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埇桥区农机中心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农机中心信息公开服务,区农机中心编制了《宿州市埇桥区农机中心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区农机中心农机中心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区农机中心农机中心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

一、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区农机中心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区编制的《埇桥区农机中心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埇桥区农机中心信息公开网站上查阅《指南》。

●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区农机中心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形式。埇桥区农机中心信息公开网站具体网址:上http://www.szyq.gov.cn首页点击:《区农机中心信息公开目录》栏目。

区农机中心还将采用新闻发布会、政务公开栏、便民资料等辅助性的公开方式。

●公开时限

各类农机中心信息产生后,区农机中心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自信息产生后的20日内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区农机中心主动公开以外的农机中心信息,可以向区农机中心政务公开办公室申请获取。区农机中心政务公开办公室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收费标准

区农机中心依申请提供农机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农机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区农机中心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具体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执行。

●受理机构

区农机中心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埇桥区政务公开办公室;办公地址:宿州市胜利中路区农机中心;办公时间:工作日;联系电话:0557-3022021;传真号码:0557-302221;电子邮件:yqnjhxc@163.com邮政编码:234000。

●受理程序

(一)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区农机中心申请公开农机中心信息,应填写《农机中心信息公开申请表》(附后,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区农机中心网站上下载。申请人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二)申请方式

1、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农机中心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农机局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2、网上申请。申请人可在宿州埇桥区农机中心信息公开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受理机构的电子邮箱。

区农机中心政务公开办公室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三)申请处理

1、区农机中心政务公开办公室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对不属于区农机中心掌握的农机中心信息,区农机中心政务公开办公室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区农机中心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区农机中心政务公开办公室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区农机中心政务公开办公室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室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属于不予公开的农机中心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区农机中心未依法履行农机中心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监督电话:0557—3066652,地址:宿州市银河一路政务中心主楼134室,邮编:234000。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监察机关投诉,接受投诉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农机中心信息公开申请表

公民

姓名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

法人/其他组织

名称

联系人姓名

联系人电话

传真

联系地址

电子邮箱

申请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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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信息的内容描述

所需信息的用途

获取信息的方式(可选)

□邮寄□电子邮件□传真□自行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