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192343/202108-00066 | 信息分类: | 政策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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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其他,综合政务,公安、安全生产、司法,企业 | 发布机构: | 桃园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1-08-24 | 发布时间: | 2021-08-24 10:41 |
文号: | 桃园秘[2021]20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镇级文件】桃园镇开展非法违法“小化工”专项整治行动“回头看”的实施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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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人: | 初审:潘丽丽     复审:曹敏崔彪    终审: 李超 | ||
政策咨询机关: | 暂无 | 政策咨询电话: | 暂无 |
桃园秘[2021]20号
各村、镇直有关部门:
为了全面加强全镇安全防范工作,深入推进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非法违法“小化工”专项整治扎实开展,坚决打击隐蔽性、苗头性、反复性等“小化工”违法违规行为,严防违法违规“小化工”“死灰复燃、反弹回潮”,按照区安委办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至12月底,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非法违法“小化工”专项整治“回头看”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再动员再部署阶段(8月25日前):各村要按照《宿州市埇桥区非法违法“小化工”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埇安全[2020]11号)要求,对“回头看”活动进行再动员再部署,认真研学工作方案,全面开展大排查、大整改工作,镇应急办制定详细工作方案。2021年8月26日前,将“回头看”活动方案和动员部署会议照片报区应急局210室。
(二)排查整治(8月26日至11月底):各村结合疫情防控和新冠疫苗接种工作,充分发挥网格员作用,对辖区内非法违法“小化工”进行再排查,对排查出来的“小化工”场所,建立清单台账。镇应急办配合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督促指导,严格执法,依法依规分类处置、彻底整治。
(三)检查验收阶段(12月份):镇应急办配合区安委办组织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排查出的“小化工”企业全面整治,未达到生产要求的一律关停。
二、工作内容
非法违法“小化工”专项整治“回头看”活动,重点突出“六个是否存在”。一是辖区内是否存在擅自改变生产经营范围,违法违规从事化工生产、储存或超许可范围生产、储存、经营危险化学品的企业;二是辖区内是否存在以挂靠、租赁、“厂中厂”等方式和以“科技”、“生物”、“新材料”等名义,违法违规从事化工生产、储存的企业;三是辖区内是否存在利用闲置、废弃、关停企业厂房以及居民住房等,违法违规从事化工生产、储存的企业、单位和个人;四是辖区内是否存在利用偏僻地区、乡村、废弃养殖场、矿山宕口等,涉及化工生产、储存的小作坊、黑窝点;五是辖区内是否存在擅自建设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非法从事汽油或柴油(闭杯闪点≤60℃的)等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的企业、单位和个人;六是辖区内是否存在已被查处的违法违规“小化工”“死灰复燃”,继续从事违法违规“小化工”活动的企业、单位和个人。
三、工作任务
(一)扎实开展非法违法“小化工”专项整治“回头看”活动。要严格按照区安委会《关于印发宿州市埇桥区非法违法“小化工”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埇安全[2020]11号)整治任务要求,严格落实排查整治责任,结合疫情防控,利用好网格员,应急办牵头、公安、市场监督、供电、土地等相关部门,采取明察暗访、突击夜查、联合检查、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和夜间用电量排查等多种方式,开展再排查再整治,彻查“六个是否存在”,对新发现的疑似非法违法“小化工”第一时间报区应急局逐一研判、科学界定,确保甄别准确、无遗漏,底数清、情况明。
(二)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通过摸排,镇村建立健全非法违法“小化工”清单台账,对排查发现“六个是否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严厉打击;对非法储存、经营汽油或柴油等危险化学品的行为,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对“死灰复燃”的违法违规“小化工”,依法依规从快从严从重处罚。
(三)依法加大追责问责力度。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从事非法违法“小化工”的单位和个人,对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凡适用经济和行政处罚的应及时立案处罚,凡构成犯罪的应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凡涉及“官商勾结”的应移送纪委监委立案查处,及时依法公开追责问责结果,充分发挥警示震慑作用,始终保持对非法违法“小化工”高压打击、严处重罚态势。
(四)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把非法违法“小化工”排查整治工作纳入基层网格化常态工作内容,经常性开展排查,坚决铲除非法违法“小化工”滋生的土壤。要以“回头看”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采取有力有效的防范举措,坚决堵塞盲区漏洞。要强化宣传教育,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深刻认识打击、整治非法违法“小化工”的重要性;对排查出的所有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要“零容忍”,对不当担、不作为、不执法导致事故发生的,坚决依纪依规追责问责。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统筹推动专项整治行动“回头看”工作,充分发挥村(社区)和基层站所的网格化作用(每月填写附件2、附件4),压紧压实各方责任,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二)落实包保责任。镇包村干部负责所联系村、村组干部是辖区第一责任人。相关单位在镇应急办统一协调下开展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及时反馈信息。应急办在10月、11月、12月每个月5日前,对附件2、附件3、附件4的上一个月底累计情况进行汇总,经党政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区应急管理局210室(同时将辖区内的村居(社区)、基层站(所)每月填报的附件2、附件4一并报送,须经村居(社区)、基层站(所)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12月25日前,上报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总结。
(四)强化督导检查。镇应急办和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保持沟通协调,组织不少于每两周一次的检查。对各村、各单位工作不重视、摸排不彻底,导致“回头看”流于形式、新发现问题整治不力的,将依法依规严肃问责。同时,加大宣传推广好经验、好做法,以点带面,确保违法违规“小化工”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取得实效。
联系人:潘丽丽 联系电话:0557--2551103
附件:
1.宿州市埇桥区打击非法违法“小化工”包保责任一览表
2.宿州市埇桥区非法违法“小化工”清单台账
3.宿州市埇桥区非法违法“小化工”排查整治情况汇总表
4.宿州市埇桥区自备加油站、撬装加油站统计表
桃园镇人民政府
2021年8月24日
打击非法违法“小化工”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
包保单位 |
目标任务 |
区应急管理局 |
各园区 |
督导园区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动员部署、全面排查、分类处置、总结报告等目标任务。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各街道 |
督导各街道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动员部署、全面排查、分类处置、总结报告等目标任务。 |
区公安分局 |
北杨寨、桃园、祁县、永镇、大营、大泽乡 |
督导包保单位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动员部署、全面排查、分类处置、总结报告等目标任务。 |
区交通运输局 |
芦岭、朱仙庄、西二铺、大店、灰古、顺河、支河 |
督导包保单位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动员部署、全面排查、分类处置、总结报告等目标任务。 |
区生态环境局 |
永安、时村、蒿沟、桃沟、苗庵、解集 |
督导包保单位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动员部署、全面排查、分类处置、总结报告等目标任务。 |
区农业农村局 |
符离、夹沟、曹村、 杨庄、禇兰、栏杆 |
督导包保单位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动员部署、全面排查、分类处置、总结报告等目标任务。 |
附件2
非法违法“小化工”清单台账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非法违法企业(单位或个人)名称 |
所在乡镇 |
地址 |
主要负责人 (实际控制人) |
非法违法环节 (生产、储存、使用) |
具体非法 违法行为 |
涉及化工(危险化学品)品种、数量 |
采取的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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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人(签名): 村书记(签名): 联系电话:
特别提醒:全面覆盖、细致精准,谁填报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
附件3
非法违法“小化工”排查整治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检查组个数 |
出动执法人员人次 |
排查企业(单位或个人)数 |
发现非法违法企业(单位或个人)数 |
责令停产整顿企业数 |
拆除非法生产装置企业数 |
没收违法所得企业数 |
没收违法所得金额(万元) |
实施经济处罚企业数 |
实施经济处罚金额(万元) |
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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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现有化工企业超许可范围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企业数 |
非化工企业未经许可生产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企业数 |
无证无照或证照不全生产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的小企业、小作坊、黑窝点数 |
以挂靠、租赁或“厂中厂”等方式非法违法生产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的单位或个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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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人(签名): 村书记(签名): 联系电话:
附件4 自备加油站、撬装加油站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自备加油站、撬装加油站企业(单位)名称 |
所在乡镇 |
具体地址 |
主要负责人 (实际控制人) |
存在方式 |
油品各类 |
储存能力(吨)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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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备加油站 |
撬装加油站 |
柴油 |
汽油 |
柴油 |
汽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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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人(签名): 村书记(签名): 联系电话:
特别提醒:全面覆盖、细致精准,谁填报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
桃园镇开展非法违法小化工专项整治行动回头看的实施方案.doc
桃园镇开展非法违法小化工专项整治行动回头看的实施方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