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94582522/202004-00019 | 信息分类: | 部门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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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其他,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埇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0-04-22 | 发布时间: | 2020-04-23 08:22 |
文号: | 埇市监字〔2020〕25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宿州市埇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五一”节前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工作的通知 | ||
审核人: | 初审:毛威伟     复审:李钊捷    终审: 张连密 |
各股室、所,直属事业单位:
为保障2020年“五一”节期间全区特种设备安全平稳运行,加强辖区内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决定在“五一”节前对重点场所重点设备开展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全面抓好“五一”期间全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保障重点场所重点设备安全运行,切实防范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营造安全、祥和的节日氛围。
二、重点场所和设备
1、游乐场、医院、车站、商场、宾馆、饭店、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特种设备;特别是大型游乐设施、电梯、锅炉、压力容器等重点设备;
2、气瓶充装单位;
3、使用特种设备的危化品相关企业;
4、存在安全隐患,尚未完成整改的单位。
三、检查内容
1、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事故隐患自查自纠、隐患整改及监控措施落实情况;
2、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执行“三落实、二有证、一检验、一预案”的情况,即落实管理机构、落实责任人员、落实规章制度,设备有使用证、作业人员有上岗证,对设备依法按期检验,制定特种设备应急预案有演练记录,并对执行、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3、节日期间特种设备安全应急值守、应急措施落实情况。
四、时间安排
检查从2020年4月21日起至5月8日结束,5月8日下午下班前各所、队将检查情况书面总结、《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记录》及安全监察指令书上报局特设股,总结电子档统一报送942165583@qq.com。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各所、队要认真组织开展好检查活动,落实辖区监管责任,对附件中所列企业和设备全覆盖检查。同时要根据辖区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对其他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开展检查工作。
(二)突出重点,加大力度。各所、队要加大检查工作的力度和频次,抓住重点环节,保证设备安全。通过正在开展的特种设备安全自查工作,集中力量对重点单位、重点设备和重点部位开展监督检查。
节日期间,稽查大队要做好对大型游乐设施的巡查、检查,准确掌握设备状态,确保各项安全制度落实到位,保障设备安全运行。
(三)全面整改,不留后患。对在检查中发现的一般事故隐患要立即整改到位,对较大事故隐患要按照整改措施、时限、责任人、资金、预案“五到位”的要求,限期整改,发现重大事故隐患的要及时上报。对拒不整改、不配合检查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要采取严厉措施,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
(四)加强值守,严肃纪律。各单位在节日期间要安排专人做好应急值班工作,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发现问题及时处置,重大问题即时报告。特设股要抓好投诉举报案件的处理工作,做到有诉必接,接案必查,及时回复。
2020年4月22日
文本下载:宿州市埇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五一”节前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工作的通知.docx
宿州市埇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五一”节前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