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19252X/202102-00003 | 信息分类: | 政策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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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其他,民政、扶贫、救灾、优抚,个人,企业 | 发布机构: | 桃沟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1-01-14 | 发布时间: | 2021-02-06 09:11 |
文号: | 桃沟政〔2021〕1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桃沟乡2020年冬春救助工作实施方案 | ||
审核人: | 初审:尹梦     复审:曹闪闪    终审: 张敏 | ||
政策咨询机关: | 暂无 | 政策咨询电话: | 暂无 |
各村委会、乡直各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宿州市埇桥区2020年冬春救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区减灾办〔2020〕3号)的要求,为认真做好我乡冬春救助工作,科学、合理、有效地解决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经乡党委政府会议研究决定,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救助对象
因灾造成冬春期间家庭生活困难,需要给予基本生活救 助的受灾困难群众。对倒房重建户和受灾的低保户、散居特 困户、散居孤儿、留守老人、留守儿童及残疾人家庭、困难 优抚对象、建档立卡贫困户等特殊困难人员给予重点救助。
二、救助程序及标准
(一)救助程序
1、各乡镇要严格按照“户报(或小组提名)、村评、乡审、区定”的程序确定冬春需救助对象,坚持“专款专用、重点使用、分类救助” 的原则,将需救助人员分类排队,对特殊困难人员予以优先考虑。
2、救助对象及发放款额经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后在村进行张榜公示5天,公示内容包括救助对象户主姓名、家庭 救助人数、救助类别、救助金额及举报联系电话等。
3、救助资金应通过 “一卡(折)通”直接发放到户,在春节前必须全部发放完毕。
(二)救助标准
1、提高人均救助标准。按照全区人均救助标准原则上不低于300元。
2、实施分类救助、重点救助。根据受灾困难家庭基本情况、灾害损失情况、自救能力等因素,进行分类排队、因 户施策。救助幅度重点困难户人均350-1200元,一般困难户人均200—300元。
3、因特殊情况超幅度进行救助的,应履行单独审批手 续,由区级应急管理部门审批同意。
三、资金使用原则及资金分配
(一)专款专用原则。对救灾款要实行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示,公开发放,确保专款专用,不得将因非自然灾害造成生活困难纳入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范围,不得优亲厚友和平均发放。
(二)重点使用原则。特别是优先做好因灾倒房恢复重建户和受灾的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残疾人家庭,重点优抚对象、精准扶贫对象等受灾人员的救助。
(三)资金分配原则。
1、桃沟乡共计收到区财政拨减灾救灾款36万元。
2、按照各村实际人口数量,拨款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是大秦、南秦、耿家,每村计划拨付4.2万元,计12.6万元;第二层是后寨、戚庄、马圩,每村计划拨付3.7万元,计11.1万元;第三层是濉河、戴夏、桃沟,每村计划拨付3.2万元,计9.6万元。共计33.3万元。
3、伤复军人、烈士子女等困难人群24人,每人救助300元,计7200元。
4、计划拨付民政所2000元,用于特困人员救助。具体以上报人数为准。
5、剩余17800元用于平时突发事件造成家庭困难人群。
四、工作要求
各村要高度重视本次冬春困难群众临时生活救助,认真排查,确保不漏报一人;严肃工作纪律,确保不错报一人;扎实召开村民代表会议,确保不优亲厚友。
各村务必于2021年1月25日下午下班前将纸质资料及电子档(包含:村民代表会议记录复印件、公示照片、《桃沟乡2020年冬春救助人员简明登记汇总表》(附件1)、《桃沟乡2020年冬春救助人员简明登记表》(附件2),以上材料均需包片领导、包村干部、村支书、主任签字,村委会盖章报到乡安委办公室。
附件:1、桃沟乡2020年冬春救助人员简明登记汇总表
2、桃沟乡2020年冬春救助人员简明登记表
桃沟乡人民政府
2021年1月14日
桃沟政〔2020〕1号桃沟乡2020年冬春救助工作实施方案.docx
桃沟政〔2020〕1号附件一冬春救助资金简明登记汇总表.docx.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