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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 003192255/202110-00027  信息分类: 政策解读
 内容分类: 公告,卫生、体育、医疗,个人 发布机构: 蕲县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1-10-18  发布时间: 2021-10-18 07:57
号: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性: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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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 【领导解读】:蕲县镇党委委员周凡凡解读《蕲县镇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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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解读】:蕲县镇党委委员周凡凡解读《蕲县镇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实施方案》

文章来源: 蕲县镇人民政府发表时间:2021-10-18 07:57 责任编辑: 吴大锋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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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解读】:蕲县镇党委委员周凡凡解读《蕲县镇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实施方案》

 


蕲县镇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政策解读

近日,经蕲县镇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镇党政办印发了《蕲县镇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将《实施方案》解读如下:

一、《实施方案》出台背景和依据。

为切实加强全镇广大农民群众医疗保障,按照全省统一、数据集中、互联互通的思路,结合市区关于启动2020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纳工作实施方案等规定要求,对辖区居民应参尽参,应保尽保,全力做好此项民生工程,让党的惠民政策落地落实。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征缴启用全省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征缴信息系统,打通参保缴费最后一公里,积极创新互联网+医保服务模式,拓展缴费途径,实行线上缴费+线下代缴的方式。参保群众只需一部手机就能完成线上缴费,通过宿州医保”“宿州税务微信公众号、支付宝、皖事通办平台渠道,进入居民参保缴费模块,根据提示进行缴费操作,整个过程不到3分钟,真正实现参保登记、申报缴费、查询信息一次不用跑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一)政府主导。地方党委政府统筹安排部署,逐级压实责任,确保征缴工作各项任务落实到位。(二)属地管理。以便捷缴费为出发点,原则上按照缴费人户籍地、常住地,实行属地参保缴费。(三)便捷高效。以线上缴费为主、线下缴费为补充,快捷、高效、方便群众。

四、《实施方案》工作目标。2021年核定的参保人数为各村新农合筹资的任务数,各村必须完成下达参保目标任务数的100%

五、《实施方案》主要任务。(一) 缴费标准。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320/人,各级政府财政补助为580/人,筹资标准达到900/人。不断完善居民医保个人缴费资助政策,确保特困人员、低保对象、监测人口等救助对象动态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其中,特困人员(含孤儿和事实无人扶养儿童)、计划生育利益导向人群(农村户口的独女、双女等)、优抚对象、村“两委”干部给予全额资助,个人缴费为0/人;低保对象给予定额资助,个人缴费为40/人;监测人口(脱贫不稳定和农村低收入人口)给予定额资助,个人缴费为160/人;稳定脱贫人口不再享受资助参保政策。(二)、缴费时间。城乡居民医保实行按年度参保缴费、享受待遇,集中缴费在20211231日前完成,针对农村外出务工人员春节集中返乡的实际,该群体的筹资时间延长到2022228日,城乡居民医保待遇享受时间为202211日至1231日。(三)、新生儿参保。新生儿实行“落地”参保,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90日内完成参保登记,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超过90日参保的新生儿,自缴费次日起享受。

六、《实施方案》创新措施。(一) 完善退费服务机制。参保人在居民医保缴费后,在相应待遇享受期未开始前因重复缴费、参加职工医保或其他统筹地区居民医保,可在终止相关居民医保参保关系的同时,依申请为个人办理退费。待遇享受期开始后,对暂停的居民医保参保关系,原则上个人缴费不再退回,参保退费规则及流程另行制定文件下发。(二) 医保电子凭证激活工作。在全区范围内实现医保电子凭证激活应用全覆盖,充分发挥 医保电子凭证方便快捷、应用丰富、安全可靠等优势,不断提升医保服务水平。我区行政区域范围内所有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包括城乡居民医保和城镇职工医保)的人员均可申领。参保人员可以通过“埇桥区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皖事通、国家医保服务 平台APP、微信、支付宝等进行认证激活。按省、市医保局统一 部署,2021年底,实现80%以上本地参保人员激活医保电子凭证。(三)今年全面实行“线上缴费”。可通过“宿州医保”、“宿州医保通”、“宿州税务”微信公众号和“皖事通APP”渠道进行参保缴费。村干部要做好手机APP和微信公众号缴费的操作辅导,让户家熟悉操作流程;对于年龄较大或其他原因对智能手机操作使用不熟练的人群,可由村干部代收,帮助“线上缴费”。同时要整户全额收缴,严禁少算少收。第一阶段:1031日前,完成总任务的80%70%60%的村,分别给予8000元、7000元、6000元奖励;对后三名村,包村干部、村书记在镇大会上进行表态发言;第二阶段:1115日前,完成总任务的90%80%70%的村,分别给予5000元、4000元、3000元奖励;对后三名村,包村班子成员、村书记在镇大会上进行表态发言;第三阶段:1130日,各村务必完成任务的100%,对未完成任务后三名村分别村书记,分别给予300元、500元、800元处罚。筹资工作与年底的村两委干部星级评定作为参考依据,各村一定要高度重视,并按目标要求制定本村的奖惩措施,责任到人,确保按时完成任务。各村对完成参保农民信息核对工作,未完成参保农民信息核对,导致已参保农民无法报销医药费用的,由各村自行承担责任。

七、《实施方案》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成立组织。各村及镇直相关单位,要把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夯实工作任务,严格实行“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镇干部包村,村干部、扶贫小组长包组到户的分级包保责任制,镇卫生院医保科配合所在村全程参与筹资工作,确保及时足额完成收缴任务。

()积极宣传,广泛动员。注重宣传形式的多样性,采取广播、发放宣传资料、宣传栏、现场解答、以会代训、进村入户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这项惠民政策,做到“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人”,让医保政策家喻户晓。对外出务工人员要通过逐户通电话、发短信、发微信等方式通知,争取做到外出人员参保不漏人。要针对群众对医保存在的种种疑虑,有的放矢就有关政策、措施、方法进行宣传,达到消除群众疑虑、引导群众积极参保的目的。同时要合理引导预期,及时回应社会关注,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引导广大居民积极参保,不断扩大覆盖面,实现不低于99%的参保率和80%的医保电子凭证激活率,不断推动医疗保障事业健康发展。(三)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各村,镇直相关单位要按照各自承担的职能职责,加强协调,齐心协力,共同推进。卫生院要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加强政策指导和业务管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财政所要加强基金入库管理;文广站要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积极配合,加大宣传,营造氛围;税务、扶贫工作站、民政所、卫生院和计生办要及时核对上报村两委干部、贫困人口、低保、孤儿、武警、五保户、重点优抚对象、两女户、独女户及计生特殊困难家庭等特殊群众的信息。(四)强化责任,督促推进。实行排位通报制。镇每日对各村筹资情况和资金入库情况进行汇总、排位,落后村进行日通报、周调度。对认识不到位、工作不力导致进度缓慢的村,不定期召开约谈调度会。建立督查机制。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领导小组不定期对各村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和督查,对组织不力、进度缓慢的村给予通报批评。

政策咨询部门:蕲县镇党政办

联系人:朱金轩

联系电话:0557-2656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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