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MB0W94069/202306-00026 | 信息分类: | 负责人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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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其他,其它,个人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埇桥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
成文日期: | 2023-06-05 | 发布时间: | 2023-06-05 15:33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副主任徐坤(主持工作)解读《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 | ||
审核人: | 初审:晁肖楠     复审:张璐    终审: 徐坤 |
一、方案印发背景
当前印发该方案目的是为了推进宿州市埇桥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一步发挥我中心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将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要求进一步具体化、制度化、规范化。
二、起草过程
宿州市埇桥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为深入推进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2023年4月,着手起草《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由区管中心办公室专项负责,根据《安徽省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安徽省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及有关政策标准,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我中心关于生活垃圾分类的方案。2023年5月24日,面向各股室等征求意见,均无意见。2023年6月1日经会议研究通过印发实施。
三、工作目标
对我中心生活垃圾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以及相关监督管理活动进行指导。进一步发挥我中心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的示范引领作用,配合垃圾分类办、区直机关工委做好本级公共机构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四、主要内容
1.确立基本原则。严格生活垃圾分类制度,遵循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加强对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示范先行。
2.投放、收集、处置方法。采取定时、定点、分类投放收集,严禁混投混放、随意处置。
3.深化责任分工。对办公室、机关各股室和物业人员进行责任分工,并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张贴生活垃圾分类宣传画、宣传标语,播放宣传片,公示投放指南,告知投放地点、投放方式等。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1.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宣传力度和督导力度,多途径宣传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升垃圾分类意识,并继续做好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引导工作。
2.配合垃圾分类办、区直机关工委做好本级公共机构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3.按照上级要求,查缺补漏,强化硬件、软件设施,继续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后勤保障工作。
六、解读人及政策咨询服务电话
解读机关:宿州市埇桥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解读人:宿州市埇桥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徐坤
咨询电话:0557-3036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