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192335/202506-00007 | 信息分类: | 政策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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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其他,其它,个人 | 发布机构: | 灰古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5-06-09 | 发布时间: | 2025-06-09 16:18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负责人解读】灰古镇2025年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暨落实河长令工作方案 | ||
审核人: | 初审:王迪     复审:王辉    终审: 韩四镇 |
一、问:本次秸秆禁烧时间节点?
答:重点时段(午季5月20日—7月20日、秋季9月20日—12月31日、重污染天气及重大活动保障期)。
二、问:秸秆禁烧期间怎么强化督查巡查?
答:1.包保机制:实行“镇干部包村、村组干部包组、网格员包地块”的“三联包”制度。镇党政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包村干部需每日深入所包村督查指导禁烧工作。2.巡查方式:日常巡查:镇组建2支流动巡查队,配备无人机,每日对全镇区域进行巡查,重点时段(早6点-晚10点)加密巡查频次。技防监控:接入区远程视频技防监管平台,安排专人24小时值守,对监控发现的疑似火点,需在5分钟内通知网格员赶赴现场处置,30分钟内反馈处理结果。
三、问:主要有哪些部门参与此次行动?
答:农业农村中心:负责指导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推广、农机管理及秸秆收储体系建设。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禁烧工作的组织协调。镇纪委、生态环境工作站:巡查督查及火点核查处理。派出所:负责对恶意焚烧秸秆、阻碍执法等违法行为进行打击处理。财政所:负责禁烧工作经费保障及资金监管。水利站:负责落实河长令,加强河湖巡查及违规耕种清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