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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埇桥区司法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14 信息来源: 宿州市埇桥区司法局 阅读次数: 编辑:埇桥司法局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现发布《宿州市埇桥区司法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11日至12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宿州市埇桥区司法局网站(https://www.szyq.gov.cn/public/column/6623419?type=3&action=detail&nav=4&title=2024)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4年以来,埇桥区司法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深化政务公开内容,创新政务公开形式。

(一)主动公开情况。我局主动公开内容包括领导分工、机构职能、部门文件、办事指南、财政预决算、工作动态等基本信息。2024年,埇桥区司法局通过宿州市埇桥区政府网向社会主动公开各类信息234条,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公开信息57条。其中涉及政策法规6条,规划计划和决策部署落实5条,司法行政各项业务工作开展情况43条,行政权力运行情况30条,财政资金22条,应急管理12条,政策解读13条,以及其他各类信息46条。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新各类司法行政基础业务信息,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4年,埇桥区司法局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落实依申请公开制度,细化依申请公开流程,截至202412月,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答复2件。全年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埇桥区司法局根据信息发布管理要求,我局立足工作职能,及时公布司法行政各项政策法规、机构设置、办事指南、最新政务动态、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及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认真落实政务公开相关规章制度,严格落实“三审”制度,切实做好信息审核、发布、回应工作,定期开展自查,对政务公开办反馈问题及时整改,同时持续做好政府网站表述错误修改工作,推动信息公开有序进行。2024年未出现因信息公开导致失密、泄密事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按照要求,对“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行完善,并及时对主动公开目录进行调整,重要信息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微信公众号“埇桥司法”进行对外发布。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加强领导制度建设,局领导班子亲自抓,成立班子成员担任组长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督查调度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加强全局协作联动,定期组织相关股室负责人参加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明确各股室责任,推动全局参与信息公开工作;三是加强业务技能培训,积极组织业务人员参与各级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四是加强督导推动整改,针对第三方测评反馈问题,领导小组全程督导整改工作,确保问题及时得到整改;五是按要求定期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情况,2024年我单位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1

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

0

0

0

0

0

2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信息公开内容、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加强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部分栏目信息质量不高,发布内容不够规范,股室参与度有待进一步提高。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采取措施加以完善,一是进一步发挥组织领导作用,切实提高各股室的参与度,实现政务公开规范化、制度化,确保各类信息及时收集、及时审核、及时发布;二是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队伍建设,加强政务信息公开知识的教育培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入学习,确保政务公开工作依法依规、准确规范、高效便民。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宿州市埇桥区司法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