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94582522/202306-00030 | 信息分类: | 部门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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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其他,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个人,企业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埇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3-06-01 | 发布时间: | 2023-06-01 09:52 |
文号: | 埇市监特函字〔2023〕19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关于加强2023年中高考期间电梯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 |
名称: | 关于加强2023年中高考期间电梯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 | ||
审核人: | 初审:刘蕾蕾     复审:陈大海    终审: 张连密 |
各所,各电梯维保单位:
22023年中高考在即,为切实做好中高考期间电梯安全保障工作,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所要对照《埇桥区2023年度普通高考试食宿安排表》和《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九年级食宿统计表》,立即组织对辖区内有考生入住且使用电梯的宾馆和餐馆进行安全检查,重点检查电梯是否进行使用登记,是否在检验有效期内;是否按要求开展日常维护保养和定期自检;电梯应急联络装置是否畅通;电梯档案是否完备;电梯安全管理机构是否设置;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责任制度是否建立并落实;电梯安全管理人员是否配备;是否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等内容。
对于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责令使用单位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确保在考生入住前完成整改;对于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或者无法在考生入住前完成整改的隐患,要责令停止使用相应电梯,并将有关情况及时上报特设股。
二、各电梯维保单位要对所维保的中高考考点、食宿点和考生住所电梯加强维护保养,保障电梯安全平稳运行。同时要协助电梯使用单位做好隐患整改消除工作。各电梯维保单位在每个中高考学生住宿点要安排专人24小时值守,一旦发生困人故障,维保人员要立即到达现场救援,确保考生安全顺利抵达考点。
三、宿州市电梯公共应急救援单位(宿州城市电梯设备有限公司、宿州市三杰电梯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宿州市山河电梯销售有限公司)作为机动救援队伍,当电梯维保单位无法及时实施救援时,由其实施应急救援。
四、各所要在中高考期间加强应急值守,接到发生考生被困电梯或人员伤亡报告时,应立即组织人员迅速赶赴现场了解情况,根据事故性质启动《埇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五、各所请在6月18日前将中高考电梯安全保障工作总结和现场监督检查记录报送至特设股,电子档发送至942165583@qq.com。
宿州市埇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