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192562/202504-00019 | 信息分类: | 政策文件 |
---|---|---|---|
内容分类: | 通知,人口与计划生育、妇女儿童工作,个人 | 发布机构: | 永安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5-04-18 | 发布时间: | 2025-04-21 15:28 |
文号: | 永安政〔2025〕3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关于印发《永安镇2025年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方案》的通知 | ||
审核人: | 初审:鲍俊     复审:崔见龙    终审: 沈思 | ||
政策咨询机关: | 暂无 | 政策咨询电话: | 暂无 |
各村、镇直有关单位、各学校:
为坚决遏制和防范青少年、儿童溺水事件发生,保障青少年、儿童生命安全。经研究同意,现将《永安镇2025年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宿州市埇桥区永安镇人民政府
2025年4月18日
永安镇2025年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
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全面加强青少年、儿童防溺水安全教育管理,建立健全社会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防护网络,遏制溺亡事件发生,根据省、市、区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新十条硬性措施实施意见和埇桥区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下发的《关于切实做好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制定永安
镇2025年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方案。
一、工作要求
坚持预防为主、源头治理,群防群治、标本兼治;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尽职免责、失职追责,全面压实教育、管理、监护责任。建立健全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四位一体”预防溺水事件工作体系,筑牢学生防溺水屏障,最大限度减少溺亡事件发生。
二、工作重点
突出溺水事件预防,切实看牢未成年学生中的留守儿童、单亲家庭儿童、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及困境儿童等重点人群;把牢5月至10月天气炎热、暑期及冬季水域结冰等溺水事件高发时段;守牢易发生溺水事件的河流、沟塘渠坝、取土坑、机井、建筑工地水池、废弃矿坑等危险水域。切实做到宣传教育提醒全覆盖、警示标志设置全覆盖、隐患排查整治全覆盖、监管监控巡查全覆盖。
(一)大力开展防范宣传。要针对溺水事件重点人群,强化部门协同,深入校园、村组开展安全警示教育活动,充分利用数字化手段,逐个向学生家庭推送防溺水安全教育课程,进一步加强与家长的沟通联系,协同落实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各学校、村、镇直相关单位要组织力量,通过各种途径、方式加强对学生及家长(包括外来我镇务工、经商人员家庭及学生)的教育和宣传引导。
(二)全面排查整治隐患。要充分发挥预防溺水工作机制作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辖区内所有水域进行全面摸排,明确水域基本情况(位置、面积、水深、防溺水警示标牌、救援设备等)、水域权属(责任)主体、区镇村三级包保人、日常巡逻巡查人员等,完善水域台账。对危险水域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全面查找隐患,科学分析研判,在季节性积水、易发和曾发生溺水事件的水域,以及坑洼、取土坑等隐患点,全覆盖采取针对性的预防措施。各单位针对前期发现的水域隐患立即进行整改到位。
(三)着力形成工作合力。要从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主动作为、积极履责,统筹各方面力量,加大重点时段、重点水域巡防频率,以点带面,提升预防溺水事件工作实效;各村、各学校、镇直各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积极动员村民、学生家长、志愿服务人员等积极参与,众志成城,织密织牢防护网络。
(四)强化家长监护责任。中心校、民政、妇联等部门及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密切家校联系,加强对家长的教育引导,进一步增强家长安全意识和监护人责任意识,反复提醒、时刻警惕,在放假放学期间尽量不让孩子脱离家长视线。对一些长期不在孩子身边的家长,务必落实临时监护人,担起看护责任,确保孩子时刻有人监管。要搭建信息共享平台,告知家长保持与其他学生家长的沟通联系及时掌握孩子动态,一旦发现有私自外出游泳、嬉水、滑冰等危险性苗头,要及时相互告知。要加强留守儿童等重点人群关爱,利用村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农家书屋、乡村少年宫等场所,采取一切措施加强暑期留守儿童管理。对监护人缺乏监护能力的,属地村要组织附近村民成立互助小组等群众组织,加强相互帮扶和监督提醒,组织动员全社会关心未成年学生生命安全。
(五)大力提升学生自防、自救和社会救援能力。各村、公安、消防、应急等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应急处置机制,组建应急救援队伍,提前做好处置溺水事件各项准备,添置必要救援器材,全面开展应急救援培训和演练,坚决防止因出警不及时、处置不果断而耽搁救援时间,造成不良影响。一旦发生溺水死亡事件,要第一时间报告并迅速开展救援,妥善处置,严防发生次生事件。
三、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4月20日前)。各责任单位要结合实际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责任分工和工作措施,全面做好部署发动。宣传、教育、民政、公安、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水利、应急管理、文广等部门、属地村等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强化措施、履职尽责,加强对危险水域的警示监管及防护,健全完善预防溺水专项治理工作联动机制,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宣传教育(5月1日起)。各责任单位要充分利用宣传栏、电子屏幕、微信、抖音、快手、农村大喇叭等,开展全方位、高频次防溺水宣传。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开展青少年防溺水安全防护工作的安排部署和工作进展,执行好“1530”教育制度,公益宣传每周不少于2次,经常性刊播未成年学生防溺水有关教育片和公益广告。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发挥好宿州市学校安全教育平台作用,加强防溺水常态化的安全宣传教育;通过家访、结对帮扶等方式,加强对外来务工家庭子女、单亲家庭子女及留守儿童等重点人员的预警教育;加强周末、节假日及高温天气等重点时段预警教育,及时提醒家长落实监护职责,严防溺水事件发生。
(三)排查整治(5月10日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要在去年工作基础上,对辖区水域再次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对水域权属主体、安全隐患、基础设施以及安全管理制度落实、警示标识、救援装备设置等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建立工作台账。要落实排查责任,对排查的每一处水域要标注具体排查人和排查时间,写明隐患情况。要建立隐患销号制度。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逐一落实针对性措施予以整治,对缺失、损坏的宣传牌、警示标识、救生设施等要及时进行补充、修复、更换。
(四)督导检查。成立督察组将组织相关人员,以“四不两直”方式,不定期对各村、镇直相关部门、各中小学校、幼儿园防溺水工作进行督导检查,推动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上级防溺水工作要求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五)总结宣传(12月底前)。加大防溺水典型经验做法的宣传力度,创建一批防溺水宣传教育示范校、防溺水工作示范村、示范网格,表彰一部分有示范性的校(园)长、班主任;镇直单位负责人,村主职干部、分管干部和防溺水公益岗等人员,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调动全镇各村、各单位抓工作落实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谋划组织。各责任单位要把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当作一项政治任务、底线工作,切实增强维护青少年儿童生命安全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迅速行动,强化措施,建立健全部门联防联动工作机制,推动防溺水工作扎实有效开展。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各村、各学校要主动作为,相关部门协同配合,领导干部按照分工及联系村、联系学校制度安排,要经常到分管行业、联系学校、包保村等检查督导,督促防溺水工作高质量落实。
(二)加强督导,严格落实责任。各责任单位要明确责任、定岗定人,切实把工作发动起来,把隐患排查出来,存在问题整改到位,做到重点时段有人看守、重点水域有警示标识、重点人群有人监护或委托监管。
(三)完善制度,强化应急处置。坚持“尽职免责、失职追责”凡是发生中小生溺亡事件的,要在稳妥做好事件善后处置的基础上,一律倒查原因、分清责任,从严问责。造成重大溺水事故的相关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