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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 MB0X40117/202212-00031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
 内容分类: 其他,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企业 发布机构: 宿州市城市管理局埇桥分局
 成文日期: 2022-12-30  发布时间: 2022-12-30 1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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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 宿州市城市管理局埇桥分局安全生产“三个狠抓”专项行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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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城市管理局埇桥分局安全生产“三个狠抓”专项行动方案

文章来源: 宿州市城市管理局埇桥分局发表时间:2022-12-30 17:46 责任编辑: 城市管理局埇桥分局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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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城市管理局埇桥分局安全生产“三个狠抓”专项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汲取近期生产安全事故教训,坚决防范较大以上事故发生。根据省、市、区安委会《安全生产“三个狠抓”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在全局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狠抓主体责任落实、狠抓规章制度执行、狠抓常态化高质量监管”专项行动,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压实压紧责任,迅速组织开展消防、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城镇燃气、自建房等领域安全问题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深入开展“三个狠抓”专项行动,要敢于动真碰硬,着力全面化解各类风险隐患,坚决防范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

二、工作目标

(一)狠抓主体责任落实。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强化企业安全基础管理,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水平,推进安全生产由企业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行政执法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变。

(二)狠抓规章制度执行。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整治、隐患排查,把规章制度落实情况作为行业监管、执法检查、考核巡查、事故调查等的必查内容,强化跟踪调度、闭环管理,压紧压实责任,敢于动真碰硬,把安全发展理念贯穿到经济社会发展各个方面,把安全生产管理规范、规程、规定贯彻到一切生产和工作中,把安全工作责任和追责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三)狠抓常态化高质量监管。推动各部门排查安全隐患常态化、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安全生产执法监管常态化、安全生产法治建设常态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常态化、重点领域专项治理常态化,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切实在转变理念、狠抓治本上下功夫,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确保实现“有效防范较大事故,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的工作目标。

三、工作任务

(一)狠抓主体责任落实。

1.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1)建立安全管理机构。督促企业依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高危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督促企业负责人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落实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企业生产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企业重点岗位、班组要严格履行自身安全生产职责;一线作业人员要熟练掌握岗位管理制度、操作规程、作业标准、安全技术措施等,对本岗位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3)严格企业内部监督考核。鼓励企业建立内部安全生产监督考核机制,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考核结果作为从业人员岗位调整、收入分配、评先评优等重要依据。

2.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能力。(1)建立技术和管理团队。各领域企业通过自身培养和市场化机制,全部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2)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用足用好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重点用于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推进各重点行业领域机械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推进实施安责险,加快建立保险机构和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等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3)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明确建设任务,突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日常化,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实现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的规范化。(4)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大力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安管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严把一线作业人员、新上岗员工、班组长安全技能培训。对新入岗、离岗6个月以上、换岗人员或者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及使用新设备的从业人员开展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完善教育培训档案,如实记录教育培训的时间、地点、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5)注重汲取事故教训。以近年来典型生产安全事故为案例,组织学习事故警示教育片,做到以案警示、以案说法,定期组织企业主要负责人警示教育培训班。

3.推动企业安全生产社会治理。(1)提升社会化服务水平。协调安全技术服务机构和企业联系配合,支持安全技术服务机构开展服务,切实为企业提供有效技术支撑。(2)充分发挥专家队伍作用。建立完善安全生产专家库,建立健全专家参与决策支持、管理咨询、技术服务、应急救援、事故调查等相关工作机制。中小微企业可以聘请专家或专业安全技术服务机构协助做好隐患排查治理。(3)严格落实举报奖励制度。鼓励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特别是从业人员举报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限期办理安全生产违法违规问题的举报投诉。

4.加强应急处置能力建设。(1)科学编制应急预案。督促企业结合风险评估情况,组织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应急职责、应急程序和现场处置方案。要配备必要的器材、设备和物资,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转。(2)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1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演练。(3)建立应急救援队伍。督促企业依法建立应急救援组织,规模较小的单位要配备专兼职应急救援人员,企业应急救援人员经培训合格后方可参加应急救援工作,实行24小时应急值班。

(二)狠抓规章制度执行。

5.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制度体系建设和执行。(1)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体系。完善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承诺公告、举报奖励和教育培训等制度,建立健全企业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股室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制度,自觉接受监督。(2)强化企业安全规章刚性。鼓励企业内部建立一线岗位操作人员违规违章档案,对屡次违规违章的要加大处罚力度,进行离岗培训,持续提升一线岗位操作人员遵章守纪的主动性、积极性。(3)加强外包业务安全管理。企业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应当及时督促整改。企业要加强外包项目和外来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按照外包作业管理相关规定,将其纳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范围。委托其他具有专业资质的单位进行危险作业的,应在作业前与受托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告知其作业现场存在的危险因素和防范措施,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企业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出租的,应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有关安全生产管理事项。(4)报告安全生产履职情况。企业每季度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全面安全检查,主要负责人每年向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和个人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情况。

6.健全完善企业安全风险防控机制。(1)开展风险评估。推动企业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加强动态分级管理,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实现可防可控。(2)报告重大危险源。企业应当向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股室报告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监控及相应的安全措施、应急措施的实施情况;对新产生的重大危险源,应当及时报告并依法实施相关管理措施。(3)提升科技化水平。企业应依托科技,强化安全科技创新,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大力发展应用安全可靠的先进设备设施,着力推进涉危涉爆劳动密集场所机械化、自动化。

7.健全完善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1)规范安全隐患标准。规范分级分类排查治理标准,明确“查什么怎么查”“做什么怎么做”。建立企业“一张网”信息化管理系统,做到自查自改自报,实现动态分析、全过程记录和评价,防止漏管失控。(2)持续排查治理隐患。企业要开展对场所和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环境和设备的不安全因素,重点消除使用违法建(构)筑物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擅自变更规划许可确定的场所使用功能,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违反规定存放危险物品,厂房、场所“三合一”,有关设施设备未经检验检测合格,使用明令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设备及工艺等违法情形。(3)广泛开展群防群治。在企业开展员工身边无“三违”活动,组织员工以容易出现隐患、容易发生事故的设备、部位、场所作为重点对象,全面查找本单位、本岗位的基础设施、作业环境、安全标识、生产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和劳动防护用品等方面存在的事故隐患和问题,推动形成人人都做安全员的氛围。

(三)狠抓常态化高质量监管。

8.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局属各单位要健全专家排查隐患制度,建立与企业联网的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依法依规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督促各类企业健全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常态化管理机制,建立健全信息化管理系统,实行全过程签字确认和存档备查;重大隐患实现“自查、自改、自报”闭环管理。重点做到:(1)日常工作检查。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或分管负责同志,每月应当结合分管领域工作,带着专家、专业人员、执法人员开展1次隐患排查。(2)重点时段检查。在春节、元旦、清明、五一、十一、党的重要会议等重要时间节点,各单位应当带队开展隐患排查。(3)自然灾害检查。在雨雪冰冻、汛期、高温、台风等自然灾害来临时,各单位应当带队开展隐患排查。(4)事故防范检查。国内外发生重大事故(事件),或省内发生影响较大的典型事故(事件)后,各单位应当针对事故(事件)暴露出的问题,举一反三,带队开展隐患排查,防范类似事故(事件)在本部门领域发生。

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城市治理的隐患治理;对重大事故隐患明确专人跟踪督办,并向社会公布,必要时由局安全办挂牌督办。

9.安全生产执法监管常态化。(1)局属各单位要加强局管养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管,依据企业隶属关系、规模大小、风险等级等,实行分级执法,确保每个企业有一个部门负责日常执法监管。(2)科学制定、规范实施年度执法计划,对重点企业检查全覆盖;由政策法规股牵头,各部门配合,深入推行“双随机、一公开”, 不断扩大“双随机”抽查范围,并建立完善执法信息公开制度。(3)突出重点时段、重点领域、重点企业、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开展突击检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用足用好执法监管措施,切实解决执法宽松软的问题。

10.安全生产法治建设常态化。(1)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责任制,严格落实 “四个一律”执法要求,严格执行 “五个一批”执法措施,充分运用法律法规赋予的执法手段,依法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2)督促企业依法依规、诚实守信开展安全生产经营建设活动,从严治理“三违”等各类违规行为。每季度集中发布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企业。(3)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制度,由执法大队牵头,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移送标准和流程,完善安全生产违法线索通报、案件移送与协查机制。

11.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常态化。(1)加强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教育。开展法治文化建设,部署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形成集中宣传声势,努力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法治氛围。(2)支持新闻媒体对城市管理领域安全生产进行舆论监督,加大安全风险隐患和典型生产安全事故的曝光力度。(3)强化事故警示教育,组织召开事故警示教育现场会。(4)健全完善公民安全教育体系,将安全元素融入已建设的局管公园游园、广场等市政公共设施。

12.重点领域专项治理常态化。(1)开展全局消防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针对日常管理机制不健全、岗位人员责任不落实、消防教育培训不深入、消防生命通道不畅通、电源火源管理和易燃可燃物品违规存放、消防设施损坏停用、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问题,全面深入排查消防风险隐患,严厉查处各类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加强公共卫生间管理,指导督促管养企业落实整改维修资金,加强日常维护保养,推进水电气火灾综合治理。(2)紧盯市政养护、环卫保洁、城管执法车辆,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对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零容忍”。(3)对局管市政、环卫、垃圾分类自建房屋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许可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督促落实“四方责任”,规范房屋改建改装和合理使用,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消除自建房屋安全隐患,建立常态化自建房屋安全管理体系。(4)全面排查便民疏导点燃气安全风险隐患。集中力量整治便民疏导点燃气安全突出问题,严厉打击威胁燃气安全的严重违法行为,坚决遏制发生在人民群众身边、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燃气事故。(5)强化新业态新领域安全管理,加强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明确职责分工,完善规范标准,健全监管机制,强化协同配合。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开展“三个狠抓”专项行动,明确细化重点内容和人员任务分工,确保有关任务要求尽快传达到基层一线。各各单位负责同志要亲力亲为、靠前指挥,全面抓好贯彻落实,确保“三个狠抓”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全面排查,加强整改。各单位要建立风险隐患清单化管理机制,对标对表开展自查自纠,分级分类建立台账,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确保闭环整改。要盯紧盯牢安全问题风险隐患,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推动动态整改,做到问题隐患动态清零。

(三)落实责任,严肃问责。各单位要加强安全责任落实,确保“三个狠抓”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对领导责任不落实、专项行动推动不力、工作敷衍了事导致严重后果等情况,综合运用约谈、警示、提醒等手段加强督查检查,及时解决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重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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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宿州市城市管理局埇桥分局安全生产“三个狠抓”专项行动工作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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