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192298/202305-00013 | 信息分类: | 政策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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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其他,其它,个人,企业 | 发布机构: | 芦岭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3-05-28 | 发布时间: | 2023-05-28 09:27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本级政策解读】芦岭镇镇长吴浩学解读《芦岭镇低速(三轮、四轮)电动车专项治理行动方案》 | ||
审核人: | 初审:朱峰秀     复审:安慕奇    终审: 陈海楠 |
芦岭镇人民政府会出台了《芦岭镇低速(三轮、四轮)电动车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现在我就该方案进行解读。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为进一步提升我镇道路交通安全防控能力,坚决遏制低速(三轮、四轮)电动车(以下简称“低速电动车”)伤亡交通事故,我镇根据宿交安联办〔2023〕8号文件、区交安联办〔2023〕1号文件要求,制定本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切实消除交通安全隐患,预防和减少伤亡交通事故,杜绝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较大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镇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征求意见已于2023年4月26日下发,共征求了30个镇直相关单位、村居的意见。经反馈,30个镇直相关单位、村居均无修改意见。经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核后签发。
四、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集中攻坚行动,预防和减少电动三四轮车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总体目标为:实现“两提升、两下降”
五、重点内容
(一)建立健全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在上级预案的指导下,完善了芦岭镇电动三四轮车整治集中攻坚领导小组的组成及职责、办事机构及职责,并基于机构改革后全镇有关部门的职责调整,明确了责任分工、各成员单位及职责、现场指挥部设立及职责,突出以实践为导向,切实加强各部门协同联动、密切衔接的工作机制。
(二)整治内容。围绕国省干线公路、县乡道路等事故多发易发路段,学校、乡镇集贸市场、农场果园等周边道路,重点整治电动三四轮车闯红灯、逆行、违法载人、非法改装拼装、驾乘不带头盔等重点突出违法问题。
(三)整治对象。围绕“一老一小”特别是农村地区高龄老人等人员重点群体开展整治、宣传教育。
(四)加强宣传。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强化一对一、点对点的精准宣传,通过播放警示教育片、普法教育、案例展示,利用村级广播、微信群开展线上线下宣传教育。坚决守住不发生负面舆情这一底线,理解考虑群众实际需求,积极沟通、耐心教育,同时兼顾柔性执法。
六、保障措施
所有职能部门分别设立包保领导和责任,负责统筹工作,以便加强指导、协调各部门工作。
通过积极宣传、强化解读、广泛告知,使人民群众充分了解并理解预案的内容。
七、解读机关
芦岭镇人民政府,联系人:吴浩学,联系电话:0557-2876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