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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 MB0X40117/202212-00030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
 内容分类: 其他,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企业 发布机构: 宿州市埇桥区城市管理服务中心
 成文日期: 2022-12-30  发布时间: 2022-12-30 1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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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 宿州市城市管理局埇桥分局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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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城市管理局埇桥分局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方案

文章来源: 宿州市城市管理局埇桥分局发表时间:2022-12-30 17:42 责任编辑: 城市管理局埇桥分局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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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城市管理局埇桥分局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等领导同志批示要求,依据区安委会关于印发《岁末年初全区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方案》的通知(埇安全〔2022〕14号)要求,结合城市管理工作实际,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国家和省、市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好发展和安全,深刻汲取近期事故教训,落实落细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省105条、市70条具体举措和区63条具体举措,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治违除患”专项行动年活动和“三个狠抓”专项行动,部署开展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指导并督促检查局属重点部门、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坚决遏制一般及以上事故发生。

二、工作安排

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工作自即日起持续至2023年全国两会结束。主要分为三个方面:

(一)全面组织自查。各单位各部门要汲取近期安全事故教训,针对今年以来排查发现的各类隐患,已整改结束的要进行全面评估,确保整改到位不反弹;尚未整改结束的,要落实整改措施,限期整改;一时难以整改又不能保证安全的,要立即停产整顿。同时结合实际和重大安全隐患判定标准,梳理分析本部门本单位存在的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隐患,立即部署开展专项整治。

(二)专项督导检查。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根据部署安排,按照“三个必须”要求,指导本部门本单位安全生产重大隐患进行专项整治,指导服务企业精准查找本行业领域的重大隐患,尽快制定本单位本部门专项检查计划,因时制宜、因疫制宜开展多种形式专项督导。

(三)综合督导检查。局安全办成立督查组,由局分管领导带队,适时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督导检查。督查组以直奔基层、直插现场、随机抽查等方式,下沉一线实地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现场提出整改意见,移交局安全办跟踪落实,推动企业(单位)整改到位,及时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隐患。

三、主要内容

(一)明确整治重点。消防:紧盯高层建筑、人员密集场所,便民疏导点等,重点整治单位管理制度和主体责任不落实、违规使用大量易燃材料、违规使用可燃夹芯彩钢板搭建分隔、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违规封堵安全出口和消防通道、违规占道动火动焊作业等突出风险。建筑施工:重点整治工程转包、违法分包、不按方案施工以及盲目抢工期赶进度等重大隐患。燃气:重点整治液化石油气供应门店违规占道、便民疏导点违规使用液化石油气等重大隐患。道路交通:重点整治市政、环卫、执法执勤车辆驾驶员不遵守规章制度、不开展车辆安全检查、违反交通规定行为等重大隐患,突出防范应对低温雨雪、团雾等恶劣极端天气突发频发等风险隐患。有限空间作业、自建房安全、校园周边安全:全面开展排查整治,明确整治重点,确保重大隐患排查整改到位。

(二)明确任务分工。市政(园林)所负责市政工程建设、市政管网设施、园林绿化设施;环卫所负责道路保洁、生活垃圾分类、公厕管养、化粪池;执法大队负责市容秩序整治、户外广告管理、便民疏导点监管、违章搭建。

(三)明确整治标准。坚持标本兼治、长短结合,立查立改、先急后缓,对于重大风险隐患要分级建立台账清单,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对于重大突出问题要强化协调配合,集中攻坚解决。自查工作贯穿专项整治全过程,务求实际效果。各单位要将查找的重大风险隐患及时报告局安全办。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宿州市城管局埇桥分局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督导工作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段海军

副组长:曹林海  王成甲  李  杜

成  员:宋海燕  曹  明  韩  娟  王  军  李  冬

梁  奎  何磊磊  李  郑  孙庆坤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李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指导、督促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工作,并做好资料收集上报。

(二)严格工作要求。充分运用座谈交流、“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受理举报等方式,组织专业力量深入基层严督细查,加强重大隐患标准阐释服务,提高督导检查质效,确保问题隐患整改到位。不得随意下达一律停工停产指令,坚决避免简单化、“一刀切”。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单位将工作开展情况,于2023年2月7日前报送局办公室。

联系人:孙庆坤,邮箱:ahszyqcg@163.com。

附件:1.督查检查工作安排

      2.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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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专项督查检查工作安排

一、燃气安全专项督查

牵头单位:局安全办

参加单位:执法大队

督导地区:各街道便民摊点

督导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全国两会结束

二、房屋安全专项督查

牵头单位:局安全办

参加单位:市政(园林)所、环卫所、执法大队

督导地区:各街道全覆盖

督导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全国两会结束

三、市政基础设施和工程建设专项督查

牵头单位:局安全办

参加单位:市政(园林)所、工程建设单位

督导地区:各街道全覆盖

督导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全国两会结束

四、环卫设施安全专项督查

牵头单位:局安全办

参加单位:环卫所、道路保洁和公厕各管养公司

督导地区:各街道全覆盖

督导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全国两会结束

五、市容环境安全专项督查

牵头单位:局安全办

参加单位:执法大队、各街道执法中队

督导地区:各街道全覆盖

督导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全国两会结束


附件2

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

整治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序号

行业领域

所在地

企业

名称

重大隐患事项

整治措施

整改时限

责任人

责任部门

1

消防

2

建筑施工

3

燃气

(备注:各单位于2022年12月30日前向局办公室报送现掌握的重大隐患;2023年2月7日前报送动态更新的重大隐患。)

填报人:                      联系电话:

附:宿州市城市管理局埇桥分局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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