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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 003192319/202105-00039  信息分类: 政策文件
 内容分类: 通知,农业、林业、水利,个人,企业 发布机构: 时村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1-05-27  发布时间: 2021-05-27 20:35
号: 时村发〔2021〕106号  性: 有效
 废止时间: 暂无  词:
称: 关于印发《时村镇2021年秸秆禁烧暨落实河长令工作方案》的通知
人: 初审:朱星宇     复审:丁静    终审: 丁一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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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时村镇2021年秸秆禁烧暨落实河长令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章来源: 时村镇人民政府发表时间:2021-05-27 20:35 责任编辑: 丁静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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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时村镇2021年秸秆禁烧暨落实河长令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村发〔2021〕106号

各村党总支、村民委员会,镇直各单位:

    经研究同意,现将《时村镇2021年秸秆禁烧暨落实河长令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时村镇委员会    

时村镇人民政府     

2021527    

 

 

 

 

 

时村镇2021年秸秆禁烧暨落实河长令

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镇2021秸秆禁烧工作,有效防止大气污染,保证全镇人民良好的生活和工作环境,根据《埇桥区2021年秸秆禁烧暨落实河长令工作方案》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和高质量发展要求,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推进乡村绿色发展,按照“疏堵并举、标本兼治”的原则,确保圆满完成2021年禁烧各项工作。

二、工作目标

全镇范围内全面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其他农业生产废弃物、落叶、草地、生活垃圾及可燃性工业固废、建筑垃圾,防止秸秆焚烧反弹,力争实现零火点,确保我镇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认真执行市总河长2号令和区总河长1号令落实严禁河湖的河坡、堤坡、干涸河床耕种工作。

三、工作步骤

2021年全年开展禁烧工作,其中两个重点时段为午季520日至720日、秋季920日至1231。分宣传发动、全面禁烧、考核评比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520日至531日)

镇里召开午季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动员会议,广泛深入动员,全面部署安排;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强化舆论宣传,形成强大的秸秆禁烧高压态势,营造浓厚的综合利用氛围。

(二)全面禁烧阶段(午季520日至720日、秋季920日至1231日)

各村、派出所、镇直包保单位、督导组要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坚持分班24小时巡回检查,防止发生秸秆焚烧现象确保信息畅通坚决杜绝焚烧现象发生

(三)考核评比阶段(1231日以后

验收小组通过采取以现场实地检查为主,查看台账为辅的验收方式,逐村(组)验收,验收结束后验收小组将验收情况上报镇秸秆综禁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研究确定验收结果。

四、工作措施

(一)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广播、幅、标语、宣传明白纸、宣传车、短信、微信、入户告知等宣传工具和宣传方式,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全覆盖、高频率的宣传,各村每自然庄结合环境治理工作张贴标语不少于30条,把秸秆禁烧政策、综合利用技术、收割模式等宣传到每家每户特别是秸秆全量还田的好处、种植新模式和省政府出台的如田块过火将停发当年或次年土地支持性补贴政策(含土地流转大户,如流转土地过火取消流转土地户主的土地支持性补贴,同时取消流转大户当年或次年的所有惠民政策)。让群众真正意识秸秆禁烧也是民生工程、惠民工程,把禁烧要求变成群众自觉自愿的行为同时加大对先进典型的宣传报道力度,进一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鼓励群众举报焚烧秸秆行为,对反面事例及时曝光

)实施网格化包保责任制。落实镇村干部包保制度,形成镇包村、村组干部包地块、党员群众联户的“三联包”的格局。各村书记、村主任是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村包组干部为直接责任人,做到所有参与包保同一地块人员同奖、同罚,进一步增强各包保单位及人员的包保责任,落实包保范围、地块。

1.做好村级禁烧网格化管理。包村干部、村两委成员做到包组、包户、包地块,确保每个地块责任到人。525日前把土地包保人员制成示意图、责任人上报镇禁烧办。

2.增强镇直单位的包保责任。要做到主要领导亲自带队,落实包保范围、地块。在镇统筹调度下,与包保村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确保禁烧工作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强化技术指导与演示

1.严格机手及农机管理,对村的联合收割机每台收取2000元的保证金,所有农机做到三个不下田:(1)机器老化、器具不齐(含灭火设施)不下田凡因机械自燃造成的损失农机手承担一切责任;2)无碎草草板抛洒不均匀不下田;(3破旧机械不下田。对不遵守上述三点的机手,由各级包保人员配合公安部门进行劝诫,如不服从管理,直至扣机拘留。严格控制留茬高度,超过20cm,群众有权拒付收割费用。同时工商部门要加强作业价格监管,严厉打击哄抬农机作业价格行为。对违反规定的农机手,禁止在我镇开展作业,农户可拒付收割费用,确保午收禁烧的顺利进行。

2.严格收完地块管控今年镇禁烧仍然实行秸秆全量还田,禁烧结束后的田块各相关单位严格限制农户入地整理农作物秸秆(发现有群众未按要求进行麦草离田,督查发现一次扣各级包保人员保证金300元,第二次扣除保证金500;部分村有养殖大户,由所在行政村每户收取3000元保证金,在指定地块按养殖户要求模式收割,做到收割麦草当日离田,否则扣除养殖户的保证金。

3.建立防火隔离带。村与村之间,村与外乡镇之间要建立防火隔离带,重点地块和区域进行浅旋,做到收割一块,隔离一块,隔离带要确保30以上的宽度

4.科学制定“三夏”农机技术路线,大豆种植采取联合收割机(加装碎草器及导草板抛洒均匀)限茬收割(20厘米以下)大豆高茬播种机宽行(30-40厘米)板茬播种。全镇企事业单位人员、各级人大代表、党代表、村两委成员、村后备干部、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和群众代表脱贫户(由包保人员负责)只要墒情允许带头及时播种,同时每位村主职干部带动10户、每位村副职干部带动5户、党员村民代表每人带动2-3户示范种植

(四)强化应急处置

村都要组建3050人的村级应急小分队,实行全天候驻守、巡查和值班配备必要的器械装备(旋耕机、扫帚、锄锨、喷灌机、车等),随时待命处置突发事件

(五)实行禁烧工作保证金制度。

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派出所所长缴纳8000保证金;其他镇领导班子成员工作组组长、各村书记、主任每人缴纳5000保证金包村干部、两委副职干部缴纳3000保证金;镇抽调人员、村后备干部缴纳2000保证金,保证金要于525日前主动上缴到镇财政所

保证金作为责任压实的基础之一,除村两委干部外只罚不奖。保证金压到本年度禁烧结束。

重点突出、加大督查考核力度严格奖惩措施。

1.全镇成立“三级”巡查组

1镇成立督查组,加大督查力度,重点查留茬超过20㎝的地块,督查粉碎抛洒效果,确保各村午季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2派出所成立禁烧执法组,对不配合禁烧工作要求的农机手、蓄意焚烧秸秆、树叶、垃圾等行为的人及时予以严厉打击

3各村老党员、老干部、村民代表成立村级巡查小组,对村两委干部和抽调包保人员进行监督。

2.督查组依据督查考核办法按照时序任务进度加强过程考核,逐项逐条予以落实。对督查未落实的,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于未按期整改到位的,按附件3和相关规定对具体镇、村包保人员进行处理。

3.严明奖措施

对于被卫星拍到火点或者被省、市、区暗访组发现记为火点或过火面积较大,造成影响扣除相关人员全部保证金,并按规定从严从重处理;对于非卫星火点,按附2处理;对于其他禁烧情况,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于带头焚烧的党员退党,是预备党员的取消预备党员资格,是入党积极分子不再继续培养,享受公益岗待遇的取消其待遇,享受低保待遇的重新评定低保资格。

4.严惩恶意行为。派出所要与各村建立巡查联动机制,加大对恶意焚烧秸秆行为的打击力度。对擅自焚烧秸秆的行为予以警告,责令其立即停止焚烧,并按规定对直接责任人予以处罚;对恶意纵火的相关责任人,依法严查重处;对暴力抗法、焚烧情节严重,造成大气污染事故,导致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人身伤亡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午、秋禁烧期间,各村要强化为民服务意识,实行“一岗双责”。在严格落实禁烧责任的同时,想方设法帮助农户尽快播种,尤其对困难群众,切实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农机农人员要服务到位,对农民提供技术指导,种后的田间管理,农技部门要指导到位。

加大禁烧资金的管理。各村对于秸秆禁烧经费,要精打细算,保证用于禁烧宣传、物资筹备、秸秆“六净”等,任何人不得挪用。

5.落实河长令各村要落实属地责任,认真执行市总河长2号令和区总河长1号令,实行网格化管理,村书记、主任是第一责任人,其他两委干部包保具体的河湖,安排禁烧包保人员开展禁止河湖的河坡、湖坡、干涸河床耕种宣传、巡查工作,要在夏季、秋季禁烧时段,将禁烧巡查和对河湖的河坡、湖坡、干涸河床巡查结合起来;对发现准备在河湖的河坡、湖坡、干涸河床进行耕种的,要及时劝阻和清除。该项工作纳入工作考核并和禁烧保证金挂钩。各级巡查督导员发现耕种的,交办村限期整改,自交办之日起3日内完成整改的,不予处罚,3日内没有完成整改或虚假整改的,对村主职和相关副职扣除30%禁烧保证金。相关包保人员要重新补缴等额扣除的保证金。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1.成立镇秸秆禁烧暨落实河长令工作领导小加大

统筹调度协调力度,加强对禁烧工作的督查、考核;各村也要成立组织,强化组织领导。

2.成立时村镇禁烧问责小组,纪委专门处理禁烧期间党员干部禁烧不力行为,做到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处理从快、从重、从严。

(二)要吸取往年禁烧取得的宝贵经验,坚决打赢今年禁烧战役。全镇上下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把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作为践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大舞台,作为锤炼党性改进作风的大熔炉。充分发扬“深入一线、不怕吃苦、坚守岗位”的禁烧精神,各包保人员要进村入户开展工作,不畏困难,坚守岗位,在做好作物秸秆还田和禁烧工作的同时,帮助农民做好种工作,确保秸秆综合利用和秸秆禁烧零火点

 

附件:1.时村镇2021秸秆禁烧暨落实河长令工作领导小组

2.秸秆焚烧非卫星火点保证金扣除细则

3.督查发现问题保证金扣除细则

4.2021午季秸秆禁烧工作期间“九条禁令”及工作纪律

5.时村镇2021年秸秆禁烧工作包保人员表

附件1

时村镇2021年秸秆禁烧暨落实河长令

工作领导小组

 

第一组长:潘         

    长:  

  长:   勇、徐    峰、李  健、许永乾、刘  辉、

丁一丽、宋成章、刘远方、张福云、孙成龙、顾贤权、王杰民、陈开武、  虎、井   

   员:  军、潘  超、丁泗杰李小勇、李传军汪景李海峰  李绍军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及个督查组、宣传组、维稳组和应急保障组,办公室设在党政办,陆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第一督查组

     

    

    朱星宇、盛怀川

第二督查组

     

    健、潘  

   周雪婷、丁  静、李  

宣传组

    长:  

   员:李海峰

负责全镇禁烧宣传工作指导。

维稳组:

   长:宋成章

   员:  

负责全镇禁烧期间的信访维稳工作。

应急保障组:

   长:丁一丽

   员:  军、朱星宇、周雪婷、丁  静、汪梦保、袁培琼、  倬、杜亚楠、李  青、徐  飞、高方德、李文彬

 

 

 

 

 

 

 

 

 

 

 

 

 

附件2

秸秆焚烧非卫星火点保证金扣除细则

 

为进一步明确非卫星火点认定标准,细化处罚措施,对于辖区内有省市区镇巡查、督查、暗查、群众举报核查核实等发现火点的村,将按照过火面积对镇、村包保责任人予以扣除相应比例保证金。

一、夏季禁烧工作保证金扣除细则

1.过火面积30亩(包含)以下扣除镇、村包保相关责任人保证金20%;过火面积(未收割)30亩(包含)以下扣除镇、村包保相关责任人保证10%

2.过火面积(已收割)30亩以上至50亩(包含)扣除镇、村包保相关责任人保证金40%过火面积(未收割)30亩以上至50亩(包含)扣除镇、村包保相关责任人保证金20%

3.过火面积(已收割)50亩以上至100亩(包含)扣除镇、村包保相关责任人保证金60%;过火面积(未收割)50亩以上至100亩(包含)扣除镇、村包保相关责任人保证金30%。

 4.过火面积100亩以上扣除镇、村包保相关责任人全额保证金。

二、秋季禁烧工作保证金扣除细则

1.过火面积30亩(包含)以下扣除镇、村包保相关责任人保证金10%;过火面积(未收割)30亩(包含)以下扣除镇、村包保相关责任人保证5%

2.过火面积(已收割)30亩以上至50亩(包含)扣除镇、村包保相关责任人保证金20%过火面积(未收割)30亩以上至50亩(包含)扣除镇、村包保相关责任人保证金10%

3.过火面积(已收割)50亩以上至100亩(包含)扣除镇、村包保相关责任人保证金30%;过火面积(未收割)50亩以上至100亩(包含)扣除镇、村包保相关责任人保证金15%。

4.过火面积100以上扣除镇、村包保相关责任人全额保证金。

 

 

 

 

 

 

 

 

 

 

 

 

 

 

 

 

 

附件3

督查发现问题保证金扣除细则

 

确保禁烧工作实现“零”火点目标任务,确保省市区镇督查发现的问题得到及时解决,特制定本则。

1.发现包保人员不在岗的,每次按照10%比例扣除相关人员保证金。

2.发现农机手不按照农机操作规则操作农机的、需淘汰的老旧农机下地的或下地农机未配备相应灭火设备的,每次按照5%比例扣除所在村村两委包保人员保证金。

3.村应急物资不全、应急人员配置不到位或应急物资未分发至相应地块的,每次按照5%比例扣除所在村主职及包保地块的村两委人员保证金。

4.督查时发现其他问题,要求进行整改的,但未及时整改,每次按照10%例扣除所在村村两委包保人员保证金。

 

 

 

 

 

 

 

 

附件4

2021年午季秸秆禁烧工作期间“九条禁令”

及工作纪律

 

为切实做好我镇2021年午季秸秆禁烧及河长令工作,根据《时村镇2021秸秆禁烧暨落实河长令工作方案》精神,制定2021年午季秸秆禁烧工作期间“九条禁令”及工作纪律。

    一、九条禁令

1.秸秆禁烧期间,严禁未经包村工作组组长、镇委、镇政府主要负责人批准擅自脱离工作岗位或包保地块。禁烧期间原则上不允许请假,如有特殊原因确需请假的,须写出书面申请交包村工作组组长审核签字后上报至镇委、镇政府主要负责人审批同意,方可离开,请假条交党政办备案。

2.秸秆禁烧期间,严禁手机关机失联、不知去向,必须做到24小时通讯畅通;

3.秸秆禁烧期间,严禁包保人员不佩戴袖章标识,在岗不在工作状态,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假作为;

4.秸秆禁烧期间,严禁不听指挥,各行其是;

5.秸秆禁烧期间,严禁午间、晚间饮酒;

6.秸秆禁烧期间,严禁传播不利于综禁工作的负面宣传言论、信息等;

7.午收期间,严禁联合收割机无人看管,保证做到机在人在,严格按留茬高度不高于20厘米、秸秆均匀抛洒规程操作;

8.秸秆禁烧期间,特别是网格内小麦一旦收割完毕,严禁无人看管、失管现象发生,确保轮岗值守无缝对接;

9.午收完毕,如土地墒情不适宜播种,严禁无关人员下地整理麦草,包保地块人员要尽职尽责劝其离田。

    二、工作纪律

1.禁烧督查中,凡发现包保人员不在包保地块的,除处罚包保责任人外,同时处罚村书记等额罚款;

2.网格包保责任人是禁烧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对于发生在禁烧网格内的一切突发情况,网格包保责任人应于第一时间如实上报至镇、村禁烧工作指挥部,并做好相应的应急处置。对于谎报、瞒报、迟报、漏报的,视情节轻重,予以严肃处理。

3.烧期间,镇督查组将不定时进行督查,凡在督查中发现违反上述九条禁令的,镇纪委将根据《禁烧方案》和相关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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