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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 MB0W94069/202411-00002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
 内容分类: 其他,其它,个人 发布机构: 宿州市埇桥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成文日期: 2024-11-15  发布时间: 2024-11-18 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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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 关于印发《埇桥区基层公务出行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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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埇桥区基层公务出行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来源: 宿州市埇桥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发表时间:2024-11-18 16:18 责任编辑: 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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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埇桥区基层公务出行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埇桥区基层公务出行保障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街道、园区):

为贯彻落实中央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进一步做好基层公务出行保障工作精神,根据省管局、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基层公务出行保障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皖管〔202015)、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宿州市基层公务出行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为保障我区基层单位公务出行工作需要,现将《埇桥区基层公务出行保障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埇桥区基层公务出行保障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基层公务出行保障工作,根据省管局、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基层公务出行保障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皖管〔202015)、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宿州市基层公务出行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充分认识保障基层公务出行的重要意义

解决好基层公务出行保障问题有利于进一步激发基层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有利于推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利于防范“微腐败”风险、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要贯彻新发展理念,持续巩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成果。积极倡导采用新能源汽车等新型绿色出行、智慧出行方式,应用科技创新成果,实现高效便捷出行。进一步优化公务用车管理信息平台功能,完善公务出行保障体系,实行集中统一、智能有序管理,做到信息透明、监管有据。

二、基层公务出行的保障方式

采取分时租赁公务用车方式为主,社会化车辆租赁等方式为辅,多措并举保障好基层公务出行。建立县乡基层公务出行保障平台,实现公务用车租赁、社会化车辆租赁等各类保障方式的平台化、信息化、智能化,并纳入“全省一张网”统一监管。

租赁公务用车保障方式是我省长期试点探索总结出的成功经验,由区公务用车主管部门通过公开招标,采购引入有资质的公务用车租赁服务企业,制定租赁使用管理办法,加强租赁企业考核监管,提高履约能力和服务质量。

社会化车辆租赁方式是指在租赁的公务用车无法覆盖或无法保障的特殊情况下。在发生突发应急事件、自然灾害或其他重大活动,保留车辆和其他保障方式无法解决公务出行时,可通过临时租赁其他社会化车辆,保障工作人员安全到达现场开展工作。

三、实施步骤

1.制定方案。在充分调研基层需求的基础上,按照有利于工作开展、有利于提高效率、有利于厉行节约的原则,认真摸底各镇(街道、园区)用车需求,按照党政机关公车改革交通费用节支率不低于7%的要求,研究制定镇(街道、园区)基层公务出行保障工作方案,合理控制租车规模,力争在镇(街道、园区)一级全面铺开,建成基层出行保障体系。

2.采购定点服务商。公车主管部门在20244月,通过公开招标采购方式,引入2家符合要求的定点分时租赁公务用车服务商(安徽络宝致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安徽小欧出行科技有限公司),为基层单位公务出行提供服务。

3.建设平台。按照“全省一张网”总要求,依托公务用车租赁服务搭建“基层公务出行保障服务平台”,数据信息接入县“公务用车管理信息平台”,实现省、市、县、乡镇四级信息互联互通。

4.功能实现。租赁公务用车车辆轨迹信息一律纳入监管平台接受监督;实现基层保障平台与定点社会化车辆租赁平台之间的无缝对接;临时租赁其他社会化车辆的,订单应纳入基层保障平台备案登记管理。总体实现镇(街道、园区)基层公务出行保障服务的接口统一、监管高效、操作规范、实时透明。

5.健全配套政策。《埇桥区镇(街道、园区)基层公务出行保障工作实施办法》明确公务用车的使用、维护、管理和监督职责,对公务用车租赁服务商地方标准作出要求。定期组织对各镇(街道、园区)租赁使用公务用车情况进行绩效评估;完善现有财务制度,科学核定费用标准,严格控制支出总量。

6.优化平台建设。不断优化基层保障平台信息管理功能,实现各类基层公务出行保障方式通过平台进行规范管理,实现平台信息在纪检监察、财政、公车主管等部门和使用单位之间实时共享,实现车辆管理平台与基层保障的无缝对接,驻点镇(街道、园区)车辆可跨部门统筹调度使用。

四、相关要求

基层公务出行保障工作任务艰巨,各部门一是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严格工作纪律,明确工作责任;二是要健全工作机制,深入调查研究,认真制定方案,明确时限要求,加强监督检查,及时有效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三是要加强舆论宣传工作,做好政策解读,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使广大基层工作人员和群众了解、支持基层公务出行保障工作,努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区发展改革部门要发挥好协调和督促作用,把握改革原则,吃透政策精神,构建多部门齐抓共管工作机制,指导相关单位建立健全基层公务出行保障相关制度及实施细则。

区财政部门要认真研究社会化车辆租赁等保障方式的经费问题,持续完善现有财政制度,科学核定租赁费用标准,合理安排经费,严格按照车改政策规定的节支率要求控制公务出行总支出。

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会同财政部门牵头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基层公务出行保障实施方案,推进落实本地区基层公务出行保障试点推广工作,加强对基层单位公务出行保障工作的业务指导,定期通报各镇(街道、园区)进展情况。

各镇(街道、园区)要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相关规定,不得以特殊用途等理由变相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不得以任何方式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者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不得接受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赠送的车辆,不得以公务交通补贴名义变相发放福利,不得既领取交通补贴、又违规乘坐公务用车,不得将租赁车辆作为领导干部的固定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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