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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 00319244X/202207-00018  信息分类: 政策解读
 内容分类: 其他,其它,个人 发布机构: 顺河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2-07-28  发布时间: 2022-07-28 10:13
号: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性: 有效
 废止时间: 暂无  词:
称: 【主要负责人解读】顺河镇人民政府镇长李少辉解读《顺河镇农村人居环境专项整治改善行动实施方案》
人: 初审:闻婷     复审:王子龙    终审: 张静茹

【主要负责人解读】顺河镇人民政府镇长李少辉解读《顺河镇农村人居环境专项整治改善行动实施方案》

文章来源: 顺河镇人民政府发表时间:2022-07-28 10:13 责任编辑: 顺河乡人民政府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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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负责人解读】顺河镇人民政府镇长李少辉解读《顺河镇农村人居环境专项整治改善行动实施方案》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为进一步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短板,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农办《关于印发农村人居环境专项整治改善行动方案的通知》(皖农函﹝2022﹞18号)和《埇桥区农村人居环境专项整治改善行动方案》埇农环组字〔2022〕7号文件要求,现就结合我镇实际,为做好开展农村人居环境专项整治改善行动工作,特制定如下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全面做好农村人居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加快改善广大农民群众卫生习惯,坚持政府引导、群众主体、社会参与,以“时时放心不下”的为民情怀,强化责任,常抓不懈,久久为功,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顺河镇结合工作实际,总结“十三五”时期经验做法,借鉴省市区农村人居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先进经验,经过充分的调查研究,起草了《顺河镇农村人居环境专项整治改善行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众、镇直各有关单位及各村征求意见,截至2022年7月5日,共收到环综办、顺河村等14家单位反馈意见,已归纳整理并逐项采纳反馈,于2022年7月11日起草并下发了《顺河镇农村人居环境专项整治改善行动实施方案》。

四、工作目标

在农村卫生厕所改造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村庄清洁行动等新一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的基础上,由村庄面上清洁向庭院屋内拓展,重点围绕“整治农户庭院、改善个人卫生”。

五、主要任务

(一)整治农户庭院,实现“四净两规范”。即:农户院内是否干净(地面干净、无乱堆乱放等)、室内(居室、厨房、仓房等)是否干净(地面干净、摆放整齐等)、厕所是否干净(无臭味、厕具清洁等)、房前屋后是否平整干净(无乱堆乱放等);生产生活用具摆放是否规范(堆放整齐、地面整洁等)、畜禽养殖管理是否规范(无人畜合居、畜禽圈养、地面无粪污等)。

(二)改善个人卫生习惯,实现农村居民“四勤两参与”。即:农民是否勤洗澡、是否勤换衣,是否勤打扫、是否勤收拾;农民群众是否积极参与村民自治、是否积极参与环境整治。

同时,要持续深入开展以“五清一改”为主要内容的村庄清洁行动“夏季战役”,组织农村户厕问题排查整改“回头看”,加快排查整治黑臭水体,及时清理转运农村生活垃圾等。

六、创新举措

(一)强化组织领导。镇、村要迅速制订工作方案,成立工作专班,强化统筹协调,压实工作责任,建立“发现交办、调度推进、包保指导、验收销号、核查考核”闭环管理机制,确保高质量完成专项行动工作任务。要充分发动群众,坚持群众主体,尊重群众意愿,要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搞运动式整治,不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

(二)强化责任分工。专项行动要严格履行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做好排查组织、整改落实、资金保障、配合验收销号等工作。结合我镇实际,成立以书记、镇长为组长,以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三)强化综合施策。结合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爱国卫生运动等,促进农民转变思想观念、养成文明健康生活方式。将养成文明健康的家庭和个人卫生习惯,纳入学校、家庭、社会教育和村规民约。充分发挥团委、妇联、公共卫生委员会等职能作用,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普及环境卫生和健康知识。持续推进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开展卫生创建和健康村镇建设。积极开展美丽庭院评选、环境卫生红黑榜、积分兑换等活动。

七、保障措施与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强化资金保障。进一步拓宽资金筹集渠道,充分发挥以奖代补、以工代赈、先建后补等财政资金的撬动作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依法合规吸引社会资本、金融资本积极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二)强化督查调度。在专项行动期间,成立以党委副书记韩海城同志为组长的专项行动督查组,督查组将采取日常督查、暗访曝光、督办交办机制,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落实。对工作不力,抓而不紧、效果不好的,及时通报、批评、曝光,每月将结果报送至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办公室,并将此次专项行动纳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年度考核。

八、解读机关和解读人

解读机关:宿州市埇桥区顺河镇人民政府

解读人:李少辉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0557-418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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