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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 MB0W94069/202208-00018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
 内容分类: 其他,其它,个人 发布机构: 宿州市埇桥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成文日期: 2022-08-16  发布时间: 2022-08-20 1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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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 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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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

文章来源: 宿州市埇桥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发表时间:2022-08-20 11:36 责任编辑: 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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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推进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推动理论武装工作深入开展,提高领导干部的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以及中央和省、市委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中心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党组中心组学习,是党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职理论学习的重要组织形式,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性修养的重要内容,是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制度,是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的重要途径。

 第三条 中心党组对理论学习负主体责任和领导责任,要把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第四条 党组中心组学习以政治学习为根本,以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首要任务,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重点,以掌握和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为目的,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知行合一、学以致用,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实效,坚持依规管理、从严治学。

第五条 学习的组织与职责:

1.理论学习中心组主要由中心党组领导班子成员组成,可以根据学习需要适当吸收有关人员参加。

2.党组书记是中心组学习的第一责任人,党组书记不能参加学习时,由主持党组日常工作的负责人代行职责;党组分管宣传思想工作的成员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直接责任人,主要职责是配合党组书记做好学习的组织工作。

3.党组成员要积极参加学习,自觉遵守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按照学习安排或者受委派承担相应职责。

4.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应当配备学习秘书,由办公室负责人担任。办公室人员要协助学习秘书共同做好学习服务工作。  

第六条 学习的主要内容:

1.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2.党章党规党纪和党的基本知识。

3.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

4.国家法律法规。

5.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6.党的历史、中国历史、世界历史和科学社会主义

发展史。

7.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所需要的经济、政治、

文化、社会、生态、科技、军事、外交、民族、宗教等方面

知识。

8.改革发展实践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9.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重要会议精神、文件、领导讲话;

10.事关埇桥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规划、政策以及委要求的相关内容;

11.安全监管方面的政策法规以及业务知识。同时,结合实际开展形势任务教育。

12.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要求学习的其他重要内容。

第七条  学习方式:

1.集中学习。集中学习应当保证学习时间和质量,坚持每个月集中学习不少于1,学习时间为半天,集中学习可采取邀请专家学者授课、集中学习研讨、观看影像资料等多种形式进行。每次学习内容由党组研究确定

2.个人自学。中心组成员应当根据形势任务的要求,结合工作需要和本人实际,明确学习重点,研读必要书目,下功夫刻苦学习;中心组成员要制定学习计划,认真做好读书笔记,撰写心得体会;由中心党组负责检查。

3.深入研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应当将学习研讨作为学习的主要形式,把重点发言和集体研讨结合起来,深入开展学习讨论和互动交流,进一步深化学习效果。

 4.专题调研。中心组成员应当把理论学习与专题调研结合起来,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扎实开展调查研究,做到学以致用,用以促学。

第八条  学习要求:

1.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把理论学习与统一思想、驾驭全局,进行科学决策、改造主观世界紧密结合起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学以致用,不断提高理论素养和执政能力;

2.严格学习纪律。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集中学习专设签到本,由个人亲自签到,不得代签;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需事先向党组主要负责人请假

3.开展调查研究,撰写理论文章。中心组成员每年至少开展1次有针对性的专题调研活动,完成撰写学习体会、调研报告或理论文章1—2篇,由中心党组收集、整理、总结、推广。

4.中心组成员要确保完成学习篇目和内容,认真记写学习笔记,要统一使用党组下发的自学笔记本和集中学习记录本,以备调阅、考核。

第九条  学习管理、考核与问责:

1.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年初按照党中央和省、市、区委的统一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年度学习计划由党组审定后施行

2.在民主生活会和年终述职述廉中,每个中心组成员要汇报和检查自己的学习情况。将理论学习特别是运用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情况,作为干部考核的依据之一。

3.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向委宣传部、组织部和直机关工委报送中心组学习情况。

4.党组将对中心组学习重视不够、开展不力的党组成员,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问责。

第十条  附则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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