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192503/202506-00001 | 信息分类: | 政策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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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其他,农业、林业、水利,个人 | 发布机构: | 汴河街道办事处 |
成文日期: | 2025-06-02 | 发布时间: | 2025-06-02 16:13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本级政策解读】汴河街道四级主任科员张兆娟主任解读关于印发《汴河街道2025年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暨落实河长令工作方案》 | ||
审核人: | 初审:李雪萍     复审:张涛    终审: 张君毅 |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调整秸秆管理政策,从“全域禁烧”转向“精准管控”,并强化资源化综合利用,以平衡生态保护与农业生产需求。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响应中央“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部署,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依据《宿州市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方案》《埇桥区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暨落实河长令工作方案》,结合汴河街道实际,细化禁烧措施特制定相应工作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推动秸秆还田、饲料化、能源化利用,提升土壤肥力并降低农药依赖。强化基层治理能力,构建“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群众参与、齐抓共管”的共治格局。既严格禁烧,又推动秸秆还田、离田利用。重点时段(午季、秋季)全区域禁烧,日常强化巡查。 实行网格化管理,压实村(社区)主体责任。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街道领导班子牵头,联合农业、环保、消防等部门会商。征求村(社区)意见,结合往年经验优化措施。认真执行市总河长2号令和区总河长1号令,落实严禁在河湖河坡、堤坡、干涸河床耕种的工作要求。
四、工作目标
实行全年全时段“零火点”,重点时段(午季5月20日—7月20日、秋季9月20日—12月31日)严防死守。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5%以上(离田还田结合)。落实河长令,禁止河湖堤坡耕种,防止水土污染。
五、主要内容
1. 责任体系:街道干部包村、村组包地块,网格化落实到户。明确具体责任人,组建30—50人的村级应急小分队。
2. 管控措施:多渠道宣传政策法规及焚烧危害。10分钟内响应火情,配齐灭火工具。
3. 奖惩机制:卫星火点问责至镇街主要领导,多次火点移交纪委监委。恶意焚烧依法严惩,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刑事责任。
六、创新举措
1. “人防+技防”融合:埇桥区远程视频监管平台+无人机巡查,5分钟内推送火情信息。
2. 河长令与禁烧结合:同步巡查河湖堤坡耕种,防止秸秆堆积河道污染水质。
3. 差异化服务:重点帮扶困难群众抢收抢种,体现政策温度。
4. 堆场科学管理:规范秸秆堆放防火措施,明确防雨、散热、倒垛标准。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1. 组织保障:街道领导小组统筹,部门联动,24小时值班值守。
2. 资金保障:街道财政专项补贴,支持清运、灭茬等工作。
3. 督查保障:街道督查组明察暗访,通报批评整改不力单位。
下一步工作:
开展村级动员培训,签订承诺书,午季禁烧前完成应急物资储备和技防设备调试,定期通报火点隐患,动态调整防控重点。
八、解读人及政策咨询服务电话
解读机关:宿州市埇桥区汴河街道
解读人:汴河街道四级主任科员张兆娟
咨询电话:0557-3600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