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191658/202304-00005 | 信息分类: | 部门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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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批复,其他,农业、林业、水利,其它,个人,企业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埇桥区水利局 |
成文日期: | 2023-04-12 | 发布时间: | 2023-04-12 11:27 |
文号: | 埇水字〔2023〕16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关于《埇桥区农村供水工程标准化管理实施方案》的批复 | ||
审核人: | 初审:王子含     复审:郑剑    终审: 娄雪剑 |
宿州市埇桥区农村饮水安全管理服务中心:
你中心上报的《埇桥区农村供水工程标准化管理实施方案》已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为助推我区农村供水工程高质量发展,完善我区农村供水工程标准化、规范化管理体系建设,原则同意实施《埇桥区农村供水工程标准化管理实施方案》。
二、埇桥区农村饮水安全管理服务中心要一线指导、监督,以此为契机,引导运营单位切实提高我区农村供水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如期实现我区农村供水工程全面标准化、规范化运行。
附件:《埇桥区农村供水工程标准化管理实施方案》
2023年4月12日
埇桥区农村供水工程标准化管理实施方案
一、埇桥区农村供水工程概况
截至2023年4月,埇桥区农村供水工程75处,其中千吨万人规模水厂45处,30处千人以下供水工程,实现了全区农村饮水供水工程全覆盖,有效解决了埇桥区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由安徽安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管理。
二、目标任务
1、总体目标
健全完善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工作制度,压实农村供水保障“三个责任”,健全“三项制度”。明晰工程产权,落实工程管理管护主体,建立合理水价行程和水费收缴机制,推进农村供水工程标准化管理。计划2023年至2024年底前完成新汴河以北区域水厂标准化管理;2025年底前完成新汴河以南区域水厂标准化管理。
2、分年目标
埇桥区农村供水工程标准化管理分年度落实,根据不同工程规模、引调水项目建设进展情况、置换水源人口计划等,分区域制定适合埇桥区农村供水工程管理制度,全面推进农村供水工程标准化管理。计划:2023年4月至2024年年底前完成新汴河以北16个乡镇(办)58处水厂;2024年底至2025年底前完成新汴河以南11个乡镇(办)17处水厂。
另外,《2023年埇桥区新汴河以北城乡供水一体化提升改造项目》已经完成立项,计划今年上半年开始实施。该工程将对汴北各镇区域存在问题的管网进行改造,大大降低管网漏损率,对入户水表补充完善,有力保障水费收缴率。
三、工作任务及实施计划
1、建立台帐。
埇桥区农村供水工程对照水利部《农村供水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对全区75处规模水厂进行全面排查,摸清现状,找出差距和不足,建立问题台账。区水利局将对全面排查情况进行监督与核实。
2、持续整改。
根据埇桥区农村供水现状,结合“十四五”农村供水保障规划,以“设施良好、管理规范、供水达标、水价合理、运行可靠”为着力点,埇桥区水利局对排查发现的不足之处全面进行整改。
3、有序推进标准化管理。
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供水工程标准化管理的通知》中要求,对逐个供水工程进行梳理,对标排查。
4、设施良好
水源水量充沛,保证率高。工程供水能力满足设计要求,取水构筑物、配水管道与调节构筑物、管理用房等设施完好,无安全隐患。机电设备、净化消毒设施设备、计量设备等配备合理。规模化供水工程配置视频安防监视系统和计算机监控系统,运行正常。
5、管理规范
有管理机构,配备专业管理队伍。规章制度健全,建立并落实生产运行、水质检测、维修养护、水费收缴、安全生产、日常巡查等制度。厂区环境整洁卫生,标识标牌规范醒目。供水单位公开服务电话及责任人信息准确无误并动态更新;供水服务及时,用水户满意度高。
6、供水达标
依法划定农村供水工程水源保护区或保护范围,设立标志牌,落实保护措施。供水水量、水压、用水方便程度、供水保证率满足相关标注规定。水厂净水工艺符合要求,供水水质达标。
7、水价合理
水价制度健全,执行水价应达到供水成本;未达到供水成本的,落实财政补助且能保证工程良性运行。工程实行计量收费,确保水费足额收缴。
8、运行可靠
工程安全运行,管网漏损率保持在合理范围。工程运行管理和维修养护经费有保障,供水设施设备日常养护、定期维护和大修理能够正常开展。有维修养护人员或队伍,储备必要的维修养护物资。供水应急预案完备,可操作性强。
9、机构设立
主体责任:水厂所在镇、街道或行管区
主体责任人:水厂所在镇、街道或行管区分管领导
监管责任:宿州市埇桥区水利局
监管责任人:宿州市埇桥区水利局分管领导
运行管理责任:安徽安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运行管理责任人:安徽安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运营负责人、各水厂负责人
水厂所在的镇政府、街道、行管区对供水安全负监督管理责任。水厂负责人对供水安全负直接责任。
四、已评价工程动态管理
1. 单位自评
1) 各水厂成立自评小组,由三名以上成员组成自评组开展。其中组长由主要负责人担任,自评员由与水厂生产规模及生产实际相适应并具备相应知识结构及评审能力的水厂员工担任,也可聘请外部专家担任。
2) 各水厂按照《评审标准》自主开展等级评定。对自评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汇总,召开主题会议,共同商议解决办法与措施,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将整改落实到个人,限期完成,同时确保所需的资源。
3) 各水厂在措施完成期限内组织有关人员对措施的实施情况和效果进行跟踪验证,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纠正并报告主要负责人。
4) 形成自评报告。自评报告主要内容包括:厂区概况:自主评定作开展情:评分:发现的主要问题、整改计划和措施、整改完成情况:自主评定结果。各水厂对内部评审过程中形成的各种记录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并保存归档。
2.外部评审
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水利部或省级相关要求,对水厂管理进行内部监查、督查。水厂要做好迎检准备,发现问题责令限期整改。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埇桥区水利局要高度重视农村供水工程标准化管理工作,将其作为“十四五”乃至更长一段时期农村供水保障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统筹推进实施。要加强对农村供水工程标准化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
2、强化经费保障。埇桥区人民政府要加强各相关部门之间协调,强化资源整合和要素保障,多渠道筹措资金,推进农村供水工程标准化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3、强化激励措施。埇桥区水利局要将农村供水工程标准化管理成果作为相关激励表扬、工作考核等重要依据。对标准化管理取得显著成效的科室及人员,可考虑在有关政策激励上予以优先考虑和倾斜支持。
4、加强总结宣传。埇桥区水利局要及时总结本地区开展农村供水工程标准化管理工作的经验做法,通过组织现场观摩、网站、报刊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推广,发挥辐射带动效应。
宿州市埇桥区水利局
202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