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192343/202410-00046 | 信息分类: | 政策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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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其他,综合政务,卫生、体育、医疗,民政、扶贫、救灾、优抚,个人 | 发布机构: | 桃园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4-10-31 | 发布时间: | 2024-10-31 16:05 |
文号: | 桃园政〔2024〕12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文字解读】桃园镇党委副书记、镇长邢楠解读《桃园镇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征缴工作实施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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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人: | 初审:邱玲     复审:刘少石    终审: 邢楠 |
一、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国家、省、市、区工作部署,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
二、目的意义
为了依法依规组织参保,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强化部门联动,分类精准施策,巩固全民参保成果,按时按质完成区下达的参保目标任务,实现基本医疗保险低收入人口和已脱贫人口动态100%参保,切实解决好群众看病就医的后顾之忧。
三、集中参保缴费期
2024年9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四、筹资标准
2025年居民医保筹资标准为每人1070元,其中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400元,各级财政补助标准为每人670元。
不同于以往,2025年居民医保参保有了大的改变,居民在集中参保期外可以参保,但是超过2024年12月31日再缴费,需缴纳个人缴费标准400元+财政补助670元=1070元(新生儿等特殊群体除外),并设3个月待遇等待期(按90天计算)。
五、困难群众缴费标准
1、 对特困人员给予全额资助。
2、对低保对象给予340元定额资助,对返贫致贫人口给予300元定额资助,对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给予200元定额资助,其余费用由个人按规定缴纳。
3、集中参保期外动态新增的已参保缴费低收入困难群众,次年起落实相应资助政策。年度内,因动态退出或困难身份变动影响资助标准变化的已参保缴费低收入困难群众,个人已缴纳的参保费用不退回,已享受的资助参保补贴不调整。
4、重点优抚对象、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其他特殊人口参保资助政策,按照部门职责规定落实。关心关爱特殊群体参保缴费,做好特殊群体参保身份确认和征集信息核定,并及时传递税务系统。
六、待遇享受期
1.集中参保期参保的,待遇享受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集中参保期外参保的,设置参保后固定待遇等待期3个月(按90天计算)。
如:居民在2025年1月1日缴费的话,2025年4月1日之后才能享受医保待遇。
七、两大约束机制
固定待遇等待期,除新生儿等特殊群体外,未在集中参保期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参保后设置固定待遇等待期3个月(按90天计算);
变动待遇等待期:每多断保一年,变动待遇等待期多增加1个月。参保人员可通过缴费修复变动待遇等待期,每多缴纳1年可减少1个月变动待遇等待期,连续断缴4年及以上的,修复后固定待遇等待期和变动待遇等待期之和原则上不少于6个月。需特别注意,待遇等待期发生的医疗费用不能报销。
八、参保缴费流程
(一)上年在埇桥区参保居民。通过“宿州税务”“宿州医保”微信公众号、支付宝、皖事通等平台完成税务缴费(或个人共济账户缴费),或在农商银行各网点现场办理缴费,也可以到户籍地、居住地村(社区)办理缴费。对使用网络平台参保缴费有困难的老年居民,各村(社区)要落实好现金参保缴费,由村(社区)工作人员帮助代收代缴。
(二)上年未在埇桥区参保居民。登录“宿州医保”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参保登记,录入人员信息(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家庭住址、手机号码等),上传相关身份凭证(身份证、户口簿或居住证)后完成参保登记并跳转税务征收系统缴费。或持户口簿、居住证前往户籍或居住地村(社区),由工作人员进行参保登记、缴费。
新生儿应参加居民医保,父母为新生儿办理参保时可选择当年及下一年参保年度。
(三)各类中小学生。由所在镇开展参保动员和宣传,按上述两种方式参保。
九、缴费提示无法缴费怎么处理
缴费时,如果银行或非接触式缴费系统提示无法缴费,则有可能是参保人的身份证号、姓名与系统数据不一致,请及时携带身份证或户口簿先到税务部门修改自然人基础信息,再到医保部门修改参保登记基础信息,经过医保部门和税务部门双方共同核实进行变更后,再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