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MB1004839/202206-00017 | 信息分类: | 部门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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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通知,残疾人工作,个人,企业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埇桥区残疾人联合会 |
成文日期: | 2022-06-06 | 发布时间: | 2022-06-06 11:12 |
文号: | 埇残联〔2022〕13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关于印发《埇桥区儿童康复机构安全工作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 ||
审核人: | 初审:邱爽     复审:刘丽    终审: 丁瑰玫 |
埇残联〔2022〕13号
埇桥区三八街道、西关街道、东关街道、三里湾街道残联、区残联各股室:
现将《埇桥区儿童康复机构安全工作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参照执行。
宿州市埇桥区残疾人联合会
2022年6月6日
埇桥区儿童康复机构安全工作
专项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辖区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治理,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和残疾人工作的重要论述。坚决扛起维护康复机构安全的政治责任,筑牢防线、织密网线、严守底线,大力防范化解影响康复救助儿童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安全风险,有效遏制各类康复机构安全事故发生,努力营造稳定发展的康复救助训练环境,为新时代儿童康复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有力的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通过实施安全“六大行动”,强基础、补短板、建机制、抓落实,全面加强机构及周边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明确职责,细化分工,压实责任,形成合力,推动康复机构安全基础建设水平明显提高,周边安全环境明显改善,长效机制明显健全,机构安全形势明显向好。
三、重点任务及职责分工
(一)预防康复儿童溺水行动
1.辖区各机构要加强防溺水工作宣传,突出抓好“十个一”宣传教育。要通过家长会、短信、致家长一封信、家访、微信群等方式向康复儿童及其监护人进行安全教育和提醒,督促家长(或委托监护人)做好安全监护工作。(责任单位:区残联安全办、康复股、各康复机构)
2.建立周末、节假日安全警示制度,在节假日放假前和假期中,每一天都要向儿童家长发送预防溺水警示提醒,要求家长切实担负起监护职责。(责任单位:区残联安全办、康复股、各康复机构)
3.突出抓好双休日、节假日和暑假学生脱离机构、留守儿童远离父母等薄弱环节的监管。(责任单位:区残联安全办、康复股、各康复机构)
(二)预防机构欺凌行动
1.健全完善康复机构欺凌处置工作组织机构,强化宣传教育,指导家长依法落实法定监护职责,切实加强对孩子的自护和管教工作。机构要制定完善预防和处置儿童欺凌的各项措施、预案、制度规范和处置流程,及时妥善处理儿童欺凌事件。完善矛盾排查化解机制,建立问题清单,逐一整改落实。(责任单位:区残联安全办、康复股、各康复机构)
2.全面强化心理咨询工作,充分发挥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中心指导、培训及平台作用,培养一批专兼职心理辅导教师。机构教师要及时沟通掌握学生及家长心理健康情况。(责任单位:区残联安全办、康复股、各康复机构)
3.各机构要设立机构欺凌、违法犯罪、性侵等突出问题永久性举报箱、举报电话,并在机构大门口醒目位置公示,同时明确机构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班主任为直接责任人,拧紧责任链条,对欺凌视而不见造成负面影响或引发严重后果等突出问题的实行一案双查,既要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也要倒查追究监管责任,切实有效防止机构欺凌事件发生。(责任单位:区残联安全办、康复股、各康复机构)
(三)消防安全专项行动
1.将消防安全纳入教育宣传培训内容,积极推进消防宣传“进机构”“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题教育和火灾应急演练活动,不断提高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成效。(责任单位:区残联安全办、康复股、各康复机构)
2.督促机构落实消防工作要求,及时完善更新消防设施设备、检验维护消防器材,确保完好有效。(责任单位:区残联安全办、康复股、各康复机构)
3.深入开展机构消防安全大检查,全面排查训练场地等儿童聚集重点场所消防隐患,建立台账并及时整改上报。(责任单位:区残联安全办、康复股、各康复机构)
(四)交通安全专项行动
1.加强儿童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突出文明乘车、安全行路等重点,普及交通安全知识,提高交通文明素质,增强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责任单位:区残联安全办、康复股、各康复机构)
2.加强对接送学生上、放学车辆的教育引导,严禁超员超载。(责任单位:区残联安全办、康复股、各康复机构)
(五)常态化疫情防控专项行动
1.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对于儿童及家长、教职工等重点人员要做好报备跟踪、个人防护、重点抓好封闭管理、晨午检、场所通风消杀、物资储备、组织好核酸检测、宣传引导、应急演练等环节。(责任单位:区残联安全办、康复股、各康复机构)
2.指导机构做好常态化下疫情防控工作,做好新冠肺炎应急处置工作,做好机构卫生、饮用水和疾病防控工作,做好辖区各级各类机构防疫及传染病防控培训工作,指导师生掌握防疫和传染病防控的知识和常识。(责任单位:区残联安全办、康复股、各康复机构)
3.抓好节假日机构疫情防控。坚持“非必要不离家、不外出”,教育引导儿童及家长假期期间不聚集、不聚会、不聚餐,减少人员流动。确因特殊情况需外出的,须严格按照程序登记报备,谁审批谁负责。(责任单位:区残联安全办、康复股、各康复机构)
(六)安防建设提升行动
1.加强安全防范基础建设,强化机构人防、物防、技防、心防(心理健康安全防范)建设,确保机构安全防范建设实现“四个100%”(专职保安配备,封闭化管理,一键报警、视频监控配备和联网)。(责任单位:区残联安全办、康复股、各康复机构)
2.加强专职保安员配备和业务培训,帮助他们熟练使用防卫器材、一键报警装置、安防监控系统等设备设施,不断提高安全防范能力水平。(责任单位:区残联安全办、康复股、各康复机构)
3.提升机构安全科技化和信息化水平,进一步推动机构监控系统和安全管理平台建设,特别是在视频监控平台建设上要增加联网点位,视频监控保存时间不低于30天,提升安全监测预警信息化水平。(责任单位:区残联安全办、康复股、各康复机构)
四、时间安排
本次专项行动从2022年6月至2022年7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2年6月6日至6月10日)。各机构要结合实际,组织制定细化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重点任务、责任分工、工作措施、完成时限等内容,全面做好本机构专项行动的动员部署工作。
(二)排查整治(2022年6月11日至6月15日)。全面排查本机构职责范围内的机构安全风险隐患,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两个清单",明确排查时间表、整改方案、工作责任人,精准推进各项排查任务落实,确保取得初步成效。对排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属于机构职责范围内的,区残联安全办、康复股要指导督促各机构自行整改。
(三)集中攻坚(2022年6月16日至6月底)。各机构对照前期排查的“两个清单”,坚持由表及里、由易到难,细化各项治理举措。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达到预期治理效果。(责任单位:区残联安全办、康复股、各康复机构)
(四)巩固提升(2022年7月之后)。在推进机构安全突出风险隐患整改的同时,深入分析共性问题,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总结梳理专项整治中行之有效的做法和经验,及时上升为制度规范,形成长效机制,建立健全防范化解机构安全风险的系统性、机制性治理举措,提升整体治理水平。(责任单位:区残联安全办、康复股、各康复机构)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辖区机构安全工作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强化专项行动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开展机构安全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及时研究解决重大机构安全问题,确保各项任务按步推进、按期完成。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机构要切实履行机构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宣传教育,强化日常监管,主动牵头、主动汇报、主动协调、主动落实。区残联安全办、康复股要指导督促辖区机构加强安全管理,建立规范化标准化监管机制,推动机构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着力消除盲区、漏洞,健全“明责、知责、履责、问责”的机构安全责任运行机制,凝聚起机构安全工作的强大合力。
(三)完善工作机制。区残联要积极主动与公安、市场监管、卫健、应急管理、消防等部门联动协作,健全联防联动机制。
(四)强化督导问责。及时总结发现各机构工作亮点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好的做法进行表扬推广;对不重视机构安全工作、不履行机构安全管理责任,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要依纪依规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区残联各培训机构、托养机构参照本方案执行。
附件:埇桥区残联康复机构安全工作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附件
埇桥区残联康复机构安全工作
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第一组长:徐朝阳
组 长:丁瑰玫
副 组 长: 刘丽
成 员:李杰、夏玉影、王康、邱爽、杨盼盼、史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