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3192167/202511-00008 | 信息分类: | 公示公开 |
|---|---|---|---|
| 内容分类: | 公告,农业、林业、水利,个人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埇桥区农业农村局 |
| 成文日期: | 2025-11-24 | 发布时间: | 2025-11-24 16:31 |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 名称: | 宿州市埇桥区农业农村局招募特聘农技员(动物防疫员)公告 | ||
| 审核人: | 初审:嵇少泽     复审:张明阳    终审: 徐炜 | ||
为强化动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提升基层动物疫病防控能力,按照《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工作的通知》(皖农教函〔2025〕187号)、《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方案的通知》(埇政办秘〔2025〕3号)文件要求,决定在全区公开招募3名特聘农技员(动物防疫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对象:
(一)在我区正常从事动物防疫工作的村级动物防疫员;
(二)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兽医资格证书》并从事养殖、屠宰、兽药、饲料、诊疗企业兽医技术人员。
二、招募条件:
(一)埇桥区户籍,有较高的技术专长和专业素质。
(二)年龄5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
(三)有丰富的动物防疫实践经验,热爱畜牧兽医工作,责任心、服务意识和协调能力较强。
(四)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纪、违法犯罪记录。
三、招募程序
(一)发布公告。将《宿州市埇桥区农业农村局招募特聘农技员(动物防疫员)公告》通过网络平台在全区进行公示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25年11 月24日至2025年11月28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宿州市埇桥区农业农村局动物疫控中心,地址:埇桥区义乌国际商贸城埇桥区农业农村局三楼361办公室。
联系人:嵇少泽,咨询电话:0557-3635361
3、报名材料:(1)村级动物防疫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其他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执业兽医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张;(3)填写《埇桥区招募特聘农技员(动物防疫员)报名表》。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埇桥区农业农村局科教股和埇桥区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共同负责。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在任何环节均可取消其考试成绩和应聘资格。
(三)考试。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确定参加考试人员,考生凭二代身份证参加考试。考试由埇桥区农业农村局统一组织,考试内容主要是全国农业职业技能培训教材《动物疫病防治员》(修订版)和动物防疫有关法律法规;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确定人选。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人选,对考试成绩前3名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公示有异议人选进行复核,如出现空缺,按照考试分数从高到低递补;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特聘动物防疫员。
四、聘用期限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与拟聘人员签订服务协议。协议期限为1年,协议期满后,聘用关系自动解除。
五、补助标准
每人每年服务费用20000元,按季度发放,每季度发放5000元。
特聘农技员(动物防疫员)不列入我区农技推广机构在编人员管理,不享受在编农技人员的福利待遇。
六、监督电话
招募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招聘纪律的行为,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监督电话:0557-3917574
本次招募公告由埇桥区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附:《埇桥区招募特聘农技员(动物防疫员)报名表》
埇桥区招募特聘农技员(动物防疫员)报名表.docx
宿州市埇桥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11月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