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192466/202303-00013 | 信息分类: | 政策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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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其他,公安、安全生产、司法,民政、扶贫、救灾、优抚,其它,个人 | 发布机构: | 杨庄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3-03-30 | 发布时间: | 2023-03-30 09:47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本级领导解读】杨庄镇解读关于印发《杨庄镇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
审核人: | 初审:倪力帆     复审:朱立志    终审: 宋家钰 |
杨庄镇政府出台了《杨庄镇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杨庄发〔2023〕7号)文件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我镇根据区平安办《全区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埇平安办〔2023〕3号)的通知要求,结合杨庄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对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及时进行预防、干预和矫治,确保涉未成年人命案零发生、未成年人自杀身亡事件零发生。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全面摸清底数,预防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确保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事件零发生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2023年3月经镇平安建设领导小组、派出所、中心校等多家部门共同商议,经多次修改完成征求意见稿的制定,2023年3月20日征求意见稿分别征求了共征求了25家部门意见,2023年3月29日经反馈均无意见。经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核后签发。
四、主要内容
(一)任务实施
分3个阶段同步进行,达到全面摸排底数,开展宣传教育,总结此次经验。
(二)重点任务
1.加强5类重点未成年人 (民政所负责摸排流浪乞讨未成年人、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和流动留守儿童,社保所负责摸排闲散未成年人,中心校和派出所负责摸排具有不良或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2 类困境未成年人(民政所负责摸排事实无人抚养未成年人和孤儿)和具有心理障碍未成年人(卫生院负责摸排)。
2. 深化思想教育。举行多种形式的普法宣传教育载体、开展专业心理咨询,同时多部门密切协作,给予未成年人人文关怀、帮扶解困,解决实际问题。
五、保障措施
各村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对纳入重点管理未成年人全面落实包保稳控,实行滚动摸排。
中心校要开展防范学生欺凌和校园暴力,发挥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中心的作用。
卫生院要对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及心理危机干预给予支持协作,加强心理困扰学生的管理治疗,强化保护安抚受侵害未成年人,牵头做好在库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管控治疗。
民政所要加强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困难救助和心理抚慰,加强流浪乞讨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加强农村留守儿童的关爱服务。
政策咨询部门:杨庄镇综治办公室
联系人:苏吉营
联系电话:0557-4310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