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查询到目录,请重新搜索
宿州市埇桥区投资促进中心2024年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现发布《宿州市埇桥区投资促进中心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szyq.gov.cn/index.html)“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区投资促进中心2024年围绕政务公开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依法依规公开了政策法规、规划计划、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建议提案办理、机构领导、机构设置、财政资金、应急管理、公共服务清单、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回应关切、监督保障等工作信息105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4年依申请公开信息0条,受理公民个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守信息发布“三审”程序,规范“三审”流程,依法依规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全面性、准确性。不定期对公开内容进行涉密涉敏和典型错别字校对、整改,同时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及时进行动态调整。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2024年,我中心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信息内容采集、审核、发布;及时发布信息、回复网上申请公开,切实提高网站实用性。加强新媒体平台建设,健全内容发布审核机制,规范发布流程,确保信息公开的准确性,严格分级分类审核、先审后发,确保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安全性和公信力。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形成了以党组书记、中心主任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安排责任心强的同志具体负责政府公开信息的收集、整理、上传、发布等工作,定期开展政府公开专题会议,学习信息公开知识,提高信息发布水平。
二是针对区政务公开办反馈的问题清单,我中心及时主动地进行整改,并对存在问题进行举一反三,强化了整改的效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政务公开中做了一些工作,仍然存在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工作人员达不到专业要求。二是公开的信息比较单一。三是部分公开栏目、公开工作指南不够完善,综合服务水平不强。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中心将继续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不断完善栏目内容,加强对专职工作人员的技能培训。网上公开公示的同时,多运用电话、传真、网络、标语、宣传栏等形式和方法,加大信息沟通,以便捷的手段和灵活的方法为群众服务,进一步推动我中心信息化建设,不断提升政务公开专业化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