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宿州市埇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本级政策解读 > 负责人解读
浏览量:   字体大小:【    】打印
 号: 094582522/202004-00020  信息分类: 负责人解读
 内容分类: 其他,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发布机构: 宿州市埇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0-04-24  发布时间: 2020-04-24 08:38
号: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性: 有效
 废止时间: 暂无  词:
称: [主要负责人解读】:区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夏晓解读《宿州市埇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五一”节前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工作的通知》
人: 初审:     复审:    终审:

[主要负责人解读】:区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夏晓解读《宿州市埇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五一”节前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宿州市埇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表时间:2020-04-24 08:38 责任编辑: 市场监督管理局浏览量:
字体大小:【    】打印

[主要负责人解读】:区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夏晓解读《宿州市埇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五一”节前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工作的通知》

一、制定背景

为保障2020年“五一”节期间全区特种设备安全平稳运行,加强辖区内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区市场监管局决定在“五一”节前对重点场所重点设备开展专项检查。

二、起草过程

五一节前,我局组织特设股人员,根据我区特种设备实际情况,制定重点场所检查名单,结合以往节假日专项检查工作情况,制定本通知。

三、工作目标

全面抓好“五一”期间全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保障重点场所重点设备安全运行,切实防范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营造安全、祥和的节日氛围。

四、主要内容

通过对游乐场、医院、车站、商场、宾馆、饭店、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特种设备;特别是大型游乐设施、电梯、锅炉、压力容器等重点设备;以及气瓶充装单位和使用特种设备的危化品相关企业的检查,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事故隐患自查自纠、隐患整改及监控措施落实情况;执行“三落实、二有证、一检验、一预案”的情况;节日期间特种设备安全应急值守、应急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我区五一节期间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五、创新举措

我局借此次专项检查,把之前检查时发现存在安全隐患,且尚未完成整改的单位列入检查计划,以有效消除安全隐患,落实主体责任。

六、下一步工作考虑

下一步将继续在节假日开展重点场所重点设备专项检查,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监督检查,保障我区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