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19244X/202207-00007 | 信息分类: | 政策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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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其他,农业、林业、水利,民政、扶贫、救灾、优抚,个人 | 发布机构: | 顺河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2-07-11 | 发布时间: | 2022-07-13 10:26 |
文号: | 顺政字〔2022〕17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本级文件】顺河镇农村人居环境专项整治改善行动实施方案 | ||
审核人: | 初审:闻婷·     复审:王子龙    终审: 张静茹 | ||
政策咨询机关: | 暂无 | 政策咨询电话: | 暂无 |
为进一步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短板,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农办《关于印发农村人居环境专项整治改善行动方案的通知》(皖农函﹝2022﹞18号)和《埇桥区农村人居环境专项整治改善行动方案》埇农环组字〔2022〕7号文件要求,现就结合我镇实际,为做好开展农村人居环境专项整治改善行动工作,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和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全面做好农村人居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加快改善广大农民群众卫生习惯,坚持政府引导、群众主体、社会参与,以“时时放心不下”的为民情怀,强化责任,常抓不懈,久久为功,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整治范围
专项整治改善行动在全镇范围内全面开展。
三、工作重点
在农村卫生厕所改造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村庄清洁行动等新一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的基础上,由村庄面上清洁向庭院屋内拓展,重点围绕“整治农户庭院、改善个人卫生”。
(一)整治农户庭院,实现“四净两规范”。即:农户院内是否干净(地面干净、无乱堆乱放等)、室内(居室、厨房、仓房等)是否干净(地面干净、摆放整齐等)、厕所是否干净(无臭味、厕具清洁等)、房前屋后是否平整干净(无乱堆乱放等);生产生活用具摆放是否规范(堆放整齐、地面整洁等)、畜禽养殖管理是否规范(无人畜合居、畜禽圈养、地面无粪污等)。
(二)改善个人卫生习惯,实现农村居民“四勤两参与”。即:农民是否勤洗澡、是否勤换衣,是否勤打扫、是否勤收拾;农民群众是否积极参与村民自治、是否积极参与环境整治。
同时,要持续深入开展以“五清一改”为主要内容的村庄清洁行动“夏季战役”,组织农村户厕问题排查整改“回头看”,加快排查整治黑臭水体,及时清理转运农村生活垃圾等。
四、时间安排
专项行动从2022年6月开始,到2022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对于少数突出问题,要坚持时间服从质量的原则,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一)全面排查阶段(2022年6月至2022年7月20日)。镇、村要严格落实网格化包保制度,以行政村为单位,以自然村(组)为单元,进村入组,逐户排查,形成排查问题清单(驻地建成区由顺河村负责排查)。坚持“谁排查、谁签字、谁负责”,严禁走过场,虛假排查、数字排查,确保此次排查工作取得实效。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2年7月21日至2022年9月20日)。对排查出的问题进行梳理汇总,制定“一户一案”和“问题、目标、责任、时间”整改清单,建立“镇、村、帮扶干部”包保服务机制,9月20日前基本完成问题整改。有小问题的要立行立改;需要长期坚持的,要建立长效帮扶措施、动态清零,确保整改问题改到位、不反弹。
(三)验收销号阶段(2022年9月21日至2022年9月底)。各行政村在完成整改的基础上,申请镇级验收销号。镇级对照“一户一案”进行逐户验收销号,严格做到“谁检查、谁验收、谁负责”。镇级初验结束,申请区级复核验收。
(四)巩固提高阶段(2022年10月至2022年12月底)。镇、村要在全面排查和集中整治基础上,针对重点难点问题,进一步完善长效管护机制,不断巩固专项行动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镇、村要迅速制订工作方案,成立工作专班,强化统筹协调,压实工作责任,建立“发现交办、调度推进、包保指导、验收销号、核查考核”闭环管理机制,确保高质量完成专项行动工作任务。要充分发动群众,坚持群众主体,尊重群众意愿,要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搞运动式整治,不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
(二)强化责任分工。专项行动要严格履行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做好排查组织、整改落实、资金保障、配合验收销号等工作。结合我镇实际,成立以书记、镇长为组长,以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具体人员分工如下;
组 长:时淑梅 顺河镇党委书记
李少辉 顺河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韩海城 顺河镇党委副书记(王井涯村)
成 员:韩 麝 顺河镇人大主席(周寨村)
宋 晨 顺河镇组织委员(马场村)
孔令箭 顺河镇政法委员(鹤山村)
朱 青 顺河镇人武部长(魏庄村)
刘 殿 顺河镇纪检书记(万桥村)
刘 勇 顺河镇主任科员(祝窑村)
闵 锐 顺河镇主任科员(顺河村)
范旭烨 顺河镇副镇长(岳乔村)
赵 君 顺河镇副镇长(王垅村)
张静茹 顺河镇常务副镇长、妇联主席
代 伟 顺河镇财政所所长
周 峰 顺河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唐维信 顺河镇城建所负责人
刘永杰 顺河镇环保站负责人
同时,各村主要负责同志均是专项行动的成员。
(三)强化综合施策。结合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爱国卫生运动等,促进农民转变思想观念、养成文明健康生活方式。将养成文明健康的家庭和个人卫生习惯,纳入学校、家庭、社会教育和村规民约。充分发挥团委、妇联、公共卫生委员会等职能作用,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普及环境卫生和健康知识。持续推进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开展卫生创建和健康村镇建设。积极开展美丽庭院评选、环境卫生红黑榜、积分兑换等活动。
(四)强化资金保障。进一步拓宽资金筹集渠道,充分发挥以奖代补、以工代赈、先建后补等财政资金的撬动作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依法合规吸引社会资本、金融资本积极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五)强化督查调度。在专项行动期间,成立以党委副书记韩海城同志为组长的专项行动督查组,人员安排如下;
组 长: 韩海城 顺河镇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 周 峰 顺河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 唐维信 顺河镇城建所负责人
杨晓刚 顺河镇环综办工作人员
杨 成 顺河镇环综办工作人员
江 华 顺河镇环综办工作人员
督查组将采取日常督查、暗访曝光、督办交办机制,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落实。对工作不力,抓而不紧、效果不好的,及时通报、批评、曝光,每月将结果报送至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办公室,并将此次专项行动纳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年度考核。各行政村要在每月20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包括附件2、3、4)经村主要负责同志审定后报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办公室。
附件:1、入户调查登记表
2、专项整治改善行动问题整改情况统计表
3、突出问题排查整治情况汇总表
4、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汇总表
顺河镇人民政府
2022年7月11日
附件1
入户调查登记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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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街道) 村 组 入户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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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主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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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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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改厕 |
是 □ 否 □ |
家庭人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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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重点内容 |
调查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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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家庭成员个人卫生状况 |
好 □ 较好 □ 较差 □ 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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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院内是否干净 |
是 □ |
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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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室内(居室、厨房、仓房等)是否干净 |
是 □ |
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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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厕所是否干净 |
是 □ |
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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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房前屋后是否干净 |
是 □ |
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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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生产生活用具摆放是否规范 |
是 □ |
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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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畜禽养殖管理是否规范 |
是 □ |
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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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该户存在的其他突出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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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此表在行政村留存备查 |
镇包保干部: 村(居)主要负责人:
附件2
埇桥区农村人居环境专项整治改善行动问题整改情况统计表
(盖章) 镇(街道) 总户数:
序号 |
行政村(居) |
户主姓名 |
存在的问题 |
整改措施 |
整改时限 |
包保责任人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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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签字): 填报人: 填报日期:
注:1.此表各镇汇总一式两份,一份镇政府留存备查、一份报区人居办;
2.备注栏填写该户是否改厕。
附件3
埇桥区农村人居环境专项整治改善行动排查整治汇总表
单位:户、处、个
序号 |
地区 |
排查行政村(涉农居委会)数量 |
农户庭院屋内问题 |
村庄环境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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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净”方面问题 |
“两规范”方面问题 |
“回头看”户厕不能使用 |
黑臭水体 |
垃圾随处堆放清理不及时 |
日常清扫保洁不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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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总户数 |
已完成总整改户数 |
院内干净 |
室内干净 |
厕所干净 |
房前屋后干净 |
生产生活用具摆放规范 |
畜禽养殖管理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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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查问题 |
已完成整改 |
排查问题 |
已完成整改 |
排查问题 |
已完成整改 |
排查问题 |
已完成整改 |
排查问题 |
已完成整改 |
排查问题 |
已完成整改 |
排查问题 |
已完成整改 |
排查问题 |
已完成整改 |
排查问题 |
已完成整改 |
排查问题 |
已完成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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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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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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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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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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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1.每月20日前将此表与开展情况总结一并报送; 2.表格数据均填报行动开展以后的累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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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汇总表
序号 |
地区 |
入户宣传庭院整治(户) |
入户宣传改善卫生习惯(户) |
制定村规民约行政村数(个) |
评选“美丽庭院”等(户) |
评选“文明户”(户) |
推广积分制行政村数(个) |
制定“三级干部包保服务”的户数 |
**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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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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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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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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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1.推广积分制、开展“美丽庭院”、“文明户”创建活动开展情况,按照实际填报。如无,可不填写; 2.表格数据均填报行动开展以后的累计数; 3.每月20日前将此表与开展情况总结一并报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