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02306-00008 | 信息分类: | 其他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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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其他,其它,个人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埇桥区医疗保障局 |
成文日期: | 2023-06-07 | 发布时间: | 2023-06-07 10:53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关于印发《埇桥区2023年医保领域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 ||
审核人: | 初审:赵孜慧     复审:贾闽波    终审: 缪玉萍 |
问:我想问问为什么会开展此次检查?
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随着日常监管全面开展,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日渐巩固,监管威力不断显现,但基金监管总体形势依然严峻,部分骗保行为由台前转入幕后,手段更隐蔽,查处难度进一步加大。
为进一步加强医保基金监管,坚决守住医保基金安全底线,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根据市局文件精神,联合制定《方案》,在全区范围开展医保领域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工作。
问:主要内容有哪些?
坚持问题导向,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具体从以下几个方面着力:一是聚焦骨科、血液净化、心血管内科重点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二是聚焦医疗检查、检验、康复理疗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三是聚焦虚构、串换诊疗、串换药品行为。四是聚焦重点药品、耗材。
问:怎么协同推进呢?
明确和细化了部门间在专项整治工作中所承担的职责。医保部门负责牵头开展专项整治,加强人员力量,强化技术手段,对纳入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服务行为和费用进行监督,依法查处违法使用医疗保障基金的行为。检察机关负责依法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各类欺诈骗保犯罪案件,并对相关案件办理实施法律监督。探索形成指导性的案例或典型案例。公安部门负责制定医保领域办案指引,规范办案流程,加强打击欺诈骗保专业队伍建设,严厉打击各类欺诈骗保犯罪行为,对医保领域不构成刑事处罚的犯罪嫌疑人需要行政处理的,依法移送医保部门。财政部门依职责对医保基金使用管理情况实施监督,协助完成医疗收费电子票据查验等。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加强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行业监管,督促医疗机构规范诊疗行为;根据核实的情况,对医疗机构和相关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处理。各部门要不断完善协同监管机制,强化线索排查和案件情况通报,健全重大案件同步上案和挂牌督办制度,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深度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