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191762/202311-00006 | 信息分类: | 其他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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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其他,卫生、体育、医疗,个人,企业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埇桥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成文日期: | 2023-09-06 | 发布时间: | 2023-09-06 08:47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文字解读】解读关于做好2023年埇桥区新生入学结核病筛查工作的通知 | ||
审核人: | 初审:闻修远     复审:宋晓舒    终审: 李际 |
2023年8月18日,埇桥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印发了《关于做好2023年埇桥区新生入学结核病筛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将《通知》解读如下:
一、制定的背景和依据
今年以来,我市已发生多起学校结核病聚集性疫情,严重影响师生的身体健康,干扰了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根据宿州市卫健委、宿州市教体局《关于做好2023年全市新生入学体检结核病筛查工作的通知》(宿卫疾控〔2023〕50号)文件的要求,经研究决定,我区开展新生入学体检结核病筛查,切实加强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一是落实上级部署要求。《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2017版)》及《中国学校结核病防控指南》(2020版)等文件精神,对结核病防控工作提出了要求,务必要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二是防范结核病风险。广泛有效地进行肺结核筛查,对于防范学校肺结核疫情风险,把传染病拒之校外,意义重大。故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通知》。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2023年8月,埇桥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召开了专题座谈会,邀请各单位人员参加,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起草了《通知》初稿。初稿起草完成后,书面征求了委机关有关股室和部分医疗卫生机构意见,在此基础上对文稿作进一步完善。
2023年8月,通过领导审阅、签批、核发等意见;
2023年8月,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2023年8月18日正式印发。
四、工作目标
早期发现和有效控制结核病传染源,切实加强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
五、主要内容
《通知》共有9大块内容,主要是:
第一块是组织实施单位;第二块是技术支持单位;第三块是开展时间;第四块是分类筛查方法;第五块是检查结果异常的处理;第六块是检查机构;第七块是结核菌素试剂供应;第八块是筛查结果报送;第九块是其他要求
六、保障措施
一是成立医疗急救保障组。抽调有资质的医务人员,配备相关的医疗物资以及器械,区疾控中心负责采购结核菌素试剂,同时按要求做好冷链储备及发放工作。二是定点医院异常处理。发现疑似肺结核及时转诊到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进一步检查。
七、创新举措
提前谋划部署,区卫健委、区教体局将组织对全区体检筛查工作进行质控督导检查。
八、下一步工作考虑
认真做好新生入学体检结核病筛查的宣传动员工作,对筛查发现的结核病确诊患者,要严格按照《中国学校结核病防控指南》要求开展病例个案调查。
九、解读部门及政策服务咨询电话
解读部门:埇桥区卫健委
咨询电话:0557-3046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