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191711/202201-00098 | 信息分类: | 意见征集 |
---|---|---|---|
内容分类: | 其他,综合政务,企业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2-01-13 | 发布时间: | 2022-01-13 11:25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部门、企业征集】关于征求《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征求2022年区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和责任分工方案》意见建议的通知 | ||
审核人: | 初审:王影影     复审:张紫芳    终审: 沙雷 |
各园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单位:
按照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求,区政府办公室根据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目标任务,初步确定了2个方面97项重点工作。现将《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分解和责任分工方案(征求意见稿)》呈送给你们,请结合工作职责,提出书面意见。
请各有关单位于2022年1月17日(星期一)下午下班前将书面意见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至区政府401室,同时发送电子文档(yzbmsk@163.com)。逾期不报,视为对分解的任务和承担的责任无意见。
联系人:潘少杰、郁林博;
联系电话:0557-3020505,18055718726,18205575385;
2022年1月13日
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分解和责任分工方案(征求意见稿)
一、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责任分解
1.地区生产总值增长8.5%左右。
牵头领导:
牵头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
2.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速与地区生产总值增速同步。
牵头领导:
牵头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3.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2%。
牵头领导:
牵头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
4.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0.5%。
牵头领导:
牵头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5.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与地区生产总值增速同步。
牵头领导:
牵头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6.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以上,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牵头领导:
牵头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二、重点工作任务责任分解
7.深度谋划储备项目。牢固树立“项目为王”理念,压紧压实管行业必须管投资责任。聚焦新型基础设施、新型城镇化、交通水利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拓宽拓广项目谋划思路,做到主轴主线明确,四梁八柱明晰。精心谋划一批关联大、带动强、辐射广的重大项目,力争在库项目超1200个,计划投资超6000亿元。
牵头领导:
牵头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
8.全力以赴加速建设。锚定项目建设不动摇,以项目论英雄,进一步优化项目指挥部调度机制,抢时间、争进度,推进118个省亿元以上项目建设,完成年度投资148亿元。力争韵达(宿州)智能物流产业园等286个项目开工建设,火车站客运中心改造、徐钢环保设备生产等122个项目加快推进,海创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等173个项目全面完工。
牵头领导:
牵头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
9.全面推进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扩大村庄规划试点成果,完成朱仙庄镇、符离镇等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积极争取用地指标,实施土地增减挂钩6000亩,为重大项目提供土地支撑。
牵头领导:
牵头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局
10.增强国资运作能力。
牵头领导:
牵头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国资委)
11.认真研究国家产业政策、投资导向,主动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债券、政策性银行贷款等资金支持。
牵头领导:
牵头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
12.加强专项资金绩效评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牵头领导:
牵头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国资委)
13..全力推进员额制、绩效分配等园区体制机制改革,激发园区人才队伍活力。
牵头领导:
牵头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宿徐现代产业园区埇桥园管委会、宿州绿色家居产业办公室、宿州经开区埇桥循环经济示范园管委会、埇桥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管委会
14.推行“管委会+投资公司”模式,与发达地区合作共建园区,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园区开发建设,完善园区基础设施、功能配套,提升园区承载能力。
牵头领导:
牵头责任单位:宿徐现代产业园区埇桥园管委会、宿州绿色家居产业办公室、宿州经开区埇桥循环经济示范园管委会、埇桥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管委会
15.加快宿徐现代产业园区埇桥园建设,打造省际毗邻地区新型功能区,实现规上工业产值56亿元。
牵头领导:
牵头责任单位:宿徐现代产业园区埇桥园管委会
16.优化整合埇桥循环经济示范园功能,重点发展高端制造业与现代商贸服务业,完成规上工业产值70亿元、限上商贸零售额27亿元。
牵头领导:
牵头责任单位:宿州经开区埇桥循环经济示范园管委会
17.充分发挥国家林业产业示范园区优势,打造中国绿色家居产业示范基地,规上工业产值突破100亿元。
牵头领导:
牵头责任单位:宿州绿色家居产业办公室
18.强化三次产业高质量协同发展,着力二产“提质扩量增效”、三产“锻长补短”,加快皖北承接产业转移集聚区建设。
牵头领导:
牵头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
19.持续推进“4+4”产业链“链长制”,落实“两库三图”,推动装备制造、板材家居产业集群发展。
牵头领导:
牵头责任单位:区经济信息化局
20.推进“个转企”“小升规”,新增“四上企业”60家,培育专精特新企业20家,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0%以上。
牵头领导:
牵头责任单位:区经济信息化局
配合单位:区商务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发展改革委
21.实施质量提升工程,开展品牌创建,建设质量强区。
牵头领导:
牵头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2.科技赋能促创新。加大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深化科技成果转化,加快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推动企业与专业科技服务机构有机联合,扶持一批本土专业化科技服务机构。推进众创空间、孵化器建设,支持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创新创业,新增高新技术企业15家、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6家。
牵头领导:
牵头责任单位:区科技局
23.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6.5件。
牵头领导:
牵头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4.深度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瞄准长三角地区资本、技术、人才优势,强力推进“双招双引”,紧盯长三角等重点区域,推进链式招商、以商招商,新签约亿元以上项目40个,其中10亿元以上项目5个。
牵头领导:
牵头责任单位:区投资促进中心
25.深入推进博士专家进埇桥,发挥博士“辐射带动”效应,注入人才智力动能。
牵头领导:
牵头责任单位:区人才中心
26.抢抓杭州宿州结对帮扶机遇,在承接产业转移、搭建资本合作平台、加强农业产业链供应链协同等方面与杭州深入合作。
牵头领导:
牵头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
27.支持企业拓展多元化市场,新增进出口实绩企业4家,实现外贸进出口总额2亿美元。
牵头领导:
牵头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28.深化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推进房地一体农村宅基地改革。
牵头领导:
牵头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区自然资源局
29.深化金融体制改革,积极推动企业融入资本市场,力争省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企业10家,新三板挂牌企业1家。
牵头领导:
牵头责任单位:区地方金融监管局
30.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健全政府债务管理制度。
牵头领导:
牵头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31.完成国企改革三年行动。
牵头领导:
牵头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32.持续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牵头领导:
牵头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局
33.扎实开展园区“标准地”改革。
牵头领导:
牵头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
34.实施“亩均论英雄”综合评价。
牵头领导:
牵头责任单位:区经济信息化局
配合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统计局、区数据资源局、区税务局
35.深化“放管服”改革
牵头领导:
牵头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
36.全面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扩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牵头领导:
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37.加快对接长三角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推进政务服务事项跨区域办理、集成办理,实现“一件事一次办”。完善长三角政务服务地图,做实7×24小时不打烊“随时办”服务,全力推进政务服务“好差评”,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民化水平。
牵头领导:
牵头责任单位:区数据资源局(政务服务局)
38.对标沪苏浙,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纵深推进“四送一服”双千工程,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牵头领导:
牵头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
39.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围绕“三落实一巩固”,开展农村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实行分层分类帮扶,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的底线。持续做好产业发展、稳岗就业、扶贫项目资产监管等重点工作,确保“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核心问题动态清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牵头领导:
牵头责任单位:区乡村振兴局
40.加大耕地保护力度,深化田长制。
牵头领导:
牵头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局
41.建设高标准农田14万亩
牵头领导:
牵头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42.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
牵头领导:
牵头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委、区自然资源局、区粮食中心
43.推动机械强农,稳步提高农业全程机械化率。
牵头领导:
牵头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区农机管理服务中心
44.落实“158”行动计划,加快埇桥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科技园建设,打造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1个,新增“三品一标”产品12个、市级及以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18个。
牵头领导:
牵头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埇桥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管委会
45.推动村级电商网点提质增效,支持鼓励加工仓储、冷链物流相关配套设施建设,拓宽农产品上行渠道。
牵头领导:
牵头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46.发挥大豆制种大县品牌效应,加快种业发展。
牵头领导:
牵头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埇桥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管委会
47.推深做实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百千万”工程,夯实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能力,村级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50万元以上的强村达38个。
牵头领导:
牵头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48.推动科技强农,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
牵头领导:
牵头责任单位:区科技局
配合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49.加大高素质农民培训力度,为乡村振兴提供人才、科技支撑。
牵头领导:
牵头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区科技局
50.深化党建引领信用村建设,促进农村信息、信用、信贷“三信”联动。
牵头领导:
牵头责任单位:区地方金融监管局
51.健全农业信贷担保和多层次农业保险体系,新发放金融支农贷款30亿元。
牵头领导:
牵头责任单位:区地方金融监管局
配合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52.着力提高工资性、财产性、经营性、转移性收入,千方百计促进农民增收。
牵头领导:
牵头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53.加快道东5号地、中煤1号地等棚改进度。
牵头领导:
牵头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54.有序推动房屋征收安置。
牵头领导:
牵头责任单位:区房屋征收中心
55.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
牵头领导:
牵头责任单位:区精神文明推进中心
56.改造老旧小区9个,完成住宅小区雨污分流60个
牵头领导:
牵头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57.提升背街小巷67条、精品街巷1条。
牵头领导:
牵头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埇桥分局
58.新建及提升菜市场4个。
牵头领导:
牵头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59.继续推进智慧小区试点建设。
牵头领导:
牵头责任单位:区民政局
60.推动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
牵头领导:
牵头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埇桥分局
61.加快建设智慧物业管理服务平台,推广红色物业、物管“110”模式,规范物业管理秩序,提升物业服务水平。
牵头领导:
牵头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62.推进小城镇建设“十个一”工程,增强集镇承载能力,提高综合服务水平。
牵头领导:
牵头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63.加快村庄规划编制。
牵头领导:
牵头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局
64.推动符离片区开发。
牵头领导:
牵头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配合单位:符离镇
65.推进8个省级美丽乡村中心村建设,加强美丽乡村长效管护。
牵头领导:
牵头责任单位:区人居办
66.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实施“整洁庭院”专项提升行动,不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牵头领导:
牵头责任单位:区人居办
67.畅通交通循环,谋划推动S230苗庵至皖苏界改建、S305敦马路改建等一级公路建设,加快“四好农村路”提质扩面。
牵头领导:
牵头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
68.推进文化惠民工程,加快“三馆一院一中心”建设,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中心覆盖率达到100%。大力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着力加强非遗及文物保护利用。打响白居易地标性文化品牌,开展系列活动。
牵头领导:
牵头责任单位:区文化和旅游局
69.深入实施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爱国主义教育,开展文明实践活动,推进移风易俗、志愿服务,倡树文明新风。
牵头领导:
牵头单位:区精神文明推进中心
70.加快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紧盯“五控”重点,确保PM2.5平均浓度持续下降。推进科学精准溯源整治,规范入河排污口管理,推进沱湖流域21个村级污水处理站建设,科学设置主要河流监测站点,实现智慧监管,确保水质达标。推行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监督长制,打通环境监管最后一公里,严厉打击跨区域非法倾倒危废等违法行为。
牵头领导:
牵头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
71.实施非煤矿山生态修复项目5个,治理采煤沉陷区1341亩。
牵头领导:
牵头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局
72.加快省级示范河湖创建。
牵头领导:
牵头责任单位:区水利局
73.推进重点流域生态修复,实施澥河水环境综合治理。
牵头领导:
牵头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
74.改善农田及周边生态环境,保持化肥及农药使用量负增长。
牵头领导:
牵头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75.启动第一农药厂地块等土壤污染修复项目。
牵头领导:
牵头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
76.加强生态屏障建设,推动新一轮林长制改革,完成人工造林5500亩,打造省级森林城镇2个、村庄7个。
牵头领导:
牵头责任单位:区林业发展中心
77.有力有序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强化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对“两高”项目实行清单管理、分类处置、动态监控。
牵头领导:
牵头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
78.秸秆综合利用率提高到95.2%,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提高到96.8%。
牵头领导:
牵头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区畜牧服务中心、区农机管理服务中心
79.加快五柳休闲旅游度假区、符离大道沿线景观建设,积极创建省级特色旅游名镇、名村。
牵头领导:
牵头责任单位:区文化和旅游局
80.积极开展就业创业服务,推动高校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新增城镇就业9000人。
牵头领导:
牵头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81.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
牵头领导:
牵头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82.巩固扩大基本医保覆盖面。健全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优化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备案流程,增强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功能。
牵头领导:
牵头责任单位:区医疗保障局
83.发展老龄事业和老龄产业,完善养老服务体系,改造提升敬老院37个。
牵头领导:
牵头责任单位:区民政局
84.保障妇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加大对农村留守老人和儿童关爱力度,注重解决困难家庭生活问题。
牵头领导:
牵头责任单位:区妇联、区民政局
85.完成残疾人康复中心建设,建成残疾人智能化托养示范点20个,逐步建立多层级、专业化、社会化康复托养服务体系。
牵头领导:
牵头责任单位:区残联
86.慎终如始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持续推进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加强医疗领域与长三角地区互动合作。加快第一人民医院门诊综合楼建设,建成栏杆、时村2个乡镇卫生院,创建二级综合医院3所。
牵头领导:
牵头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
87.深化集团化办学改革,大力发展各级各类教育,维修改造农村中小学校舍30个,新建改扩建乡镇中小学3所、公办幼儿园6所,宿州应用技术学校建成投入使用。强化教师队伍建设,推进城乡之间、校际之间教师队伍有序交流。深入推进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扎实推进“双减”政策落地见效。
牵头领导:
牵头责任单位:区教育体育局
88.建设青年友好型城市,吸引更多年轻人落户埇桥、圆梦埇桥。
牵头领导:
牵头责任单位:团区委
89.深化社会治理水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社会矛盾综合治理,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牵头领导:
牵头责任单位:区综治办、区信访局
90.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牵头领导:
牵头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91.常态化推进“1+11+N”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铸安”行动。
牵头领导:
牵头责任单位:区应急管理局
92.完成大店镇、夹沟镇等7个乡镇消防站及消防队伍建设。
牵头领导:
牵头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配合单位:区消防救援大队
93.完善国防动员体系和民兵训练基地建设,健全全民国防教育体系,深化军民融合。
牵头领导:
牵头责任单位:区人武部
94.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弘扬宪法精神,实施“八五”普法,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着力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牵头领导:
牵头责任单位:区司法局
95.严格执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认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加大“宿事速办”落实力度,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
牵头领导:
牵头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
96.坚持过“紧日子”,持续压减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
牵头领导:
牵头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97.持续推进审计监督全覆盖。
牵头领导:
牵头责任单位:区审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