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19279X/202401-00029 | 信息分类: | 政策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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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其他,其它,个人,企业 | 发布机构: | 褚兰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4-01-15 | 发布时间: | 2024-01-15 09:44 |
文号: | 褚兰政〔2024〕2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关于印发《褚兰镇三四轮电动车整治集中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 ||
审核人: | 初审:陈滨     复审:马腾    终审: 吕飞 | ||
政策咨询机关: | 暂无 | 政策咨询电话: | 暂无 |
褚兰镇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5日
褚兰镇三四轮电动车整治集中攻坚行动
工作方案
为保障我镇辖区内道路交通安全,有效预防和减少涉及电动三四轮车道路交通事故,根据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道路交通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的《全区农村电动三四轮车整治集中攻坚行动工作方案》通知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镇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集中攻坚行动,预防和减少电动三四轮车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努力实现“两提升、两下降”(即“电动三四轮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明显提升,电动三四轮车驾驶人守法意识、安全意识明显提升;涉电动三四轮车亡人道路交通事故明显下降,高龄人群驾乘电动三四轮车事故明显下降”)。
二、组织领导
成立电动三四轮车整治集中攻坚领导小组,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孙红山任组长,副镇长耿球任副组长,各村党总支书记、各村包村干部、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专班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其他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负责“集中攻坚行动”的组织领导和业务指导。
三、时间要求
自即日起至2024年3月底为集中攻坚时段,集中攻坚期结束后,转为常态长效机制,长期坚持。
四、工作重点
(一)重点整治电动三四轮车闯红灯、逆行、违法载人、非法改装拼装、驾乘不带头盔等重点突出违法问题;
(二)围绕国省干线公路、县乡道路等事故多发易发路段,学校、乡镇集贸市场、农场果园等周边道路,工贸企业、农村集市、节假日等重点时段、重点企事业单位、重点区域开展整治;
(三)围绕“一老一小”特别是农村地区高龄老人等人员重点群体开展整治、宣传教育。
五、职责分工
(一)各村:依托村两委干部、包组干部、网格员,开展信息摸排,建立本辖区电动三四轮车辆管理清单式台账。以村单位对存量车辆统一编号,全面摸清存量底数和使用人等情况。通过摸排工作,进一步深入发动群众,开展精准警示宣传教育,向车辆所有人特别是老年驾驶人普及安全行车常识。2月底前,各村要完成电动三四轮车摸排编号张贴、反光标识张贴、“严禁违法载人”喷涂、至电动三四轮驾驶人一封信、签订承诺书等工作,形成基础台账,并建立每月回访制度。
(二)派出所:按照上级规定职责积极参与包括电动三四轮车整治在内的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配合交警部门对辖区内电动三四轮车超员、违法载人、酒后驾驶、逆向行驶、闯红灯、驾驶人未戴头盔等道路交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对集中整治攻坚行动中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或者其他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市监所:负责对全镇范围内电动三四轮车销售网点进行全面摸排,对非法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电动三四轮车、提供非法改装的经营户依法从严查处,并督促销售企业、商户立即停止销售违规电动三四轮车,库存在1月31前全面清理完毕。
(四)中心校:
1.负责组织在校园内开展违规电动三四轮车备案登记教育,督促学生及家长积极备案登记;配合公安交管部门做好师生、家长关于电动三四轮车的交通安全宣传。推动有条件的学校、企业开通校车服务,解决学生接送问题。
2.召开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负责人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工作任务,逐级压实责任,明确责任人,签订承诺书。通过召开主题班会、家长会的形势,利用班级微信群等宣传工具,宣传违规驾乘三四轮车的危害。播放警示教育片,制作宣传展板、悬挂条幅。针对上下学重点时段,要在学校门口安排值班老师,佩戴红袖章或工作证,对接送学生家长开展常态化宣传教育。节假日重点时段,要推送致家长的一封信,压实离校安全责任。
(五)交管站:交通劝导员要配合宣传,协助交警、公安,强化执法震慑,加密执法频次,视情采取警告处罚等措施,提升管控实效。定期汇总辖区内驾乘三四轮电动车违法信息通报到属地村组、学校班级,跟踪开展宣传教育和曝光警示。严格规范执法,依据宣教并重原则妥善处置。
(六)安全办:将电动三四轮车整治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巡查考核。
(七)环综办:对违法占道经营、店外经营电动三四轮车的经营户依法查处。
(八)城建所、人居办:督促主管的液化气配送、环卫等涉及民生行业领域限期淘汰非标电动三四轮车。
(九)民政、残联、乡村振兴工作站:要结合部门职能,对管理服务对象,开展宣传教育,宣传、提醒到位。
六、明确责任
开展电动三四轮车整治,按照“三管三必须”、属地管理的原则,根据各单位辖区范围,实行乡镇包保干部包村、村两委干部包片、村组干部包户包路的原则,同时压实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实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包保责任制。
七、工作要求
(一)细化措施,协同配合。结合本辖区的实际情况,不定期开展提醒、通报、调度,确保集中攻坚行动取得成效。在集中攻坚领导小组的统一组织下,各村、各相关职能部门强化协作配合,形成合力,抓出成效。
(二)强化宣传,严控舆情。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强化一对一、点对点的精准宣传,通过播放警示教育片、普法教育、案例展示,利用村级广播、微信群开展线上线下宣传教育。坚决守住不发生负面舆情这一底线,理解考虑群众实际需求,积极沟通、耐心教育,同时兼顾柔性执法。
(三)严格督查,追责问责。对各村工作进度缓慢、交通违法突出、交通事故多发等问题及时通报、督促整改;对措施落实不到位、责任心不强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区级制定的“四条刚性措施”(见附件2)追责问责。
(四)梳理台账,分类归档。各成员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整理、收集集中攻坚行动中的档案资料、台账记录、图片视频等,及时上报。
附件:1.褚兰镇电动三四轮车整治集中攻坚领导小组
2.农村电动三四轮车整治专项攻坚行动四条刚性措施
褚兰镇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5日
附件1
褚兰镇电动三四轮车整治集中攻坚领导小组
组 长:孙红山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耿 球 副镇长
副组长:杨 军 镇人大主席
副组长:吕 飞 镇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薛 云 镇党委委员、政法委员
副组长:张悦悦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副组长:孙世恺 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副组长:马千里 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副组长:张玉秀 副镇长
成 员:崔 超 镇派出所所长
谢 港 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陈 平 镇安全办主任
吴国强 镇城建所所长
张百伟 镇中心校校长
乔 伟 镇卫生院长
各包村干部
各村党总支书记
领导小组负责“集中攻坚行动”的组织领导和业务指导。
附件2
农村电动三四轮车整治专项攻坚行动
四条刚性措施
一、凡是发生涉及电动三四轮车一次死亡2人及以上交通事故的,启动深度调查,“一事四查”:一查乡镇交通安全责任、包保责任落实情况;二查乡镇电动三四轮车“五个一”工作机制落实情况;三查公安交警部门、农村派出所日常管理情况及违法、事故通报制度落实情况;四查车辆销售源头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情况。
二、凡是发生涉及电动三四轮车一次死亡2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一律移交属地纪检监察部门对负有管理责任的党政机关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包保责任人依法依规从严追究责任。
三、对违规生产、销售、改装电动三四轮车等车辆非法获利较大或者违规车辆发生较大以上交通事故的,依法追究车辆生产、销售、改装企业、商家、监管部门相关人员责任。
四、对电动三四轮车交通违法突出、事故多发的县区、乡镇,予以通报、挂牌督办,并追踪问责问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