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94582522/202303-00031 | 信息分类: | 其他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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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其他,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个人,企业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埇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3-03-23 | 发布时间: | 2023-03-23 15:56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专家解读】:区市场监管局餐饮服务监管股股长杨玉俭解读《关于印发<埇桥区2023年餐饮质量安全提升示范+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名称: | 【专家解读】:区市场监管局餐饮服务监管股股长杨玉俭解读《关于印发<埇桥区2023年餐饮质量安全提升示范+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
审核人: | 初审:刘蕾蕾     复审:陈大海    终审: 张连密 |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为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积极防范食品安全风险,有力提升我区餐饮质量安全水平,坚决守住食品安全底线,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根据市市场监管局《宿州市2023年大中型餐饮质量安全示范+行动实施方案》、《宿州市2023年小餐饮质量安全示范+行动实施方案》、《宿州市2023年学校食堂质量安全示范+行动实施方案》及《宿州市2023年养老机构(老年)食堂质量安全示范+行动实施方案》,结合埇桥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今年是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收官之年,通过开展示范+行动打造一批餐饮质量安全示范店(街区),突出解决餐饮后厨面积不足,无功能分区,设施设备不全,环境脏乱,加工操作不规范等食品安全问题,强化后厨功能布局改造升级,完善设施设备配备,改善后厨环境卫生条件,规范加工操作过程控制,充分发挥创建单位的引领辐射作用,推广典型经验、做法,有力推进全区餐饮质量安全再上新台阶。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2023年3月16日,根据市市场监管局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埇桥区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及埇桥区餐饮现状,形成《埇桥区2023年餐饮质量安全提升示范+行动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并向各基层所、队征求意见建议,3月17日下午下班前各基层所、队均反馈无意见。
3月20日,该方案经区局法规股合法性审查后,经区局会议审议通过,正式成文印发。
四、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四个最严”要求,按照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原则,针对当前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重点隐患,压紧压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餐饮经营者的主体责任,通过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质量提升行动,多措并举,进一步推动辖区餐饮经营单位食品质量安全整体提升。
五、主要任务
通过餐饮质量安全示范+行动提升,创建一批餐饮质量安全示范街区(小餐饮群)、示范店,有力推进餐饮经营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改善餐饮经营环境,提高餐饮经营硬件设施设备配置,强化餐饮经营食品安全意识,加强食品加工操作过程控制,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来之不易的良好的食品安全形势。
六、创新举措
1.示范+提升。通过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打造、升级一批后厨功能布局合理,硬件设施设备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到位,加工操作过程控制规范的餐饮经营单位,进一步提升餐饮质量安全管理水平。
2.示范+创建。示范引入色标管理、4D、5常、6T等管理方法,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餐饮质量安全示范+创建活动,年底前,打造一批餐饮质量安全示范单位。
3.示范+智慧监管。餐饮质量安全示范店(食堂)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于8月底前接入区局智慧市场监管平台,入网餐饮单位“互联网+明厨亮灶”接入第三方外卖平台;11月底前,完成与市局智慧市场监管平台对接。
4.示范+包保。推动“两个责任”落实,对全区餐饮经营单位实行属地领导干部包保制。督促餐饮经营单位主动对接包保干部,定期邀请包保干部督导巡查餐饮食品安全;包保干部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开展每季度不少于一次的包保督导。
七、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场监管所要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根据示范提升要求,结合辖区实际,细化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时间节点,将创建任务分解到人,责任到户,确保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2.扎实有力推进。区局将建立餐饮经营单位示范+行动定期调度工作机制,每季度对推进情况进行一次调度、通报、考核,对此项工作推进缓慢、措施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必要时约谈单位负责人。各市场监管所要对不符合标准的餐饮单位,限期整改,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并公开查处结果,切实采取有力措施,确保餐饮经营单位示范+行动取得实效。
3.注重示范引领。要加大创建力度,注重实效,精心谋划,提高创建水平,切实发挥餐饮经营单位示范创建引领及带动辐射作用,要及时研究推动示范创建工作向纵深发展的办法和措施,使示范创建工作在更大范围开展起来,推动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常态化、制度化。
4.加大宣传力度。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和互联网等宣传媒介,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餐饮质量安全示范创建工作的目的意义,及时宣传报道创建工作动态、进展和成效,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八、解读人及政策咨询服务电话
解读机关:宿州市埇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餐饮服务安全监督管理股
解读人:杨玉俭
咨询电话:0557-36930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