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771121943/202510-00026 | 信息分类: | 招标采购 |
|---|---|---|---|
| 内容分类: | 其他,城乡建设、环境保护,企业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生态环境局埇桥分局 |
| 成文日期: | 2025-10-31 | 发布时间: | 2025-10-31 15:06 |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 名称: | 关于选取宿州市埇桥区南部片区乡镇污水治理(大营、北杨寨)扩容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 ||
| 审核人: | 初审:马大中     复审:李军    终审: 岳宇 | ||
各招标代理机构:
宿州市埇桥区生态环境分局拟选取第三方招标代理机构提供宿州市埇桥区南部片区乡镇污水治理(大营、北杨寨)扩容项目招标代理服务,公开选取有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标代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服务范围
1.项目概况
宿州市埇桥区南部片区乡镇污水治理(大营、北杨寨)扩容项目,总投资约800万元。
2.服务范围
宿州市埇桥区南部片区乡镇污水治理(大营、北杨寨)扩容项目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及审计等全过程招标采购工作。
3.服务费用
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857 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 号文件)执行,由中标单位支付。
二、报名条件及材料要求
1.招标代理机构须已进行宿州市公共资源名录登记(截图并加盖公章),代理类型需包含工程建设(房建市政交通)和政府采购。
2.近三年内无不良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自行承诺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报名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授权委托代表报名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4.招标代理机构拟派项目负责人及项目小组成员(不少于2人)需是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名录登记库中人员(提供网站人员登记信息截图),项目负责人须在宿州市公共资源名录登记内项目负责人,并提供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5.提供不低于三项自2023年1月1日以来宿州市本级或埇桥区内市政工程类项目(至少包含一项污水处理或环保类)业绩。(须提供招标人出具的证明材料或招标代理合同,及代理项目招标公告截图。)
6.其他资料。
注:以上材料装订成册(包含评分项),报名材料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密封后提交。
三、选取规则
1.采用公开征集、择优选取的方式,从符合条件的报名机构中,按得分由高到低选取。综合比选办法(按照综合打分)见附件。
2.评审小组对申请人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单位大于等于三家时,方可开展选取工作。评审合格后按照综合得分高低,从高到低评审出有排序的候选人。经评审综合得分最高者为第一候选人,次高者为第二候选人,第三高者为第三候选人。申请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将依据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选取时间
1.报名材料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03日上午09时00分。
2.报名地点:埇桥区生态环境分局505室(宿州市埇桥区淮河东路与韩池子路交叉口)。
3.选取开始时间:2025年11月03日上午09时00分。
4.联系人:马工 联系电话:0557-2399928
宿州市埇桥区生态环境分局
2025年10月31
附件-综合比选办法(按照综合打分)(10.31)(1).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