职业技术学院、市农科院、区农技推广中心、四创电子、宿州市城市绿洲现代农业科技服务公司等涉农职业院校、科研院所、推广机构、农业企业、技术服务公司、新型农业经营服务主体等资源优势,拓展面向高素质农民的培训服务。围绕地方现代农业发展和全产业链需要,开展技术培训与跟踪服务,提高培训规范性,提高农民参训率和满意度。
2.资金落实(满分10分,自评10分)
(4)资金拨付(满分3分,自评3分)
该项目共投入国家及省级财政资金70万元。根据实施方案要求,实行分阶段按比例拨付培训补助资金,先期预拨80%到培训机构用于开展培训。项目完成后,培训机构提出验收申请,区农业农村局会同财政局组织验收,验收合格,拨付余款。
(5)资金到位率(满分4分,自评4分)
2020年培训补助资金下达后,区农业农村局和区财政局及时沟通,实现资金到位率达100%,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
(6)到位及时性(满分3分,自评3分)
根据项目实施要求,区农业农村局会同财政局及时将应拨付资金及时拨付到培训机构,资金到位及时率达100%,未出现因资金到位影响项目进度和实施效果的情况。
(二)过程(满分15分,自评15分)
3.项目管理(满分12分,自评12分)
(7)政府采购执行情况(满分3分,自评3分)
根据实施方案要求,由区农业农村局会同区财政局按照评审认定的方式,择优确定埇桥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为培训机构,并签订培训合同。
(8)监督检查(满分3分,自评3分)
根据实施方案要求,区农业农村局定期督导培训进度和资金支出进度,全程监管项目实施。对培训机构资金支出率较低的问题进行数次督促和通报。建立了学员培训质量随机抽检机制,对培训时间、培训内容、政策知晓率和满意度进行随机抽查。
(9)信息调度(满分6分,自评6分)
按要求及时进行信息化管理,将培育对象、培育单位、培育师资、培育基地等信息及时录入信息管理系统,通过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和云上智农APP可查询在线组班、授课教师、课程设置、基地选用、学员评价等情况。按时提交报送月度报告、年度实施方案、分专业培训方案、培训机构承担培训任务情况、整改报告、工作总结等相关资料。
4.财务管理(满分3分,自评3分)
(10)资金使用合规性(满分3分,自评3分)
为加强财务管理,资金使用合规,埇桥区农业农村局联合埇桥区财政局共同制定2020年埇桥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资金管理细则,确保培训机构在资金使用过程中有章可循,保证培训资金的规范、合理、有效使用。
项目补助资金设置专账核算,资金使用符合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相关财务管理制度规定,资金支付方式符合规定,计划于12月中下旬开展项目资金审计。
(三)产出(满分30分,自评30分)
5.项目产出(满分30分,自评30分)
(11)年度培训任务完成程度(满分5分,自评5分)
按照实施方案要求,截止11月底,埇桥区已按计划完成全部培训任务200人,其中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100人,产业扶贫带头人100人,培训任务完成率100%,达到了实施方案设定的产出目标。
(12)质量达标率(满分8分,自评8分)
全区共开设经营管理型培训班4个,每班50人,其中: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2个班,产业扶贫带头人2个班,累计培训时间128学时,所有参训学员培训时间和课程安排均符合要求,并经考试合格后全部颁发培训证书,培训合格率100%。
(13)培训质量(满分10分,自评10分)
1.区农业农村局科教股在培训机构每次开班时均严格落实第一堂课制度,为学员解读培训政策,严明培训纪律。同时每班还严格落实班主任制度、培训考勤制度、满意度调查制度、培训台账制度等“五项制度”。
2.为加强新型农民培训民生工程项目实施的监督和管理,埇桥区农业农村局出台了2020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民生工程项目验收办法。12月11日,由区农业农村局会同区财政局、区民生办等依据验收办法和验收标准对培训机构进行了考核验收,验收合格并出具验收报告。
3.严格规范师资队伍,培训教师全部从全国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中选取,并保证每班至少聘请1名省级以上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师资库成员授课。
4.按照省农业科教中心要求,优先选用部省统编教材,参训学员人手一套省级以上统编教材。
5.培训班采取分段式培训,每班50人,符合小班制教学和疫情防控的要求。
6.积极开展培育基地建设工作,每个专业建立一个以上实训基地。
(14)完成时限符合率(满分2分,自评2分)
按项目实施方案和合同要求,于11月30日前完成全部培训任务,完成时限符合率达100%。
(15)资金使用(满分5分,自评5分)
培训专项资金按计划及时支付,实行专账核算。项目财政补助资金总额70万元,截至12月10日,已累计支出64.5553万元,资金支出率为92.22%。项目资金待审计。
(四)效果(满分30分,自评30分)
6.项目效益(满分30分,自评30分)
(16)社会效益(满分12分,自评12分)
1. 树立高素质农民典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将培训学员王新朋作为高素质农民典型树立起来,通过报刊、电视、互联网等不同形式宣传报道他和他的菊花产业,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
2.重视在省市级以上主要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在中国农村远程教育网、安徽日报、宿州市电视台、拂晓报、埇桥区人民政府网、省、市民生工程网等国家级、省市级以上主流媒体等刊播有关我区培训进程、培育模式、典型案例、培训效果、跟踪服务等方面的综合性报道、简讯、图片、新闻等16篇(条),大大提升了埇桥区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3. 向上级推荐《宿州市埇桥区“五好”举措 倾力做好高素质农民培训工作》《小菊花 大产业》等多篇关于培育模式和典型案例的宣传材料。其中《宿州市埇桥区“五好”举措 倾力做好高素质农民培训工作》被省农业农村厅约稿《皖农要情》。
(17)可持续影响(满分3分,自评3分)
1. 建立农技人员跟踪联系服务受训农民机制。农技指导农技员与受训农民签订帮扶协议,跟踪指导服务1年。学员在生产遇到困难时得到了及时有效的帮助,为生产效益的提高提供了重要指导,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蔬果班学员段爱梅通过跟踪指导服务,提高了冬季果树管理水平,并被宿州市电视台和拂晓报(宿州市党报)报道。
2. 建立培训与精准扶贫结合机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职业农民结对帮扶贫困户300多户,为脱贫攻坚提供了坚实保障。
(18)农民满意率(满分15分,自评15分)
通过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云上智农”APP完成在线评价的农民学员比例平均达到了93.5%,学员对培训效果、组织管理、师资和基地等培育综合满意度达99%以上。
(五)加分项(自评22分,最多10分)
1.探索创新(自评15分)
在培育机制模式上,创设了高素质农民培育政策;埇桥区人民政府出台了针对新型职业农民的专门文件;承担了全国大豆产业论坛;组织高素质农民参加了2020年全省秸秆综合利用博览会和埇桥区2020年农民丰收节暨扶贫展销会。
2.服务发展(自评6分)
指导服务“宿州市埇桥区瓜菜种苗协会”,针对褚兰镇石板村的育苗产业举办提升培训;开展农村电商延伸服务,为信息进村入户益农社入驻和信息员进行培训指导。
3.社会影响(自评1分)
我区“五好”培育模式受到省市主管部门的认可和肯定,并作为典型经验约稿省农业农村厅内部特刊《皖农交流》。
三、评价组织情况
依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2020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民生工程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通知》(皖农科函〔2020〕1201号)文件,我区依照省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组织人员对项目组织保障、资金落实、项目管理、财务管理、项目产出、项目效益等内容逐项进行自评,最后形成自评报告。
四、评价依据
1.《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2020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民生工程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通知》(皖农科函〔2020〕1201号)
2.《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0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作的通知(皖农科函〔2020〕340号)》
3. 《宿州市农业农村局 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宿州市2020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宿农〔2020〕31号)
4.《宿州市埇桥区农业农村局 宿州市埇桥区财政局关于印发宿州市埇桥区2020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埇农〔2020〕42号)
5.《宿州市埇桥区农业农村局 宿州市埇桥区财政局关于印发宿州市埇桥区2020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资金管理细则的通知》(埇农〔2020〕43号)
附件:2020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民生工程绩效评价体系.docx
宿州市埇桥区农业农村局
2020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