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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 MB0W94069/202306-00025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
 内容分类: 其他,其它,个人 发布机构: 宿州市埇桥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成文日期: 2023-06-01  发布时间: 2023-06-01 1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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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 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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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

文章来源: 宿州市埇桥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发表时间:2023-06-01 15:02 责任编辑: 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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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根据《安徽省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安徽省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及有关政策标准,制定本方案。

一、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我中心生活垃圾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以及相关监督管理活动。

二、基本原则

(一)遵循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

(二)遵循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示范先行原则;

(三)遵循全员动员、全体参与,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完善机制、创新发展,协同推进、有效衔接原则;

(四)遵循党政机关集中办公区率先实行生活垃圾定时定点分类投放原则。

三、投放、收集、处置方法

采取定时、定点、分类投放收集,严禁混投混放、随意处置。

(一)可回收物

1.纸箱、废旧报纸、快递包装盒、饮料瓶等,个人投放至可回收物容器内,由物业统一收集,与再生资源回收单位签订回收协议,定期交售。

2.废旧电子电器依据《安徽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电子电器产品报废处置办法》,由办公室(财务处)履行资产处置审核、审批程序后,自行选择具备资质的企业妥善处置。

(二)有害垃圾

3.有害垃圾实行单独存放、处置。个人投放至专门回收容器内,物业定期收集存放,并移交给有经营资质的企业收运处置。

(三)厨余垃圾

4.食堂操作间应根据厨余垃圾产生量,合理配置收集容器。

5.餐厅单独设置厨余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等收集容器,并用醒目标识导引用餐人员分类投放。

6.茶水间等位置因地制宜配备厨余垃圾容器,用于收集茶叶渣、瓜皮果核、花卉绿植、过期食品等,物业保洁人员收集后,按厨余垃圾处置,不得混放至其他垃圾容器内。

(四)其他垃圾

7.个人投放至其他垃圾容器内,物业统一收集,移交城管部门运输处置。

四、职责分工

(一)办公室(后勤服务中心)

负责机关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具体做到:

1.建立健全日常管理制度;

2.定期召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联络组会议;

3.按规定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和收集容器,确保利于工作方便生活,保持收集容器齐全、完好、整洁;

4.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张贴生活垃圾分类宣传画、宣传标语,播放宣传片,公示投放指南,告知投放地点、投放方式等;

5.指导干部职工分类投放,督导物业按要求分类收集、交售和处理;

6.其他应当做好的工作。

(二)机关各

负责本部门办公室内、办公场所及所在公共区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具体做到:

1.加强垃圾分类工作的宣传、教育和培训;

2.发挥生活垃圾分类联络员、督导员和志愿者监督管理作用,及时制止、纠正不符合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规定的行为;

3.配合办公室(后勤服务中心)和物业做好分类收集、存放和处置等工作;

4.其他应当做好的工作。

(三)物业

具体负责办公区生活垃圾的收集、存放及处置工作,并配合开展监督和管理工作,具体做到:

1.定期对保洁员及管理人员开展知识培训,要求相关人员做到规范化操作,每日例行检查督导,做好记录并统一报备。

    2.每天上、下午统一收集,并对容器进行清理打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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