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3192503/202605-00016 | 信息分类: | 政策 |
|---|---|---|---|
| 内容分类: | 通知,其它,个人 | 发布机构: | 汴河街道办事处 |
| 成文日期: | 2026-05-28 | 发布时间: | 2026-05-30 17:45 |
| 文号: | 汴河发〔2026〕1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 名称: | 【本级文件】关于印发《汴河街道2026年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暨落实河长令工作方案》的通知 | ||
| 审核人: | 初审:李雪萍     复审:张涛    终审: 单斌驰 | ||
| 政策咨询机关: | 汴河街道办事处 | 政策咨询电话: | 0557-3600217 |
【本级文件】关于印发《汴河街道2026年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暨落实河长令工作方案》的通知
汴河发〔2026〕1号
各村(社区)、街道各部门:
《汴河街道2026年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暨落实河长令工作方案》经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汴河街道工作委员会
汴河街道办事处
2026年5月28日
汴河街道2026年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暨落实河长令工作方案
为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坚决遏制重污染天气,切实做好汴河街道秸秆禁烧管控工作,有效防范秸秆露天焚烧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宿州市埇桥区2026年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暨落实河长令工作方案》,结合街道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安排部署,按照“属地管理、党政同责、疏堵结合、源头管控”的原则,坚持全面防控与重点督查相结合,强化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群众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强化管控,狠抓落实,务求成效,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生态环境安全,持续改善辖区环境空气质量。
二、工作目标
实行全年全时段全区域禁止露天焚烧秸秆、落叶、垃圾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其中午季(5月20日至7月20日)、秋季(9月20日至12月31日)、重污染天气和重大社会活动保障期间为秸秆禁烧重点时段,确保实现“零火点”,推进辖区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认真执行市总河长2号令和区总河长1号令,落实严禁在河湖河坡、堤坡、干涸河床耕种的工作要求。
三、工作措施
(一)严格落实主体责任。重点压实村(居)的主体责任。各村(居)要结合实际,认真谋划,细化方案,做到一村(居)一策,及早安排部署,落实举措,推动秸秆禁烧工作常态化。
进一步完善基层综禁方案和工作措施,建立科学的网格化管理体系,各村(居)实施网格化管理,每个网格、每个地块均要明确户主姓名、收种方式、禁烧措施、秸秆处理、作物种植意向、村组责任人员和联系方式等,做到任务明确、措施明确、责任明确。要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五老人员”、村民代表的带头作用以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示范作用,带动群众共同做好秸秆禁烧工作。
(二)积极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因地制宜指导各村(居)推进秸秆科学还田和高效离田。全面提升秸秆科学还田作业量与成效,加强秸秆收储体系建设,畅通离田秸秆收储渠道,推进秸秆综合利用。鼓励每个村至少设置1个临时堆放场所。充分发挥已建成的秸秆标准化收储点的作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落实管理责任,巩固建成果,稳定覆盖区域,及时将秸秆收储多元化综合利用,确保消除焚烧隐患。
(三)实施包保责任制。进一步压实责任,落实包保制度,形成街道干部包村、村组干部包地块的责任网络。各村、社区书记是辖区禁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为加强村级禁烧力量,街道抽调工作人员参与村级禁烧,抽调人员应主动与村对接,深入田间地头,切实履行职责。所有包保人员由所在村的工作组长统一调度管理,要充分发扬“牢记使命、深入一线、不怕吃苦、坚守岗位”的禁烧精神,深入基层、融入群众,在做好农作物秸秆还田、清运、堆放和禁烧工作的同时,帮助农民做好夏收夏种工作。
(四)加强秸秆离田、还田管理。严格规范秸秆收集、清运、存放全流程工作,严禁秸秆长期堆放于田间地头、沟渠、河道沿线。全面落实秸秆“四离一集中”管控要求,做到秸秆离田离路离林离沟塘河,实行集中规范堆放。优化秸秆处置模式,优先推进秸秆离田作业,适度减少秸秆还田体量。针对秸秆还田地块,收割后需及时完成秸秆粉碎作业,彻底消除焚烧隐患;针对秸秆离田地块,严格执行限茬作业标准,把控留茬高度,满足下一季农作物种植规范要求。
农机管理部门要强化对农机手、农机维修服务组织的安全教育与作业指导。作业前全面完成农机设备检修维护,逐一核查随机灭火器具,保障农机作业安全、合规、高效,从源头降低田间焚烧风险。
强化秸秆集中堆放场管理,现存秸秆堆场应做好防雨淋和防火措施,避免秸秆腐烂影响水质,以及失火等次生环境污染问题的发生。加强秸秆堆场防火工作,指导和监督秸秆堆场要严格落实防火主体责任,配齐消防设施,定期排查并消除安全隐患,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堆垛保存过程中做好防水、防雨措施,降低堆垛湿度,减缓堆垛氧化速度;已经储存的堆垛,能打散晾晒的尽量抓住当前有利天气进行晾晒;堆垛体积过大及间距过近,不利于堆垛内部散热的,要及时进行调整;发现冒气、塌陷、有异味及温度超标的,应立即倒垛散热。倒垛时要注意采取防护措施,防止垛内自燃或引起飞火蔓延。
(五) 加大巡查检查、采用新技术新手段。街道、村组建立日常巡查工作机制,结合实际,合理配备巡查力量、确定巡查责任面积,成立巡查分队、设立监控点、组织流动哨,实行全天候驻守、巡查和值班。动员各级包保干部深入秸秆禁烧工作一线,分片包干、压实责任,加强田间巡查,认真落实现场检查、随时通报、及时处理。
加强“人防”与“技防”相结合,创新巡查方式和手段,充分利用区远程视频技防监管平台以及无人机航拍等技术手段进行网格化巡查,实现多维度监测预警,第一时间发现和制止秸秆焚烧行为,使秸秆禁烧监管工作更加智能化、高效化。
(六)强化宣传引导。各村(居)开展全覆盖、无死角逐户上门宣传,充分利用广播、条幅、宣传单、宣传车短信、微信等宣传工具和宣传方式,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全覆盖、高频率的宣传,重点加强对环保法律法规、大气污染防治、秸秆焚烧危害的宣传。向农户精准传递禁烧政策要求与危害后果,推动群众形成“不能烧、不敢烧、不想烧”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加大对先进典型的宣传报道力度,进一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鼓励群众举报焚烧秸秆行为,对反面事例及时曝光。
(七)强化应急处置。各村(居)要制定防止焚烧秸秆应急预案,特别是针对持续性晴热、大风等极端天气,提前做好相关应急措施,明确具体责任人。组建30—50人的应急小分队,落实必要的应急物资和灭火工具,重点时段实行全天候驻守、巡查和值班。通过设立监控点、组织流动哨,包保到户、到地块等方式,确保一旦出现火情,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迅速及时灭火。
对城市建成区、高速公路、国省道两侧以及自然保护区、 文物保护区、油库、林地和重要通信电力设施等重点区域要安排专人24小时巡查。
各村、居要认真开展日常性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隐患排查。各秸秆收储点和秸秆临时堆放点要做好消防设施建设,确保消防设施配套到位并做好维护管理,设立专职消防岗位,责任到人。
(八)强化午秋收种服务。午、秋禁烧期间,要进一步强化为民服务意识,积极应对可能出现的极端天气,在严格落实禁烧责任的同时,想方设法帮助农户收获成熟农作物,并适时、适墒抢播下茬作物,要结合乡村振兴工作,重点要帮扶困难群众、特困人群,切实解决其后顾之忧。街道农业服务中心要强化技术指导,加大宣传,引导农民适时收种。各村居充分发挥主体作用,通过各种形式不断掀起抢收抢种的热潮。
(九)严查责任追究。
(1)对国家、省卫星火点通报及现场检查督查发现并核实的火点,第一时间由生态环境公安等部门固定证据、开展初步核查。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分类处理。
(2)严查应急处置。各督查组在禁烧期间要对应急物资情况进行检查,相关应急物资未落实到位的,给予村(居)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各村(居)应急人员,发现火情后要在10分钟内赶到现场进行灭火工作,能及时赶到未造成影响的不予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未能及时赶到造成影响的按影响程度分别并纪委开展责任倒查追责、问责。
(3)严查值班值守情况。禁烧攻坚期间每个值守点要有人24小时值守,就餐实行AB岗。对于督查中第一次发现空岗、缺岗的对相关人员进行通报批评;第二次发现空岗、缺岗的给予村(居)书记进行通报批评;第三次及以上空岗、缺岗的相关人员移交纪委处理开展责任倒查追责、问责。
(4)严查人防、技防落实情况。强化人防、物防和技防相结合,区远程视频技防监管平台发出信息5分钟内相关村居要立即反应,第一时间将信息推送给网格员,网格员要立即进行现场处置。30分钟内将处置结果报区综禁办。对未能及时处置到位的包保人员进行通报批评。
(5)严查包保情况。街道干部包村、村组负责人包地块。各村(居)要进行网格化包保,挂图作战,不能出现地块无人包保情况,在督查中发现地块空缺要立即整改。
(6)严查巡查问题。禁烧期间包村领导和村社区两委干部要加强巡查,要全面了解包保村民组的基本情况。在督查中发现巡查不到位、不了解情况的给予相关责任人通报批评。
(7)严惩恶意行为。加大对恶意焚烧秸秆行为的打击力度,相关部门要与各村建立巡查联动机制,对擅自焚烧秸秆的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对恶意纵火、暴力抗法、涉黑涉恶、焚烧情节严重的,或造成大气污染事故,导致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人身伤亡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十)加大财政扶持力度。街道对各村居秸秆综禁工作实行补贴,按照区资金拨付标准并结合实际情况给予一定经费支持。作为秸秆清运、灭茬、灭火等工作经费。
(十一)突出重点,加大督查督导。街道成立督查组,在午季禁烧期间加大督查力度,确保各地秸秆综禁措施落实到位。在禁烧期间采取各种方式不定时不定点进行督查,督查各村和社区禁烧物资落实情况、人员在岗履职情况及应急处置情况。督查组在督查过程中发现问题要督促村居限期整改,对于未按时整改到位的将提出通报批评。督查中发现有群众举报或被上级巡查发现未履职尽责的,一经查实,将严肃问责。
(十二)落实市、区河长令,严禁河湖的河坡、堤坡、干涸河床耕种。各村和社区要落实属地责任,认真执行市总河长2号令和区总河长1号令,开展禁止河湖的河坡、堤坡、干涸河床耕种的宣传、巡查工作。将禁烧巡查和对河湖的河坡、堤坡、干涸河床耕种的巡查结合起来;对发现准备在河湖的河坡、堤坡、干涸河床进行耕种的,要及时劝阻和清除。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街道成立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暨落实河长令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综禁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大统筹调度和组织协调力度。禁烧期间,确保人员、物资到位,加强督查、巡查。开展全时段、高密度、全方位的效能督查,严格落实禁烧工作问责制度。
各村和社区是秸秆禁烧工作的主体,要严格落实区、街道禁烧工作的要求,宣传和教育到每一位群众;要发动和督促农户积极做好禁烧工作,“两委”干部及党员要带头并督促农户、机手签订承诺书;做好禁烧网格化管理工作,做到包组、包户、包到地块,确保每个地块责任到人;要强化应急处置,组建应急队伍,加强防控巡查,坚持24小时值守,严防第一把火,确保不出现火点。
(二)落实部门责任。街道各部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的思想,在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的统筹调度下,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确保秸秆禁烧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附件:汴河街道关于成立2026年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暨落实河长令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附件:
汴河街道关于成立2026年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暨落实河长令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村(社区)、各站所、各部门:
为切实做好秸秆禁烧管控工作,有效防范秸秆露天焚烧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经研究成立汴河街道2026年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暨落实河长令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欧三青 张君毅
副组长:单彬驰 张 萍 陈中辅 李昌志 张 敏 耿 球
潘双云 高 雪 梁尚颖 孙乐云 张兆娟
成 员:张正元 贾 烨 唐 彬 张利娜 张 涛 蒋 烨
邵志坚 张 喆 马建锋 钱本胜 张 彬 武作超
领导小组下设五个工作组:
一、后勤保障组
负责组织、协调工作,做好禁烧后勤、物资准备等工作,做好指挥部日常工作和各种数据收集上报工作,做好秸秆禁烧专项资金划拨工作。
组 长:张 涛
成 员:邵志坚 郑小龙
二、宣传报道组
主要负责做好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的宣传工作。积极开展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综禁舆论氛围。加大对先进典型的宣传报道力度,鼓励群众举报焚烧秸秆行为,对反面事例及时曝光。
组 长:潘双云
成 员:马 侠 丁 辉
三、禁烧督查组
制定秸秆禁烧工作的效能督察方案,加大效能监察力度,对各村开展秸秆禁烧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对各级包保责任人在岗履职情况进行督查。对因履职不力或失职、渎职造成重大焚烧事件或较大影响的,进行责任追究。
组 长:欧三青
成 员:李昌志 张兆娟
四、应急处置组
负责每天深入村组、田块,全方位、全时段进行监控检查,发现焚烧现象,迅速启动应急预案。调集应急分队赶赴现场灭火。保障水车、灭火器、铁锨等应急设备正常使用,保持通讯工具保持畅通,24小时随时待命。
组 长:张君毅
成 员:蒋 烨 钱本胜 马建锋 张 彬 陈 胜
王文学 滕团结 刘思军 单伟利 王 伟
武作超 刘友灿 牛小明 支艳彬 李本安
五、农机服务组
负责指导、督查全街道农作物机械化收割、播种工作;认真进行收割机管理工作,监管有无粉碎器和限茬。同时做好隔离带等旋耕工作。制定农机补贴工作,按实施计划,引导购置农机具,开展农机作业的技术指导与服务。
组 长:潘双云
成 员:武作超 代玉梅
六、治安巡查组
负责依法追究焚烧秸秆造成重大污染事故、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导致人身伤亡的相关责任人责任;对恶意焚烧秸秆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的,予以治安处罚,形成高压威慑态势。日夜不间断24小时巡逻,特别是对重点区域实行严密监控,做好秸秆禁烧相关社会治安督查工作。
组 长:张 喆
成 员:派出所包村民警


皖公网安备 34130202000166号

