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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 003192343/202108-00085  信息分类: 政策解读
 内容分类: 其他,综合政务,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个人,企业 发布机构: 桃园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1-08-24  发布时间: 2021-08-24 15:58
号: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性: 有效
 废止时间: 暂无  词:
称: 【本级政策解读及高质量发展政策解读-安全生产】桃园镇政法委员崔彪对《桃园镇开展非法“小化工”专项整治行动“回头看”的实施方案》进行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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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级政策解读及高质量发展政策解读-安全生产】桃园镇政法委员崔彪对《桃园镇开展非法“小化工”专项整治行动“回头看”的实施方案》进行政策解读

文章来源: 桃园镇人民政府发表时间:2021-08-24 15:58 责任编辑: 桃园镇人民政府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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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级政策解读及高质量发展政策解读-安全生产】桃园镇政法委员崔彪对《桃园镇开展非法“小化工”专项整治行动“回头看”的实施方案》进行政策解读

2021年8月24日,桃园镇政府印发了《桃园镇开展非法“小化工”专项整治行动“回头看”的实施方案》(桃园秘[2021]20号)文件,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就《实施方案》进行解读。

一、《实施方案》出台背景和依据

根据《关于立即组织开展非法违法“小化工”专项整治行动“回头看”的通知》(埇安全[2021]12号)文件精神,2021年8月19日零时许,埇桥区永安镇团结村一废弃砖厂内一槽罐车在卸甲醇过程中发生火灾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全面加强全镇安全防范工作,深入推进安全检查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非法违法“小化工”专项整治扎实开展,坚决打击隐蔽性、苗头性、反复性等“小化工”违法违规行为,严防违法违规“小化工”“死灰复燃、反弹回潮”,按照区安委办工作要求,经镇安委办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至12月底,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非法违法”小化工“专项整治”回头看“活动,制定本方案。

二、起草过程

根据国家、省、市、区文件精神,召集镇直各部门、各村及镇内企业负责人进行认真学习,充分征求了社会公众的意见后发布。

三、指导思想与活动目的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按照国务院安委办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深入开展非法违法“小化工”专项整治要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将非法违法“小化工”专项整治作为安全基础     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领导机构和工作的重要专题,深入开展,务求实效。要有力有序推进,紧密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将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人员,倒排工期,把握好时间节点,扎实做好各项工作落实。

四、主要内容

非法违法“小化工”专项整治“回头看”活动,重点突出“六个是否存在”。一是辖区内是否存在擅自改变生产经营范围,违法违规从事化工生产、储存或超许可范围生产、储存、经营危险化学品的企业;二是辖区内是否存在以挂靠、租赁、“厂中厂”等方式和以“科技”、“生物”、“新材料”等名义,违法违规从事化工生产、储存的企业;三是辖区内是否存在利用闲置、废弃、关停企业厂房以及居民住房等,违法违规从事化工生产、储存的企业、单位和个人;四是辖区内是否存在利用偏僻地区、乡村、废弃养殖场、矿山宕口等,涉及化工生产、储存的小作坊、黑窝点;五是辖区内是否存在擅自建设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非法从事汽油或柴油(闭杯闪点≤60℃的)等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的企业、单位和个人;六是辖区内是否存在已被查处的违法违规“小化工”“死灰复燃”,继续从事违法违规“小化工”活动的企业、单位和个人。

五、创新举措

(一)扎实开展非法违法“小化工”专项整治“回头看”活动。要严格按照区安委会《关于印发宿州市埇桥区非法违法“小化工”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埇安全[2020]11号)整治任务要求,严格落实排查整治责任,结合疫情防控,利用好网格员,应急办牵头、公安、市场监督、供电、土地等相关部门,采取明察暗访、突击夜查、联合检查、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和夜间用电量排查等多种方式,开展再排查再整治,彻查“六个是否存在”,对新发现的疑似非法违法“小化工”第一时间报区应急局逐一研判、科学界定,确保甄别准确、无遗漏,底数清、情况明。

(二)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通过摸排,镇村建立健全非法违法“小化工”清单台账,对排查发现“六个是否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严厉打击;对非法储存、经营汽油或柴油等危险化学品的行为,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对“死灰复燃”的违法违规“小化工”,依法依规从快从严从重处罚。

(三)依法加大追责问责力度。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从事非法违法“小化工”的单位和个人,对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凡适用经济和行政处罚的应及时立案处罚,凡构成犯罪的应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凡涉及“官商勾结”的应移送纪委监委立案查处,及时依法公开追责问责结果,充分发挥警示震慑作用,始终保持对非法违法“小化工”高压打击、严处重罚态势。

(四)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把非法违法“小化工”排查整治工作纳入基层网格化常态工作内容,经常性开展排查,坚决铲除非法违法“小化工”滋生的土壤。要以“回头看”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采取有力有效的防范举措,坚决堵塞盲区漏洞。要强化宣传教育,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深刻认识打击、整治非法违法“小化工”的重要性;对排查出的所有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要“零容忍”,对不当担、不作为、不执法导致事故发生的,坚决依纪依规追责问责。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统筹推动专项整治行动“回头看”工作,充分发挥村(社区)和基层站所的网格化作用(每月填写附件2、附件4),压紧压实各方责任,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二)落实包保责任。镇包村干部负责所联系村、村组干部是辖区第一责任人。相关单位在镇应急办统一协调下开展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及时反馈信息。应急办在10月、11月、12月每个月5日前,对附件2、附件3、附件4的上一个月底累计情况进行汇总,经党政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区应急管理局210室(同时将辖区内的村居(社区)、基层站(所)每月填报的附件2、附件4一并报送,须经村居(社区)、基层站(所)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12月25日前,上报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总结。

(四)强化督导检查。镇应急办和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保持沟通协调,组织不少于每两周一次的检查。对各村、各单位工作不重视、摸排不彻底,导致“回头看”流于形式、新发现问题整治不力的,将依法依规严肃问责。同时,加大宣传推广好经验、好做法,以点带面,确保违法违规“小化工”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取得实效。 联系电话:0557--255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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